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傣汉双语教学的地位和作用
作者:郗卫宁    点击率:7487  转自:傣族网/傣族文化研究论文集(第二集) 更新时间:2009/9/22 22:38:27

 

 

傣汉双语教学的地位和作用

 

郗卫宁

 

        傣汉双语教学自产生形成以来,已有半个多世纪,开展傣汉双语教学的傣族聚居地区也至少有三四代人亲身体验了傣汉双语教学。无数的领导者、参与者、关心者、支持者、帮助者也亲身体验了傣汉双语教学的酸甜苦辣。傣汉双语教学虽然经风雨,历坎坷,但是当前仍然在傣族地区保持稳定并有所发展,表现出令人鼓舞的活力和既顽强又旺盛的生命力。这其中原因很多,如政策、法律、领导、认识、机构、经费、措施、人才、干部群众的态度、国内外支持双语教学的环境和形势等等都是制约傣汉双语教学发展变化的因素。这些关系处理得好,傣汉双语教学理所当然就会发展顺利一些,否则,就会发生重重困难,甚至停滞、徘徊、倒退。分析研究、认识和理清傣汉双语教学的地位和作用,对于更进一步地处理好傣汉双语教学发展变化的制约因素及其关系,更进一步地保持傣汉双语教学的稳定和持续发展是有积极意义的。

一、    傣汉双语教学的地位

1.       傣汉双语教学是傣族地区民族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新中国成立以来,傣族聚居区的自治州和自治县一直重视包括傣汉双语教学在内的民族教育工作,认真按照国家各个时期关于发展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计划和要求,积极发展本民族地区的小学、中学、师范及大学教育事业。经过各方面的艰苦努力,克服了种种困难,傣族地区的民族教育事业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傣汉双语教学作为傣族地区的民族教育事业的特殊形式也从零开始,从少到多逐步发展起来,目前形成了傣汉双语教学的初步体系。据有关资料显示,西双版纳州于1954年学生不到100名,到1956年全州掀起了开展傣汉双语教学的高潮,全州有4 700名傣族儿童在学校里接受傣汉双语教学,占当时民族学生总数的596%。“文革”后,特别是1983年以后,西双版纳全州傣汉双语教学恢复发展很快,到1985年达到高峰期。1986年,西双版纳州恢复使用老傣文。1990年,全州教育系统完成新老傣文过渡。1992年至今,全州每年约有1 150个班级和105个校点开展傣汉双语教学,学生人数在8 000人左右,分别占班级总数和学生总数的26%。德宏州于1953年开展傣汉双语教学工作。1956年,德宏州有傣文师资条件的傣族小学都开展了傣汉双语教学。“文革”结束后,傣汉双语教学在德宏州傣族聚居区恢复和发展。1992年以来,全州每年约有260所学校进行傣汉双语教学,占全州傣族小学的745%,在校学生在3万人左右。傣汉双语教学是个系统工程,为支持这个系统的正常运转,几十年来上级主管部门和傣族聚居区的自治州和自治县逐步编译出版了大量的傣汉双语教学所需配套教材,培训了大量的傣汉双语教学师资队伍,建立了州、县(市)、乡(镇)双语教学教研机构,制定了发展傣汉双语教学的各项政策、规划和措施。如2006年德宏州政府又出台了《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少数民族聚居区小学“双语双文”教学工作的意见》,对“双语双文”教学提出6点措施。以上情况充分说明,讲到傣族地区的民族教育就必须讲到傣汉双语教学,发展傣族地区的民族教育就必须发展傣汉双语教学,傣汉双语教学已经实实在在地成为傣族地区民族教育重要的有机组成部分和办学亮点。

2.       傣汉双语教学是傣族地区民族教育的重要教学形式

新中国成立以来,傣族聚居区的自治州和自治县针对本地区发展教育的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多样的办学形式,极大地促进了本地区教育工作的发展。如学制方面有四年制、五年制、六年制,办学形式有简易学校、耕读小学、工读小学、半耕半读学校,教学时间有早晚班、白天班、季节班、街期班、巡回教学班、全日制班、半日制班,风俗习惯方面有和尚班。为解决贫困和分散居住的学生上学的困难又办起了寄宿制班、半寄宿制班小学,为重点培养优秀学生办起了专业班、预科班、提高班、民族班,为普及教育又办起了文化补习班、速成班。为做好实用技术教育又办起了各种农村文化技术学校,开展各种技术培训,以及正规的“三后”教育形式。为重点解决傣族学生的语言障碍问题,各地开展了广泛的傣汉双语教学。随着时间的推移,前面提到的一些教育形式已经逐渐远离人们的视线,成为尘封的历史。总而言之,傣族聚居区的自治州和自治县针对本地区发展教育的实际情况,采取了多种多样的办学形式,而傣汉双语教学作为一种比较能够体现民族教育特点的教育形式,一经产生就不同凡响,受到傣族聚居区社会各方面的拥护和肯定,并焕发出蓬勃的生命力和经久不衰的活力,不折不扣地成为傣族地区民族教育的重要教学形式和手段。

3.       傣汉双语教学是傣族地区民族教育必须经历的历史阶段  

傣族历史悠久,文化灿烂,有自己的语言文字。除了弥勒、通海、云县等靠近内地的傣族及自幼杂居于城镇的部分傣族已经转用或者使用汉语外,全省其他地方傣族的日常工作和生活用语基本上以使用傣语为主。目前傣语分有西双版纳傣语、德宏傣语、金平傣语和田心傣语(周耀文、罗美珍划入红金方言)。历史上,傣族曾经使用了5种傣文,即:傣泐文、傣纳文、傣绷文、金平傣文、新平傣文。这些傣文全部属于拼音文字。傣泐文、傣纳文、傣绷文、金平傣文的起源与佛教有关,新平傣文的起源与基督教有关。傣泐文、傣纳文在国内的使用范围比较广,分别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和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为主,兼及思茅、临沧、保山等市的傣族聚居区。傣绷文主要使用于缅甸国的掸邦,也称掸族文字,国内集中在瑞丽、陇川、孟定等地区与傣纳文交叉使用。金平傣文的使用没有超出本县傣族集聚区的范围。新平傣文只有为数不多的人掌握。几百年来,傣族人民用这些地方方言文字翻译了众多的佛经和汉族文学,撰写了大量的地方历史、天文历法、医药典籍、文学戏剧、公文档案、土司家谱等。新中国成立后,国家根据傣族地区经济、文化和科学技术等各项事业发展的需要,采取各种措施,积极发挥傣文的作用,促进了傣文事业的发展。中央民族大学、云南民族大学先后开办了傣文本科、研究生的专业,省级单位如云南民族出版社、省广播电台、省民语委、民研所、社科院、古籍办等单位都有专人从事翻译、播音、整理和研究工作。西双版纳州和德宏州的人大、法院、教育局、学校、文化馆、科委、民语委、出版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电影公司、报社、文联、傣戏团等等单位都有专业技术人员从事管理、指导、教学、教研、翻译、采访、播音、编辑出版、调查研究、收集整理等工作。傣文在农村社区的使用范围也十分广泛,如写信、记账、挂礼、乡规民约、药方、对联、祭文、讣告、贺辞、收条、借条、收据、证明、通知、申请书、公德榜、民间文艺等。以上情况说明,傣族地区发展民族教育,无论过去、现在,甚至未来几十年内都必须考虑傣族语言文字教学(傣汉双语教学)这一因素,否则要在全省各民族中实现“科教兴滇”的战略计划是难以想象的。因此,开展傣汉双语教学是傣族地区民族教育不可逾越的历史阶段,是傣族地区民族教育必须经历的历史阶段。

4.       傣汉双语教学是傣族地区贯彻落实党的民族语文政策与发展民族教育的重要措施  

语言文字是一个民族的重要特征。民族语言不仅是民族形成的纽带,也是民族文化的基石和载体,甚至是民族认同的最突出的标志和民族发展所必须依赖的工具。我们党和国家一贯坚持倡导和实施民族平等和语言平等政策。从民主革命时期,到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再到改革开放的今天,党和国家一刻也没有放松过这项政策。为保障这项政策的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先后制定和形成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文件。《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义务教育法》、《刑事诉讼法》、《选举法》等等法律中明确规定:“少数民族有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的自由。”关于开展民汉双语教学的条款也在其中。国务院国发[199132号文件规定:“以招收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有条件的要采用少数民族文字的课本,并用少数民族语言授课,在适当年级增设汉语文课程,实行双语教学,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国务院国发[200214号文件指出:“大力推进民族中小学‘双语’教学。正确处理使用少数民族语授课和汉语教学的关系,部署民族中小学‘双语’教学工作。在民族中小学逐步形成少数民族语和汉语教学的课程体系,有条件的地区应开设一门外语课。要把‘双语’教学教材建设列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予以重点保障。按照新的《全日制民族中小学汉语教学大纲》,编写少数民族学生适用的汉语教材。要积极创造条件,在使用民族语授课的民族中小学逐步从小学一年级开设汉语课程。国家对‘双语’教学的研究、教材开发和出版给予重点扶持。”

傣族地区把积极开展傣汉双语教学当做是本地区贯彻落实党的民族语文政策与发展民族教育的重要措施,为此傣族地区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了不少地方性法律法规。譬如198798西双版纳州通过,1987923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的《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一章第八条:“……自治州内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第二章第十六条:“自治州的自治机关在执行任务的时候,可以分别或者同时使用傣、汉两种文字和各民族的语言。自治州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公章、牌匾,一律并用傣、汉两种文字。”第三章第二十条:“自治州的中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分别或者同时使用傣、汉两种语言检查和审理案件。保障各民族公民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对于不通晓傣、汉两种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应当为他们翻译。制作法律文书,根据实际需要使用傣文或者汉文。”第四章第二十七条:“自治州的国家、企业、事业单位对职工进行考核、评定学历和职称的时候,民族语言文字和汉语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章第二十七条:“……以招收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小学,有民族文字的,要用民族语文教学;没有民族文字的,要用民族语言辅助教学。同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汉文。在使用民族文字的地方,首先用民族文字扫盲。自治州的自治机关重视编译、出版民族文字的教材,以适应民族语文教学的需要。”第八章第六十九条:“自治州的自治机关教育和鼓励各民族干部互相学习语言文字。对自治州的国家工作人员能够熟练使用两种以上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部分自治地方制定的规章和自治法规中对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字也作了专门规定。1992627日德宏州人大常委会批准的德宏州教育局《贯彻执行〈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的实施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民族小学实行‘双语、双文’教学,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有本民族文字的小学,一般应从一年级起开设民族语文课和汉语会话课,采用五年制汉语文教材;采用六年制汉语文教材的民族小学,经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民族语文课可从一年级开设,也可从二年级开设……民族语文纳入统考,计入总分。” 第二十九条:“加强民族语文教材建设。州、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民族语文教研编译和教材教学研究,保证民族语文教材和民族文字读物的供应,确保民族教育质量的提高。” 第三十三条:“为有效地推行双语双文教学,州民族师范学校的普通中师班要开设民族语文课。各县教师进修学校要重视对民族语文教师的培训。鼓励在民族学校教学的各民族教师学习当地民族的语言文字,少数民族教师要努力提高汉语水平……对从事双语教学的教师,经过考评,分别给予表彰、奖励、奖金。” 为促进傣汉双语教学的发展,傣族地区的许多主要领导在相关会议上宣传、动员、鼓励、关心、支持、肯定这项工作,政府及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出台了不少相关文件,建立机构,管理、研究、指导、推广、服务这项工作。所以,傣汉双语教学是傣族地区贯彻落实党的民族语文政策与发展民族教育的重要措施。

二、    傣汉双语教学的作用

1.       傣汉双语教学有利于开发傣族儿童的智力  

有关研究表明,一个人智力开发的最佳期是3~4岁,理由是婴儿从胚胎到4岁以前,已经积累了40%的成人智慧。从4~8岁积累了30%8岁以后又积累30%。这已经清楚地说明约四分之三以上的成人智慧是在小学三年级以前积累的。从傣汉双语教学的实践看,基本上一年级或学前班的主要时间是用来学习本民族语言文字,以及汉语会话和简单的数学。这样安排最大的好处,就是成功地解决了傣族儿童母语与书面语的语言障碍问题。因为在这一阶段,傣族儿童的母语是傣语,他们主要依靠傣语来进行交际、思维和认识事物,傣语成为他们获取知识最有力、最方便的工具。当他们掌握了与母语一致的傣文后,就能马上进行阅读和拼写,从而使傣族儿童的思维和语言得到发展,知识得到丰富,视野得到开阔,智力得到开发和提高。相反,如果以傣语作为母语的傣族儿童在入学之初,使用他们听不懂或者略懂一点的汉语进行教学,其教学效果如同使用英语对不懂英语的汉族儿童进行教学是一样的,要达到理想的教学效果是难于想象的。在初级教育阶段,如果不能很好地解决傣族儿童的语言障碍问题,长期欠债下去,后果不堪设想。傣汉双语教学的第一个作用实际上就是承担了解决傣族儿童的语言障碍问题的任务,而且效果很好。如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勐罕镇的曼厅小学、嘎洒乡的曼校小学及德宏州潞西市的风平小学、法帕户允小学和盈江县的新城小学都在同一所学校里做过对比试验。开展傣汉双语教学试验班的学生成绩,始终要比普通班的学生成绩好,学校的入学率、巩固率、合格率、普及率始终要比其他学校好。如果不是傣汉双语教学的作用,这些学校要获得这样好的教学效果是不可能的。同时,也正是有了这种好的教学效果,才使得西双版纳州和德宏州坚定了推广傣汉双语教学的信心和决心,不管遇到什么困难和阻力,都始终坚持在傣族地区开展傣汉双语教学,而且努力创造各种条件不断加强,不断发展和进步。  

傣汉双语教学的实践证明,只要严格按照民族语文教学大纲认真开展傣汉双语教学工作,傣族儿童的智力水平就会得到适时开发和提高。  

2.       有利于提高傣族儿童的综合能力和素质

发展理论是教学理论的重点,也是教学实践的重点。傣族儿童学习能力、思维能力、表达能力、审美能力、动手能力等的提高是傣族儿童素质提高的根本保证。实践证明,傣族儿童学习傣语文的成绩与学习汉语文的成绩是成正比的,通常学习傣语文成绩优秀的傣族儿童,他们学习汉语文各科的成绩同样也是优秀的。而学习傣语文成绩较差的傣族儿童,他们学习汉语文各科的成绩同样也不理想。我本人曾经在瑞丽市弄岛中心小学从事过二年级和四年级的傣汉双语教学工作,对此有亲身体会,相信亲身从事过傣汉双语教学工作的各位老师也应该有此体会。所以,对于应该开展傣汉双语教学的班级、学校和地区来说,凡是开展了傣汉双语教学的班级、学校和地区都要比不开展傣汉双语教学的班级、学校和地区获得更优异的成绩。这说明,傣族儿童在启蒙教育阶段适时开展傣汉双语教学,有利于提高他们的综合能力和素质。

3.       有利于激发傣族儿童的学习兴趣,提高教学质量

傣汉双语教学的实践证明,在“一刀切”的教育体制下不通或者略通汉语文的傣族儿童最头痛的问题在于他们一入学就遇上自己听不懂或者略通的知识和难记、难认、难写的汉字。死记硬背,味同嚼蜡,学无长进,常常让他们产生畏难情绪,严重者又以种种借口早退、旷课、逃学,最后干脆辍学。但是,开展傣汉双语教学后,情况大不一样。学校如磁铁般牢牢吸引着傣族儿童,他们在学校里学习的语言文字和自己平时使用的语言一致,听、说、读、写都容易上路,能取得好成绩。因而,激发起他们的学习兴趣,调动了他们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他们就愿意在学校里继续学习,学校就成为他们发展德、智、体、美、劳的重要场所。这样,在有事业心、责任心又有好的教学方法的教师指导帮助下,傣族儿童大多数人能够顺利地渡过语言文字相脱节的难关,并且还能够在今后学好汉语文等各科功课,大面积提高教学质量。

4.       有利于加速傣族地区基础教育的普及

基础教育是教育的基础,国家三令五申要求我国西部地区尽快“普六”“普九”。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实施普及义务教育的力度,逐年加 “两免一补”的经费投入,各地区制定了实施义务教育的行动计划。但是,我国西部地区只是一个地理概念,实际上我国西部地区不仅包括生活在这里的汉族,同时还包括生活在这里的广大少数民族。对拥有自己传统语言文字的傣族来说,开展傣汉双语教学之前,别说是“普六”“普九”,实施普及义务教育,就是普及初级基础教育也是十分困难的,仅仅扫除文盲和堵住新文盲产生就已经让教育部门伤透了脑筋。但是,在学校开展傣汉双语教学和农村开展傣文扫盲工作之后,同时也随着各种教育环境和条件的改善,过去看来不可能的事情现在都成了现实。从开展傣汉双语教学比较好的地区看,傣族儿童的入学率、巩固率、合格率、普及率都在逐年提高。因此,这些地区普及基础教育和实施义务教育的成效一年比一年好。

5.       有利于傣族儿童性格的健康发展

在改革开放的现代社会里,需要活泼、开朗、大方、机智、灵活、幽默、有事业心和进取心、敢于创新、敢于承担风险、百折不挠、有应变能力性格的人。而这种类型的人,在过去计划经济体制影响下形成“一刀切”教学模式的学校里,特别是在不通或者略通汉语文的傣族地区的学校,是很难培养造就出来的。随着国家的改革开放,傣汉双语教学也在随之改革发展,并与之相适应。许多事实一再证明,由于傣族地区因地制宜开展傣汉双语教学,傣族儿童的语言和智力得到适时开发,汉语隔阂问题、傣汉语文的教学衔接问题等均得到较为妥善的解决,傣族儿童完成了“要我学”向“我要学”的心理转化,学习兴趣和学习积极性显著高涨,他们向书本进军的时候,不仅仅获得了知识,而且还完善了性格,经过傣汉双语教学培养的傣族儿童,其性格发展普遍接近现代社会所需要的那种类型人的性格。这说明,开展傣汉双语教学对傣族儿童的发展,绝不仅仅起某些单纯的教育功能的作用,其作用是多方面的,是综合体的,是能够适应现代社会发展需要的。

6.       有利于傣族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弘扬  

傣族是一个具有本民族优良传统和灿烂文化的民族。傣族文化不仅是傣族人民引以为荣的瑰宝,而且也是中华民族文化宝库中非常珍贵的奇葩。每一个傣族成员都非常重视自己的本民族文化并对此怀有深厚的特殊感情,都非常希望本民族文化能够世代相传,发扬光大。特别是在目前世界各地普遍兴起尊重、保护、赏识、开发多元文化的今天,这种心情和愿望显得更加迫切。令人欣喜的是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使得傣族干部群众的这一愿望得以满足。傣汉双语教学在普及傣文,培养傣族文化继承人,提高他们综合素质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通过傣汉双语教学,许多傣族学生不仅掌握了傣文,丰富了傣语,而且掌握了诸如用傣文记载的傣族文学、历史、伦理等知识和传统文化,学会了傣族传统的对事物的认识方法、思维方法、表达方法、处事方法等等东西。当然,傣汉双语教学仅仅是一项继承和提高傣族文化的初步工作,但同时也是一项基础性的工作。高层次的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加强,而基础性的工作也同样必须夯实。只有在牢固的基础上,才能讲普及与提高,否则,继承和发扬傣族文化就会变成泡沫。随着傣族地区傣汉双语人才的成长,傣族地区对傣族传统文化的保护与开发将更具有科学性和系统性,未来,继承和弘扬傣族传统文化方面的事业将更上一层楼。  

傣汉双语教学的地位和作用的内涵是十分丰富的,以上提到的仅仅是一部分,可能还有不少没有提到的,从与时俱进的角度看,傣汉双语教学在促进傣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和谐社会的建设、面向东南亚和南亚的经济文化交流等方面的内涵还有待于进一步的挖掘,本人在此仅仅是抛砖引玉,望各位领导及专家学者多多发表高见。

参考文献:  

1.       云南省民语委编:《民族文字的创制与改进》,2002年版。  

2.       云南省民语委编:《云南民族语言文字现状调查研究》,2001年版。  

3.       云南民族学会傣族研究委员会:《傣族文化论》,2000年版。  

(作者单位:云南省少数民族语文指导工作委员会)

 

 

 

 

 

 

 

 

本文责编:帕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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