多元文化的和谐内涵
艾罕炳
傣族是一个古老的民族,老挝、泰国、越南、缅甸、印度均有傣族分布。随着古代的百越民族的分化和南迁,最终定居云南的傣族人口只有百余万,最为聚居的是西双版纳,人口大约为40万。他们在数千年的历史演进中,创造了自己的原始宗教文化、崇拜祖先文化和南传佛教等多元文化,而在诸多的文化内涵中,充满着包容、和美、和谐的思想。
一、多元文化的深远意义
多元文化是傣族文化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区别于其他民族单一文化的一个重要标识。在人与自然的社会里,多元文化的选择适应傣族的社会发展规律。
(一)多元文化是包容思想的具体体现
傣族的祖先选择信仰原始宗教,后来又崇拜祖先,佛教传入后又信仰佛教,这里本身就是包容的思想,就是和谐的文化表现。原始宗教的万物有灵和鬼神文化有一整套的规律,他们视天地间万物有灵魂,有着异己的力量,凡出现的问题对他们好的,无碍于他们发展甚至巧合有利于他们的,他们都把它归为神的力量,是神赐的东西。凡对他们不利的,有时也是巧合有碍于他们的发展,他们都会把它们归为鬼使,只有祭典、祭祀才能成功地摆脱鬼神。在当时原始宗教信仰时代,部落成员的信仰是强迫性的,并非随意的选择,而是没有选择的余地。在傣族中,如果哪家的人,在逢傣历的十五日或三十日去世,他们会被强迫性地连夜出葬,家家户户都必须出人,谁家不去,等待的惩罚将是驱逐出村。死者家属也必须遵从这种惯例,否则惩罚同样严酷。在那个年代的社会里,你如不信仰原始宗教,只能视为另类,远离部落。傣族在信仰原始宗教的同时又信仰和崇拜祖先,这是多么包容的思想文化。原始宗教信仰与崇拜祖先的信仰都属于神鬼文化,但也有区别。无论相似或相区别,二者能够形成双重的文化信仰,其内部就是“和”的文化的体现。一是和容,相互尊重,有容乃大,海纳百川,相互平等,和合共生;二是和顺,相互依存,相得益彰,相异相合,内和外顺;三是包容和谐,和睦共存,和善共赢。
(二)多元文化实际上就是开放的文化
傣族在信仰原始宗教的同时又信仰和崇拜祖先,与此同时又信仰南传佛教,这种多重文化实际上就是一种开放的文化。傣族是一个开放的民族,他们无拘无束,脸上随时都挂着微笑,很少保守思想。原始宗教与南传佛教二者是互为矛盾的,佛教主张“和”文化,主张悟道、觉悟,反对鬼神的文化,而原始宗教主张万物有灵,宣扬鬼神文化,二者的斗争十分尖锐。但是由于傣族是一个开放的民族,最终接纳了二者,并且把原始宗教的神请进了佛门的院内,使二者相得益彰。尽管有时局部还可见到二者的冲突表现,但是傣族的开放文化普遍使他们和合共生。傣族的开放意识从20世纪的40年代末到21世纪初可以看得十分清楚,这期间先后有四次大批的内地汉族和其他地方的民族涌入西双版纳。一是大军南下,成建制地转业落户,与边疆傣族人民一起共同建设边疆;二是湖南、武汉、昆明等支边青年大量涌入开发西双版纳,种植橡胶;三是“文革”期间大量的知识青年响应毛主席的号召,到边疆共同开发建设;四是改革开放的年代,大量的外来打工人员涌入西双版纳,使其人口一下子猛增。从这些现象来看,傣族纯属一个开放的民族、包容的民族,拥有开放的文化、包容的文化,尽管每次外来人口涌入都很难免地有其负面,但是,他们从无怨言和排斥。
(三)多元文化适应了傣族的实际需要
傣族是居住在坝区的民族,在西双版纳它是主体民族,尽管在过去社会发展缓慢,但它作为一个地方的主体民族,掌握着一个辖区的行政,不可避免地要应对来自各方面的文化的挑战。多元文化共存,一是满足各种心理的需求和选择。不能用现代人的思想意识去苛求古代人的心理,不能用现代的生活、环境、文化的进化去苛求古代封闭、闭塞、落后的意识。古代的原始人在人与自然共存的社会里,愚昧落后的思想占主导地位,人们的心理需求是多方面的,他们在生产生活中除了积极应对寻找食物充饥以外,还要应对来自大自然的风、雨、水、火等灾害的困扰,同时还要应对原始森林里各种凶残猛兽的侵扰,更要应对来自部落内部的矛盾和其他部落的侵犯等等。在这错综复杂的矛盾里,为满足各种心理、心态的需要,而实际上也是为了族群生存的实际需要而选择了多元文化。二是减少矛盾、减少争论,增强内部的和谐。他们最初的万物有灵原始宗教文化的形成是经过斗争、周折形成的,是人类发育到一定阶段时,各种思想矛盾反复、复杂形成的最初文化。到了后来随着佛教文化的传入,意识形态里的斗争十分激烈,尤其是原始宗教和南传佛教的思想斗争至今仍可见到。但是,傣族本身骨子里流淌的血是包容和和谐文化的血,他们有办法规避二者的冲突。三是“和”文化与傣族的包容思想殊途同归。南传佛教的文化内涵告诉人们的信息就是“和”,是“和”的思想,“和美”的意识。这就是它容易让傣族人接受的奥秘。傣族自身骨子里流淌的血是包容的血,不约而同地与“和”文化相遇,自然地水乳交融,如鱼得水。
(四)文化只能引导,不能用“革命”的强迫性手段来解决傣族的多元文化
一路走来并且带着各种原始的思想一路走来,这些文化同好的和较好的文化,当然也有不足,有的甚至是糟粕,在新的社会主义文化面前,它确有不适应的方面。但是,作为多元的傣族文化有其特殊性、群众性和长期性,不能用“革命”的强迫性手段来解决,只能逐步通过引导、说服教育和疏导的办法来解决。一是多元文化的傣族人口数量众多,且有全民性的特征,并且是我们依靠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力量。首先不同文化和文化的多重性不是判别民族的优劣和划分民族的先进与落后的标识。脱胎旧社会的民族,带着古老的原生态文化一路走来的庞大群体,在某些方面来说,它是一个地方一个区域的政治、经济、文化的主体。不可否认,未来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建设,尤其是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历史地落在他们的肩上,是我们党依靠的一支重要力量,所以不可轻易地在不同文化上刻意地做文章。其次是不同的文化应该是互相尊重和互相欣赏,不应非此即彼、互相取代。在数千年的历史演化过程中,各民族都创造了自己的文化,并且是中华民族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文化上的差异性、多样性,更能说明我们国家民族的千姿百态,文化的异彩纷呈。不同的文化表现形式,必定有不同的思想内涵,而不同的思想内涵不等于都是错误观念甚至是糟粕文化。相反,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是由不同方面、不同要素构成的统一体。而在这个统一体中,不同方面、不同要素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相异相合,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所以不同的文化应该相互共赏、彼此尊重。二是多元文化不能以自己的主观臆想来判别是与非、荣与辱、对与错和好与坏。傣族多元文化历史一路走来,它造就了整个傣族,培养和塑造民族的理念,有的虽在表现形式上有问题,但其内涵很好;有的虽在过去对他们,对整个民族有利,但在目前面临着挑战;有的虽然对过去不利,但面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则是有积极意义和帮助的;有的到目前尚未看清楚、尚未界定等等,都必须加以足够的重视,必须加以严格地保护,不能要求文化的一枝独秀,排斥其他文化。三是傣族的多元文化根深蒂固,不能采取过激的手段打击和“革命”强迫性手段处理。有的文化尤其是宗教文化走向最终消亡可能比阶级和国家的消亡还要久远。这就充分地说明傣族文化的根深蒂固。有的文化现象与目前的社会主义不相适应甚至有抵触性、妨碍性的灰色文化,都不能操之过急,不能强迫人家放弃文化信仰来信仰马克思主义文化。文化不能用“革命”的手段来破除,我们犯了“文革”的错误,不能重复走进一条河。对文化的差异性,只能采取引导、诱导、疏导的办法来解决,最大限度地让其适应社会主义社会,适应社会主义文化的发展潮流。
二、万物有灵的原始宗教文化信仰
傣族万物有灵的原始宗教文化信仰是傣族最早的信仰崇拜,他们的这一观念的最初产生反映了在生产力水平极低的情况下,他们的原始先民对自然现象的神秘感困惑不解,相信除了人以外还有一种无可抗拒的力量在支配和左右着他们,从而导致信仰和崇拜文化的产生。
(一)傣族的先民们无法摆脱社会上盲目异己力量的支配
远古的傣族精神世界处于低下状态,社会发育缓慢,对世界的认识十分肤浅,他们的生产生活完全处于自然的状况,完全被自然支配甚至人是动物的食物。在人尚未完全进化的原始时代里,人对身边周围发生的自然现象产生巨大的恐惧感。一些来自自然的不可抗拒的力量,有时会很巧合地像是有预谋地、有计划地专赴和攻击人类。原始人不懂得这些自然现象的起源,不懂得这种巧合的奥秘,他们把这些不能解释、解释不了的奥秘统统归为身外的神灵,视为神的力量,神的安排,命皆如此,不可回避。进入阶级社会后,劳动者对于统治者所造成的巨大苦难产生绝望感。进入到阶级社会后,逐步产生剥削和被剥削,统治和被统治。一方面统治者利用社会现象的鬼神文化进行欺骗、压榨,为了达到其目的,他们对被统治者不择手段地大加肆虐。另一方面被统治的劳动者无法摆脱统治,认为自己生来就注定要被统治,对于被剥削和被奴役看成是天意,终究脱离不了这一天意,他们对自己的前途、命运充满着绝望和恐惧而不能自拔,于是不得不把自己的命运寄托给另一个世界。
(二)远古的先民无法承受来自自然的和野兽的恐吓
远古的世界,人是最弱势的群体,人是动物的食物,人处于被动的局面。一方面他们无法承受来自自然的恐惧。在纯自然的世界里,尤其是原始森林覆盖着的领域,人与动物混居,人与动物的领地不分。凶猛的野兽以大自然的原始森林和草丛为掩护,以各种树叶为伪装,以夜间的暗色为方便,无情地扑向人们。在那种强者为王、弱肉强食的环境里,人的恐惧感不断增强。与此同时,各种水上食人魔和爬行的毒兽也不断袭扰人类的生活。万物有灵,实际上就是把各种物种人性化,人们相信只有屈服于物种,崇拜他们,就可以得到自然的宽恕。另一方面各种自然的病魔肆虐。大自然里的各种瘟疫、病菌的传染,鼠疫、霍乱等等的贻害,在没有医药的年代里,在病魔的面前人是多么的藐小,只能束手待毙。然而,远古的人对这些现象大惑不解,他们认为是有一种外力在支配着他们,是鬼神在左右他们。要摆脱鬼神的纠缠,要缓解这些冲突,只能祭祀,只能不断地祭典方才得到神灵的饶恕。
三、崇拜祖先
傣族除了信仰万物有灵外还崇拜祖先,对自己的祖先十分看重,这种思想意识应该说源于万物有灵鬼神文化的延伸,是先民们对鬼神的深化信仰。他们在部落酋长或首领死后就将其奉为丢拉勐(丢拉是傣语,意为神或鬼;勐是一个辖区,即一个辖区的神灵)来敬奉,一个村寨的召曼(一个负责掌管村寨鬼神的首领)死后就奉为丢拉曼(一个村寨的神灵)来供奉。在家中,父亲过世后,这家人就会把父亲供奉为丢拉很(家中的神灵)。这种崇拜祖先的信奉文化不仅在傣族地方有,其他地方、其他民族也同样存在。这种崇拜祖先的文化与原始宗教文化并非是对立和冲突的文化,而是和合共生的文化。
(一) 感恩思想的延续
对祖先的崇拜源于感恩思想的延续,但并非每位祖先都要崇拜,并非每位祖先都能记住。祖先包括始祖也同样并非都崇拜,召曼和祖父同样也并非个个都要崇拜,而是有选择地、有重点地进行崇拜,一般来说只有对本民族、本区域作出杰出贡献、奉为英雄的始祖才会被奉为丢拉。这种信奉实际上是对始祖的感恩,对始祖的美誉,对始祖在世间功过的肯定和评价。一是感恩思想重。傣族最注重朋友,最注重感情,你对他好,你给他一滴水,他对你十分珍重,他会涌泉相报;你对他、对他的民族作出贡献,他会永远感激你。例如,始祖神召法龙茂罕就被傣族称为傣家第一始祖神。这是傣族对他的一种感恩,是感恩的延伸。二是对始祖的一种美誉。“神”本身就带有赞美和褒义的内涵。他们对自己的始祖非常怀念,非常崇敬,是带着一种赞美他的“神”的美誉。在傣族生活中,他们往往把世间出现的好的、对他们有利的东西都归为是神的恩赐,若出现不好的、对他们有害的东西则视为是鬼在造孽。始祖由人变为神,是人的进一步升华,上升到新的最高的境界。三是对始祖功过的一种判别。人生苦短,来去匆匆,有的人哪怕在世间多久都像过眼云烟,瞬间即逝;有的人则在人间不长,但给社会、给群众作出了难以磨灭的贡献,人民群众心中装着一杆秤,永远怀念他,由怀念逐步变为崇拜,由崇拜演化为信仰。而由感恩到信仰的过程中,是什么文化的支撑,就是和谐作为主要内涵的支撑。
(二) 崇拜始祖实际上是满足心理需求,增强民族的自信心
把始祖作为神来崇拜和信仰,其主旨在解决心理问题,满足他们的心理需求,以增强他们的自信。远古时代的人,处于多元文化的社会,心理也同样有着多方面的需求。首先,在远古人的心目中,他们认为始祖没有死,即使死了其精神也不倒,始祖每时每刻都在左右着他们,支配着他们。这种复杂的心理,唯有崇拜,唯有与始祖同在,才能消除他们的各种顾虑和猜测,才能满足他们的心理需要。其次,唯有始祖的神灵才能增强他们的自信心。心中没有偶像、没有崇拜都是空虚的,尤其是善于把命运寄托在他人身上的古人来说更是如此。有了崇拜神灵和偶像,无论做什么事,哪怕是上刀山、下火海都无所谓。他们在竞技比赛甚至在拼杀的战场上,他们认为有始祖保佑,必胜的信心十足,有排山倒海之势。
(三)始祖的灵魂未亡,只是到了另一个世界去
崇拜始祖是他们相信除了我们现在居住的这个地球外还有另外一个更加美好的世界,始祖去世灵魂未亡,只是他到另一个极乐世界去生活而已。这种思想在傣族当中是最普遍、最突出的。从今天的丧葬事宜上仍可以窥见一斑。如给死者的随葬品,仍按照活人的生产生活方式随葬所需、所用的一套套工具。
四、根深蒂固的佛教文化
佛教传入西双版纳并且被傣族欣然接受的时间应该在16世纪中叶,是在帕雅真之前就有了佛教。佛教的传入打破了傣族以往神灵占主导地位的生活,重塑他们的佛主地位,其文化也就逐步演化成佛教文化占主导地位。
(一) 佛教文化的内涵是和谐的内涵
傣族的文化不能以宗教文化完全代替,但是佛教文化经过千余年历史演化已经融入傣族文化之中,其中自然蕴涵着一团和气的和谐内涵,从它主张的佛教伦理、慈悲、智慧、平等、尊重等等对苦难的说明和解脱均是“和”的文化。这种和谐、和睦、和平、和善、祥和的含义,蕴涵着和以处众、和衷共济、政通人和、内和外顺等深刻的处事哲学和人生理念,而这种哲学和人生理念与傣族的承认、尊重、包容和感恩的“和”的精神基础相遇,很快就形成了人间的和美。也就是说无论傣族的原始宗教文化也好,崇拜始祖也罢,它们本身也就是“和”的精神思想在与佛教的“和”文化内涵相遇后,殊途同归。
(二) 厚重的佛教文化底蕴把人的前生、今生和来生解释得十分透彻
佛教在漫长的发展历程中,逐步形成了浩繁的经籍。它跨越历史时空,传承着深厚的宗教文化传统。它内容宏富,包罗万象。其中,最具影响或者说最具成功的要数解说人的前生、今生和来生的解生说了。一是深刻完备的佛教解生说,强化了傣族的某些道德规范的功能。前生的因、今生的果、来世的新生与解脱的因果法则,深入浅出地解释得十分成功,这一阐释和说理进一步强化了人们的道德规范,在某种意义来说钳制着人的丑伪假意识,使人规范行为、规范道德。二是深刻完备的佛教轮回报应文化,进一步强化了傣族伦理道德的规范。各种宗教都具有完备的伦理观,佛教宣扬善恶报应的伦理法则,使人在精神道德上得到约束,在很大程度上促使人们扬善避恶,趋利避害,引导人们人心和善,家庭和睦。
(三)佛教文化本身就是一种文明进步的文化
佛教在西双版纳得到广泛的接受,以佛教传入为标志,傣族开始步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它不仅从佛教文化里传出“和谐”文化的信息,同时也把傣族的历史带入了文明的社会发展时代。一是佛教的传入同时也把作为人类文明工具的文字传入了西双版纳。文字的出现进一步加速了人类文明演进的进程,有了文字就像今天运用电脑把相互的距离缩短,地球也变成了地球村,人们互相传递信息运用自如一样。文字对文化发展的贡献率不可估量,对工农业的发展和进步同样具有重要作用。二是佛教的伦理是佛教文化中对社会文明进步的演进最有影响力的重要部分。佛教的伦理把愚昧社会引向了文明,把无序引向了有序,尽管佛教的社会作用很多、很复杂并且有的社会功能和作用具有局限性甚至是负面的,尤其在现实的社会里,由于人们的立场、观点和观察的角度不同,对佛教社会作用的评价都会得出不同的结论。但是,在当时的社会历史环境和条件下,不能以今天的、现实的人们思想意识去对待和求得佛教的最高标准。人们的认识都是由不认识到逐步认识,循序渐进,在人类的发育尚未成熟、社会处在无序的状态时,佛教的伦理规范对那个时代的贡献不可估量。
(四)把神和教巧妙地进行交融,让多元文化和合共生、内合外顺
傣族的多元文化并不矛盾,相互也不排斥,并且在原始宗教、始祖神灵和佛教之间很巧妙地部署安排,共生共长。虽然原始宗教文化、始祖文化逐步成为弱势文化,佛教文化占据强势,但是,他们在处理三者之间关系时巧妙地把神灵、丢拉请进了佛门院内。他们信仰着原始宗教,又信奉始祖的丢拉,丢拉和神灵又保护着他们,与此同时他们信仰着佛教,佛主又保佑着他们。信仰是一种文化,如若信仰消失,随之而消失的不只是神灵、丢拉和佛主,还有比神灵、丢拉和佛主更贵重的东西。
( 作者单位:云南省新闻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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