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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参与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国家报告
作者:x    点击率:2534  转自: 更新时间:2011/12/23 23:52:28
中国参与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国家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一、综述
    发源于中国青藏高原唐古拉山的湄公河,自北向南流经中国、缅甸、老挝、泰国、柬埔寨、越南六国,全长4880公里,是亚洲乃至国际上的一条重要河流。湄公河在中国境内段称为澜沧江。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澜沧江-湄公河流域国际区域合作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相关国家和国际组织开展了广泛合作,取得了不少有益的成果,有力地推动了该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
    1992年,亚洲开发银行(以下简称“亚行”)在其总部所在地菲律宾马尼拉举行了大湄公河次区域六国首次部长级会议,标志着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GMS)机制的正式启动。目前,GMS合作范围包括中国(云南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柬埔寨、老挝、缅甸、泰国、越南,总面积256.86万平方公里,总人口约3.26亿。该区域蕴藏着丰富的水资源、生物资源、矿产资源,具有极大的经济潜能和开发前景。GMS各国历史悠久,风景秀丽,民族文化多姿多彩。长期以来,受多种因素影响,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对落后。进入新世纪以来,GMS各国都在进行经济体制改革,调整产业结构,扩大对外开放,加快经济和社会发展已经成为各国的共同目标。
    2002年11月,GMS首次领导人会议在柬埔寨金边举行,批准了《次区域发展未来十年(2002-2012年)战略框架》,并决定其后每三年在成员国轮流举行一次GMS领导人会议。GMS合作开始上升到领导人层级,由此进入了全面、快速发展的新阶段。2005年7月,第二次领导人会议在中国昆明举行,确立了“相互尊重、平等协商、注重实效、循序渐进”的合作指导原则,批准和签署了交通与贸易便利化、生物多样性保护、信息高速公路建设等多项合作倡议和文件,合作由此迈上新台阶。2008年3月,第三次领导人会议在老挝万象举行,通过了《2008-2012年次区域发展万象行动计划》,签署了电力贸易路线图、经济走廊均衡与可持续发展等合作文件,合作进一步拓展和深化。在推动GMS合作的过程中,三年一次的领导人会议在确立合作目标、引导合作方向、提出重大举措等方面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近二十年来,在亚行和各成员国的共同努力下,GMS合作稳步推进,成果丰硕,为消除贫困,促进GMS各国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合作注重以项目为主导,确定了交通、能源、电信、环境、农业、人力资源开发、旅游、贸易便利化与投资九大重点领域,并积极为成员国提供资金支持和技术援助。截至2010年底,GMS贷款(赠款)项目共55个,总投资约为138亿美元,其中亚行自身提供贷款50亿美元,GMS国家政府配套资金43亿美元,联合融资45亿美元;技术援助项目172个,总额约为2.3亿美元,其中亚行自身提供贷款1亿美元,GMS国家政府提供配套资金2000万美元,联合融资1.1亿美元。
    2011年12月,第四次领导人会议将在缅甸内比都举行,审议确定未来十年的合作战略框架是此次会议的重要议题。中国愿与GMS各成员国一道落实好各项合作倡议,推动各领域合作向新的深度和广度发展,为实现GMS各国的共同发展与繁荣作出积极贡献。

    二、中国与GMS各国的经济贸易联系
    自2008年第三次GMS领导人会议,特别是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成以来,中国与GMS国家之间双边贸易呈现出更加良好的发展势头,贸易结构进一步改善,双边投资额也有了较快增长。中国还以合资或独资等方式参与柬埔寨、泰国、越南的经贸合作区开发建设,促进了当地的经济发展。
    (一)与柬埔寨的双边贸易和投资
    2010年,中柬双边贸易额为14.4亿美元,比2008年增长27.4%。其中,中国对柬埔寨出口13.5亿美元,进口0.9亿美元,分别比2008年增长23.9%和125%。从品种来看,中国对柬埔寨主要出口商品是纺织品、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服装、钢材、农产品等;自柬埔寨进口主要商品是天然橡胶、服装、锯材、原木、农产品等。截至2010年底,柬埔寨累计在华实际投资达1.2亿美元;中国对柬埔寨直接投资累计达11.3亿美元。
    此外,由中、柬企业合资开发建设的柬埔寨西哈努克港经济特区,总规划面积11.08平方公里,主要产业为轻纺服装、机械电子、高新技术。一期规划面积1平方公里,已于2008年底建成;二期规划面积5.28平方公里。截至2011年8月,已有入区企业15家,吸收投资3270万美元,当地雇员3535人。
    (二)与老挝的双边贸易和投资
    2010年,中老双边贸易额为10.5亿美元,比2008年增长150%。其中,中国对老挝出口4.8亿美元,进口5.7亿美元,分别比2008年增长77.8%和280%。从品种来看,中国对老挝主要出口商品是机电产品、纺织品、服装、高新技术产品、汽车、摩托车等;自老挝进口主要商品是铜矿、铜材、农产品、锯材、天然橡胶等。截至2010年底,老挝累计在华实际投资达3761万美元;中国对老挝直接投资累计达8.5亿美元。
    (三)与缅甸的双边贸易和投资
    2010年,中缅双边贸易额为44.4亿美元,比2008年增长68.8%。其中,中国对缅甸出口34.8亿美元,进口9.6亿美元,分别比2008年增长75.8%和47.7%。从品种来看,中国对缅甸主要出口商品是纺织品、高新技术产品、钢材、摩托车、汽车等;自缅甸进口主要商品是农产品、原木等。截至2010年底,缅甸累计在华实际投资达8972万美元;中国对缅甸直接投资累计达19.5亿美元。
    (四)与泰国的双边贸易与投资
    2010年,中泰双边贸易额为529.5亿美元,比2008年增长28.4%。其中,中国对泰国出口197.5亿美元,进口332亿美元,分别比2008年增长26.5%和29.5%。从品种来看,中国对泰国主要出口商品是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纺织品、农产品等;自泰国进口主要商品是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天然橡胶、农产品等。截至2010年底,泰国累计在华实际投资达32.9亿美元;中国对泰国直接投资累计达10.8亿美元。
    由中、泰企业合资建设的罗勇工业园,总规划面积3.5平方公里,包括一般工业区、保税区、物流仓储区和商业生活区,主要产业有汽配、机械、家电等。截至2011年8月,已有入区企业34家,吸收投资3.15亿美元,当地雇员1991人。
    (五)与越南的双边贸易与投资
    2010年,中越双边贸易额为300.9亿美元,比2008年增长54.6%。其中,中国对越南出口231.1亿美元,进口69.8亿美元,分别比2008年增长52.8%和60.8%。从品种来看,中国对越南主要出口商品是机电产品、纺织品、高新技术产品、钢材、农产品等;自越南进口主要商品是机电产品、煤、高新技术产品、农产品、纺织品、原油、天然橡胶等。截至2010年底,越南累计在华实际投资达1.2亿美元;中国对越南直接投资累计达9.9亿美元。
    由中国企业开发建设的越南龙江工业园,规划面积6平方公里,其中工业区5.4平方公里,住宅服务区0.6平方公里。主要产业为纺织轻工、机械电子、建材化工等。截至2011年8月底,已有入区企业11家,企业投资金额6860万美元,当地雇员529人。

    三、中国参与GMS合作的新进展
    自2008年GMS第三次领导人会议以来,中国政府继续为GMS合作提供力所能及的资金支持,并积极参与交通、电力、电信、环境、农业、人力资源开发、卫生、旅游、贸易便利化和投资、禁毒等领域的合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一)交通
    南北经济走廊西线(昆明-老挝-曼谷公路)已于2008年正式通车。该通道上连接老泰两国的跨湄公河第三座大桥(清孔-会晒大桥),由中泰两国政府各提供一半资金共同建设,已于2010年2月正式开工,预计2012年9月建成通车。南北经济走廊中线(昆明-河内-海防)的中国境内段407公里已全部改造成高速公路,越南境内段正在改造之中。由中越两国政府共同出资建设的中越红河界河大桥于2009年9月1日建成。南北经济走廊东线(昆明-南宁-河内)公路通道全长1208公里,中国境内段已基本升级为高速公路,越南境内段为二级路,目前已列入高速公路升级改造计划,并正在组织实施之中。北部走廊(昆明-大理-瑞丽-缅甸)公路通道全长约820公里,自2010年9月以来,中缅双方就该通道项目成立了联合工作组,启动了通道的总体规划工作。
    中国与各国密切合作,加入了《次区域便利货物及人员跨境运输协定》(以下简称《便运协定》),完成了《便运协定》全部17个附件和3个议定书的谈判和签署工作。与越南分别签署了《中越关于在河口-老街实施便运协定的谅解备忘录》和《中越关于在友谊关-友谊出入境站点及昆明-百色-南宁-友谊关-友谊-谅山-河内路线列入协定议定书-的谅解备忘录》。与老挝签署了《中老关于在磨憨-磨丁实施便运协定的谅解备忘录》,开通了13条国际道路运输线路。中方还与老、泰两国就昆曼公路交通运输权益问题达成一致,目前中、老、泰三国正在履行国内法律程序,力争尽早实现昆曼公路的便利化运输。关于中缅运输协定,双方商定于今年在华举行谈判,力争早日达成一致并签署协定,为中缅两国的跨境运输提供制度保障和便利安排。
    中国积极参与泛亚铁路合作。泛亚铁路东、中、西三个方案中国境内段的建设都已纳入中国《中长期铁路网规划》,且建设情况良好。其中:在东线,新建玉溪至蒙自铁路已于2005年开工建设,计划2012年建成;蒙自至河口铁路已于2009年底开工建设,计划2013年建成。在中线,昆明至玉溪铁路扩能工程已于2010年开工建设,预计2014年完工。玉溪至磨憨铁路正在开展可行性研究。在西线,昆明至广通铁路扩能工程已于2007年开工建设,计划2013年建成;积极推进广通至大理扩能工程建设前期工作;大理至瑞丽铁路已于2008年开工建设。在大力开展国内段建设的同时,中国也致力于支持泛亚铁路东、中、西三个方案境外段的建设。中国一直积极参与GMS铁路合作有关会议,探讨泛亚铁路规划,倡议GMS国家加快泛亚铁路缺失段建设,争取早日实现GMS国家的铁路联通。根据GMS国家的愿望,中国采取多种方式为泛亚铁路境外段的建设提供协助。2010年,中国出资完成了柬埔寨境内巴登-斯诺尔缺失段可行性研究工作;2011年出资完成了老挝境内万象-磨憨缺失段、缅甸境内木姐-腊戌缺失段可行性研究工作。
    (二)电力
    中国致力于发展与GMS各国的电力合作。一是积极参与GMS电力贸易协调委员会的各项工作,推动GMS各国间的电力合作。中方一直倡导开展的GMS电力发展总体规划于2008年完成了第一版,并在2010年完成了规划的修编;根据第三次领导人会议上六国政府共同签署的《次区域跨境电力交易行动路线图谅解备忘录》,中方积极配合亚行开展了“促进次区域电力贸易及次区域电力基础设施的环境可持续发展”的课题研究;积极配合亚行开展建立GMS电力贸易协调中心(RCC)前期准备工作。二是积极开展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的电力联网和电力交易。自2004年9月云南河口至越南老街110千伏线路正式送电以来,中国南方电网以目前的3条220千伏、4条110千伏送电通道向越南北部八省送电,2010年向越南北部八省送电55.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4.9%。截至2011年8月底,已累计向越南送电209亿千瓦时。为解决老挝北部日益严重的缺电问题,中老双方开展了南方电网以115千伏电压等级向老挝供电项目的合作,该项目已于2009年12月投产,由中国南方电网向老挝北部四省供电。截至2011年8月底,已累计向老挝北部供电1.36亿千瓦时。2008年10月,缅甸目前最大的水电BOT项目-瑞丽江一级水电站6台10万千瓦机组正式并入中国南方电网向中国送电。2010年,中国南方电网从缅甸瑞丽江一级水电站和太平江水电站进口电力17.2亿千瓦时。截至2011年8月底,已累计向缅甸购电达48.68亿千瓦时。中方在GMS电力贸易合作中已从单纯的电力出口,逐步发展为电力进、出口并重,积极推动GMS电力资源优化配置过程,有效地缓解了GMS国家电力供应紧张的局面,为GMS国家经济社会和电力工业发展提供服务。三是积极开展GMS电力项目合作与开发。电网项目方面,2010年6月,中国南方电网公司与老挝计划投资部签订了《南方电网公司投资建设老挝国家电网谅解备忘录》。目前,中方已完成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特许权模式研究、项目开发协议等研究报告,并已正式递交老挝有关政府部门,待老挝政府批准后,尽快推进项目开发、建设工作。电源建设方面,中电投、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三峡等众多中国电力企业在GMS国家开发了缅甸孟东项目和伊洛瓦底江上游梯级电站项目等电源项目。
    (三)信息通信
    大湄公河次区域信息高速公路(GMS IS)一期工程建设已于2008年3月圆满完成,并在第三次领导人会议上举行了竣工仪式。此后,中方参加了在缅甸、泰国和柬埔寨举行的三次GMS IS实施小组和指导小组会议,就GMS IS的运营维护、跨境段使用资费、二期工程的建设及应用业务的开展等议题进行了充分的交流,为提高GMS IS的使用效率和业务合作奠定了基础。
    2010年9月,中方在上海主办了GMS信息通信高官会。2011年6月,中方在陕西西安举办了首届GMS信息通信部长级会议,会议就新的GMS IS谅解备忘录的文本达成了一致,并通过了《大湄公河次区域信息通信发展战略》及《大湄公河次区域信息通信部长联合声明》,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与老挝邮政电信署还在会议期间签署了关于继续开展农村通信适用技术示范项目的谅解备忘录。
    (四)农业
    中国积极推动与GMS国家在粮食安全能力提升、跨境动植物疫病防控、农村可再生能源、农业信息应用和农业科技交流等方面的合作。2008年以来,在中方倡议实施的“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升行动计划”框架下,中国与GMS国家合作开展了优质高产农作物示范田建设,并为当地农户提供了农业生产实用技术培训。3年共投入950余万元人民币,为GMS国家举办了各类农业技术培训班27个,培训技术人员220余人次。继续实施了中越、中缅、中老跨境动植物疫病防控合作项目,提升了GMS跨境联防联控水平。邀请GMS国家参加中国-东盟农村可再生能源技术与设备展示周。进一步加强了与GMS国家的交流,完善了GMS农业信息网软硬件建设,发挥了其作为农业信息交流平台的作用。举办了农村生物质能源、农业可持续发展、农作物高产栽培技术等各类培训班。此外,中国积极推动有关省区加强与GMS国家的农业交流与合作。
    (五)环境
    环境合作是GMS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高度重视同GMS国家开展环境合作与交流。一是积极参与推动第一期核心环境项目-“生物多样性走廊计划(CEP-BCI)(2006-2011)”。该项目主要是通过选定试点区域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走廊,恢复和维持现有国家公园和野生生物保护区之间的联系。中国积极推动该项目与合作机制化建设,并将云南省西双版纳和香格里拉德钦地区、广西靖西列为项目执行的重点区域。2011年4月,中国在云南成功举办了“大湄公河次区域核心环境项目-生物多样性保护走廊计划一期中方成果推介会”,扩大了中国参与GMS环境合作和生物多样性保护走廊建设的积极影响。二是积极参与CEP-BCI二期框架文件和行动计划(2012-2016)的研究制定。在GMS各国与亚行的共同努力下,各方对CEP-BCI二期框架文件和行动计划(2012-2016)基本达成一致。
    (六)卫生
    2008年至2010年,中国继续执行了中缅、中老、中越边境地区艾滋病和疟疾防控合作试点项目,项目内容不断丰富,覆盖地区逐渐增加。2007年9月至2009年9月,中越边境地区结核病防控合作项目成功开展。2010年,中国开始启动中缅、中老、中越边境地区登革热防控项目。通过实施以上卫生合作项目,提高了边境地区人民对上述传染病的知晓率,建立了有关国家在传染病防控、疫情交换、人才培养方面的合作机制,加强了卫生部门之间的联系,提升了边境地区的卫生人员能力,减轻了传染病疫情跨境传播压力。
    三年来,中国为GMS五国举办了多期培训班,培训了一批疟疾防治、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和甲型H1N1流感监测方面的官员和专家以及跨境卫生合作项目方面的专业管理人才。2009年2月,中国在广西主办了第二届GMS公共卫生论坛,围绕食品药品安全及传染病跨境防控合作进行了讨论。
    (七)旅游
    近年来,中国积极推进《次区域旅游发展战略》的实施,致力于将该区域作为统一的旅游目的地进行建设和宣传,重点在实施旅游培训项目、开展旅游规划研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进GMS旅游项目等多个方面开展工作,取得良好进展。
    中方进一步推动边境旅游发展和旅游便利化措施,包括开展广西崇左市(凭祥)边境旅游异地办证试点工作,不断规范边境游出入境证件签发管理工作。2008年,开通云南腾冲至缅甸密支那4日游边境旅游线路和广西靖西至越南高平4日游边境旅游线路。就合作开发德天瀑布一事与越南进行多次会谈,并取得阶段性进展。加强对出境游市场管理,要求出境游组团旅行社规范经营,诚信服务。与泰国等国旅游部门合作开展诚信旅游活动。
    (八)人力资源开发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GMS框架下的人力资源开发与合作,根据各成员国的需求,通过举办高层专题研讨会、干部培训班、进行友好交流等方式,与GMS各成员国进行定期交流和合作。2008年以来,共举办三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高层专题研讨会,交流在经济结构调整过程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人力资源开发和就业等方面的经验和做法;2008年和2009年,利用设在广西南宁的中国-东盟妇女培训中心分别为老挝和缅甸培训40余名高级妇女干部;向GMS国家妇女机构及妇女组织提供270万元人民币救灾及帮助妇女发展的物资援助,并在老挝和泰国建立了中老、中泰妇女培训中心,对当地妇女进行实用技术培训;2008至2010年,每年为GMS国家举办青年干部培训班,到目前为止共有418名来自老挝、越南、缅甸、柬埔寨和泰国的青年干部参加了培训。与泰国合作组织了三届澜沧江-湄公河青年交流活动,共有199名青年参加了交流活动。加强与GMS国家移民管理机关的交流与合作,与越南、老挝、缅甸等国边检部门坚持定期会晤和遇事相约制度,就便利检查手续、加快通关速度、合作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等问题进行协商,共同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强对出入境人员、交通运输工具的检查管理工作,合作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同时,积极参与“金边培训计划”,并为其提供资金支持。
    (九)贸易与投资
    中国积极参与并大力推动GMS经济走廊建设,致力于提高本地区的贸易便利化水平,推动工商界的积极参与。中国总理温家宝在2008年3月召开的GMS第三次领导人会议上提出“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走廊论坛”倡议,获得各方支持。中国于当年在云南成功主办首届论坛,发表了部长联合声明-《昆明共识》,通过了《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走廊论坛职权范围》及《南北经济走廊战略行动计划》等成果文件,为推动走廊合作从交通合作逐步扩大到贸易和投资合作,实现向经济走廊的转化提供了机制保证,同时满足了地方政府和企业参与GMS合作的需求。2009年6月,中国在云南举办GMS经济走廊活动周,推动发展经济走廊物流,提高本地区贸易流。2010年6月,在云南举办“大湄公河次区域项目洽谈会”,组织中国企业与GMS国家企业进行项目对接。
    此外,中国政府切实落实《大湄公河次区域贸易投资便利化战略行动框架》,建立口岸信息平台,推出各港口实行24小时预约通关服务等6项便利化措施,提高口岸通关效率,完善签证政策,简化签证办理手续,在云南、广西设立口岸签证点,为GMS国家商务人员来华提供便利。为在中越、中老和中老泰相关口岸实施便利运输协定,中国海关积极参与海关过境监管以及相关执法合作的谈判工作,为在上述口岸实现交通和贸易便利化奠定了法律基础。
    (十)禁毒与替代种植
    多年来,在“大湄公河次区域禁毒合作机制”(MOU)及双边禁毒谅解备忘录和协议框架下,中国与GMS国家开展双边及多边禁毒合作,通过人员互访、年度禁毒合作双边会议、联合执法行动、提供禁毒人员培训(累计为越南、老挝、缅甸、柬埔寨提供24期740人的培训)和物资援助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密切了和GMS国家的禁毒合作关系,为改善GMS毒情、维护社会稳定、改善人民生活做出了积极贡献。
    近年来,我国大力开展“境外除源”战略,通过替代农产品返销进口和专项资金支持等方式,鼓励和支持国内企业到缅甸和老挝开展罂粟替代种植,发展替代产业。截至2010年,中国共有180多家企业在缅甸和老挝开展罂粟替代种植,累计种植面积21万公顷(缅甸12万公顷,老挝9万公顷),共涉及橡胶、甘蔗、水稻、玉米、水果等47个品种。替代种植项目为当地民众提供了就业岗位,带动大批烟农弃种罂粟,有效提高了当地人民的生活水平,替代种植企业还在缅、老北部修路架桥、开通水渠,帮助改善了当地的基础设施建设。
    (十一)科技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GMS框架下的科技交流与合作,多年来,在与GMS各成员国双边和多边科技合作协定和谅解备忘录框架下,根据各成员国的需求,以共同支持开展科技交流合作项目、举办培训班、召开学术研讨会、捐赠科研设备等形式,进一步推动和加强与GMS国家的双边和多边合作。2008年以来,在双边科技合作协定框架下,中泰、中越科技主管部门共同支持执行短期交流项目37项,长期合作研究项目36项。2008年至2010年,每年为GMS国家举办科技援外培训班,共有368名学员参加了81个培训班,涉及农业、资源环境、信息技术、生物医药和工程与机械制造等多个领域。此外,中国科技部每年还为越南科技部举办科技管理干部培训班,2008年至2011年共有113名来自越南中央及地方科技管理干部参加了该培训班。三年来,中国科技部每年与GMS国家举办一次科技领域专题研讨会,交流在技术转让、科技政策制定和科技发展战略等方面的经验。2009年,向缅甸捐赠了价值50万元人民币的科研设备,支持当地科技发展。
    四、中国云南省和广西区参与GMS合作情况
    云南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地处中国西南边疆,与缅甸、老挝、越南接壤,是我国面向东南亚、南亚开放的重要门户,也是中国参与GMS合作的前沿地带。两省区国土面积共63.07万平方公里,人口总数9755万人。2010年,云南省和广西区的国内生产总值总共达16722.5亿元,其中云南省为7220.1亿元,比2008年增长26.8%;广西区为8502.4亿元,比2008年增长35.3%。2010年,两省区进出口贸易总额达到310.8亿美元,比2008年增长36.1%,其中,两省区对其他GMS五国的进出口贸易总额为88.3亿美元,比2008年增长60%。
    云南省有15个少数民族与周边国家跨境而居,广西是我国少数民族人口最多的自治区,两省区多民族和谐共处,与周边国家关系和睦,与GMS各国经贸往来、文化交流密切。GMS国家是云南省水电开发、矿产、农业、旅游等领域具有相对竞争优势的产业和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合作的重点市场,广西与GMS国家在交通、能源、旅游、农业等领域实施了一批重点合作项目。两省区与GMS国家在环保、卫生、人力资源开发、文化艺术等领域的合作和交流蓬勃发展。中国政府秉持与周边国家共同繁荣富裕的理念,一贯高度重视边疆地区的开发开放。“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把广西建成与东盟合作的新高地,把云南建成向西南开放的重要桥头堡,并将滇中地区和广西北部湾列入重点发展的经济区。上述重大举措必将会对包括两省区在内的次区域注入新的活力,同时,不断深化云南、广西两省区参与GMS合作。
    GMS第三次领导人会议以来,在中央政府的支持和指导下,两省区与GMS各国相关地区合作关系不断深化,云南-老北工作组、云南-泰北工作组、滇越五省市经济协商会、滇越边境五省联合工作组、广西与越南边境四省联工委员会等合作机制运行良好,各领域合作稳步推进。
    基础设施合作成效显著。公路方面,两省区积极推进连接GMS各国的公路网络建设。云南省的昆明-磨憨-万象-曼谷的中老泰公路、昆明-瑞丽-仰光的中缅公路、昆明-河口-河内的中越公路、昆明-腾冲-缅甸密支那-印度雷多的中缅印公路,在云南省境内段已经全部实现高等级化;到2010年底,广西通往越南所有一类口岸的公路也已全部实现高等级化。铁路方面,积极推进玉溪至蒙自至河口铁路、昆明至玉溪铁路扩能工程、昆明至广通扩能工程、大理至瑞丽铁路等项目建设。航运方面,澜沧江-湄公河跨国航运已全面建成澜沧江五级航道体系,通航时间由过去的半年提升到基本可实现全年通航。航空方面,2008年以来,广西开通了南宁至胡志明、万象、仰光、金边、曼谷等航线,实现了南宁机场与GMS国家的全部通航;云南昆明新国际机场于2011年底启用,新机场设计规模为年旅客吞吐量6500万人次、货邮吞吐量230万吨,是继北京、广州、上海之后第四个国家门户机场,增强了与GMS各国的航空运输能力。电信方面,中国电信云南、广西公司积极与老挝、缅甸、越南在国际通信光缆建设、国际语音业务、互联网业务和跨境转接业务等方面开展合作,业务范围已涵盖所有的GMS国家。
    产业合作成效显著。农业科技合作方面,在已运行的中越两个农业科技示范园的基础上,2010年,云南省在老挝、柬埔寨、缅甸又各建设了一个农业科技示范园,推广水稻、陆稻、大豆、马铃薯等农业科技成果,取得显著增产示范效果。广西也与越南、老挝、缅甸开展了一批农业项目合作,在甘蔗种植加工、剑麻种植、果蔬新品种及杂交玉米试种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效果;同时实施了农业部下达的柬埔寨农村户用沼气示范和推广项目。旅游合作方面,云南省分别与越南、老挝等周边国家签订旅游合作协议或备忘录14份,编制完成了《金四角旅游区跨国旅游线路规划》和《香格里拉-腾冲-密支那旅游区跨国旅游线路规划》,通过开辟多条旅游线路、开展边境旅游、举办旅游节活动、进行旅游项目投资、旅游管理人员培训等多方面的合作,有力促进了跨国境旅游和边境旅游的发展。广西与越南河内、广宁、谅山三省签署了《中越边境旅游管理合作备忘录》,合作开拓越南北部至广西南部跨国旅游市场。2011年3月,广西正式实施了公民参团赴越南边境旅游办理出入境通行证即时受理,当天办结工作制。
    教育合作稳步推进。云南省各高校与周边国家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交流合作关系,不断扩大招收留学生规模。至2010年,在云南省的GMS国家留学生已达8000人左右。云南、广西高校与泰国、老挝、缅甸、越南等国的高校合作,在相关国家建设了一批孔子学院,加大为周边国家培养汉语人才的力度。广西自2008年以来,每年还派出100多名国际汉语教师志愿者赴泰国教授汉语,广西民族大学和广西师范大学开办了多期教师培训班,对来自GMS国家的100多名汉语教师进行培训。
    
    五、中国参与下一阶段GMS合作的设想
    (一)交通
    中国将在公路、水运、铁路、民航诸方面进一步推进与GMS各国的合作。积极推动GMS运输通道及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南北通道国内各路段及相关口岸设施的改建和完善,以尽快形成覆盖GMS国家的公路网络。积极开展包括澜沧江-湄公河在内的国际航运合作。推动全面有效实施《便运协定》及其附件和议定书,早日实现GMS六国之间人员和货物的便捷流动,以促进GMS人员往来、经贸和旅游业的发展。在加快泛亚铁路国内段建设的同时,继续积极参与泛亚铁路项目的国际合作,与GMS各国一道共同推进泛亚铁路建设。以《中国与东盟航空合作框架》为基础,积极探索多边民航合作框架。加强交通领域人力资源开发和能力建设方面的合作。
    (二)电力
    中国愿意按照《次区域新十年(1012-2022年)战略框架》所确定的能源合作战略目标和任务,在充分注重大湄公河干流生态平衡及环境可持续性发展的基础上,在GMS电网互联和电力贸易日益蓬勃发展的新阶段与GMS各国一道共同致力于推进电力项目的开发建设;致力于实现中国与GMS国家电网互联;致力于构建大湄公河电力贸易协调中心,进一步促进GMS能源资源优化配置,进一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动能源使用朝着更加节能、低碳、可持续的方向发展。中国愿以其较强的电力技术、资金、人才实力和较丰富的电力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经验为GMS国家提供广泛的支持与服务,为GMS国家电力及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三)信息通信
    中国积极推动GMS信息通信领域发展,将根据已通过的《大湄公河次区域信息通信发展战略》继续深化同GMS各方在该领域的合作。在GMS IS一期工程的基础上,中国将致力于和各国共同在包括网络运营维护、跨境段使用资费的设定和信息化应用项目等方面开展广泛合作,继续推动GMS IS的发展。中国还将在推进农村通信发展、促进宽带网络部署、开展信息通信新技术合作、完善信息通信人力资源开发等方面与其他各国深入合作,提高GMS国家信息通信业整体发展水平。
    (四)农业
    中国十分重视并愿继续深化与GMS国家在粮食安全、农业基础设施、农业产业投资与农产品贸易、农业科技创新、农业咨询服务、跨境动植物疫病监控与自然资源保护、农村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合作,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全面发展。
    今后三年,中国将推动召开第二届GMS农业部长会,商讨未来农业合作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加大国家间和部门间政策协调力度,加快统一农产品检验检疫规则,进一步消除农业投资和贸易障碍。与GMS国家密切合作,积极探索开发经济走廊沿线地区特色农业产业带。推进中国重要农业大省开展与GMS国家的农业合作,充分发挥中小企业的优势,扩大合作领域和范围,提升合作水平。
    同时,将与GMS国家共建跨境动植物疫病防控监测站、实验室及农作物优良品种试验站,加强优质高产农作物试验示范,提高粮食安全保障水平。促进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与利用合作,鼓励产品创新和技术创新,推动实施一批重点合作项目。继续完善农业信息网建设,充分发挥网站的农业贸易促进和知识分享作用。
    未来3年,中国将再为GMS国家在华培训300名农业人才,并派出100名农业专家和技术人员赴GMS国家进行实地指导。
    (五)环境
    加强环境合作,是保护生态环境,实现GMS国家共同发展的重要前提。作为GMS环境合作的倡导者和积极推动者,中国今后将持续践行环境合作,促进GMS生态环境的保护。结合GMS各国发展阶段不同的特点,中国将在环境合作中恪守“相互帮助、协力推进、共同呵护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家园”的方针,与各国一道打造环境与发展南南合作的典范;积极参与CEP-BCI项目二期,丰富GMS环境合作框架内涵。随着GMS合作不断深化,中国将以CEP-BCI项目为核心,开展生态恢复与扶贫、森林生态系统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国际环境公约履约合作,并促进环境管理机构建设和能力建设活动,促进GMS的可持续发展。
    (六)人力资源开发
    中国政府将一如既往地利用已有的平台和渠道,通过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的活动,进一步加强与GMS各国的合作与交流,促进人力资源能力建设。继续加强与GMS国家在妇女发展和性别平等领域的合作,继续为GMS国家妇女组织和机构开展性别平等、妇女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女领导人能力建设培训;继续在中国广西国际青年交流学院举办东盟青年干部培训班,每年为GMS五国培训约150名青年干部;继续与泰国合作,开展澜沧江-湄公河青年友好交流活动。中国政府将举办高级研讨会,探讨循序渐进提高社会保险水平、积极稳妥地推进城乡统筹、促进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经验和做法,以及新形势下人力资源开发能力建设的模式,并将进一步加强口岸执法部门的交流合作,提高边检人员外语应用、政策执法和检查管理能力。
    (七)卫生
    中国将继续加强与GMS国家在现有合作机制下的卫生合作,使合作内容更加丰富。继续开展中缅、中老、中越边境地区艾滋病和疟疾防控合作试点项目,并逐步增加项目覆盖地区,深化项目合作内容。推动中缅、中老、中越边境地区登革热防控项目不断发展。继续增进和加强与GMS国家在传染病疫情信息交流与共享机制建设方面的合作,并将合作领域扩大到妇幼卫生、慢性非传染病等领域。中国将积极参加人力资源工作组卫生分组的工作,加强国内各部门之间、各地区之间的协调合作,全方位地提升中国与GMS各国卫生合作水平。
    (八)旅游
    中国政府将在国家层面上继续支持和推动GMS旅游合作,加强沟通协作。进一步完善合作机制,提高合作效率;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力资源开发;推进各项牵头项目的实施;做好GMS旅游资源和线路的推广营销,积极打造GMS统一旅游目的地;推进GMS旅行便利化,积极研究GMS旅游单一签证制度。支持和指导云南省和广西自治区参与GMS旅游合作和开发。云南省将抓好与“老北”、“越北”、“泰北”以及与缅甸的旅游合作。广西自治区将加快泛北部湾旅游圈开发建设和中越“两廊一圈”旅游合作,推进北海涠洲岛旅游区发展规划的实施。
    (九)贸易和投资
    中国将结合《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新十年战略框架(2012-2022年)》和《交通与贸易便利化行动计划》的实施,与GMS有关国家及亚行一道,全力推动经济走廊建设。中国政府将加强促进GMS各国相互投资的政策协调,争取在口岸协调管理、完善检验检疫体制、制定区域贸易物流战略、强化国家和区域贸易便利化机制等重点领域取得务实成果,推动《大湄公河次区域便利货物及人员跨境运输协定》的全面有效实施,积极推进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进一步提升GMS经济走廊沿线的贸易便利化水平和吸引投资能力;促进区域内贸易与投资水平的全面提升。同时加强能力建设,为政府官员特别是口岸执法人员提供更多培训机会,与GMS各国分享中国在贸易便利化各领域的经验和做法,并通过组织各类经贸交流活动,推动工商界更深入参与GMS合作。
    (十)禁毒与替代种植
    中国将进一步加强与GMS各国在禁毒和替代种植与发展领域的合作,进一步完善合作机制,稳步加大对其人员培训和物资援助的支持力度,加强对替代种植的资金和政策支持,继续推进示范项目建设,为推动本区域罂粟替代种植工作持续健康全面发展、减少非法罂粟种植发挥积极作用。
    (十一)科技
    科技合作是GMS合作的重要领域。中国将继续利用已有的机制和渠道,通过科技合作项目、举办培训班和探讨会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与GMS各国的科技交流与合作。支持云南建立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在清洁能源、提高能效、健康和农业等领域提升向GMS国家的技术转移能力。将于2011年末启动的“中国-东盟科技合作伙伴计划”将把与GMS各成员国的科技合作,作为推动和支持的重点。
           (新华社北京12月16电)


 

 

 

 

 

本文责编:帕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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