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关傣族发展探析
吕叶
一、马关傣族基本情况
(一)人口及分布
傣族是马关县一大民族群体,包括红傣、黑傣、水傣3个分支,主要居住在马白、坡脚、大栗树、篾厂、木厂、小坝子等乡镇的河谷地带,大部分以几户、几十户聚族而居,仍保留着本民族的语言和风俗习惯,人口数在全县11个民族中位居第5位。据统计资料显示,截至2005年,全县共有傣族1 503户6 723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9%。其中,马白镇有198户947人,坡脚镇有114户500人,大栗树乡有276户1 140人,八寨镇有43人,篾厂乡有119户553人,古林箐乡有60户282人,仁和镇有41户167人,木厂镇有321户1 443人,夹寒箐镇有5户76人,小坝子镇有6户25人,都龙镇有346户1 495人,金厂镇有4户12人。
(二)历史渊源
马关傣族历史悠久,史料《马关县志》“夷族琐记”称其为“摆夷”、“白衣”等。据坡脚镇新寨、马白镇茨黑、大栗树乡倮洒等傣族聚居地的碑文考证,县内傣族是清康熙十六至十八年(1677~1679年)和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间先后从文山德厚一带迁来的,后又有部分傣族从马关迁往越南的箐门、猛康等地居住。又据都龙镇傣族黄氏家谱记载,黄氏于乾隆年间从广东肇庆迁入当时已被安南(今越南)强占的都龙老街子定居,继而被安南封为聚隆总社头目,成为当地土司。中法战争后,清政府收回都龙等地,取名“归仁里”,隶属于安于厅,在都龙设总团,仍任命黄氏后裔黄国开为团首,辖8甲。
1957年,曾将境内摆夷(亦称摆衣)归为壮族系。1979年6月,云南省委民族工作组到文山检查民族工作,州属单位的傣族同志写了要求甄别文山摆衣族称的报告。省委工作组和文山州革委联合组成调查组,对文山地区摆衣的语言、风俗、服饰等进行调查后,认为文山地区的摆衣应归为傣族系,于是州委统战部向州革委写了《关于要求恢复文山傣族名称的报告》。经州革委常委讨论并报请省革委批准后,于1980年5月正式发文恢复文山地区的傣族名称,马关的摆衣全部落实为傣族。
(三)傣族经济现状
境内傣族多居住在水利条件比较好的河谷地带,以种水稻为主,其他杂粮为辅,其生产工具、生产方式和经济发展状况与境内其他民族基本相同,属自给自足的小农自然经济。男女均从事生产劳动,而且女子还是主要劳力,除耕田犁地之类由男子承担外,其他农活多由妇女承担。
经济作物主要种植甘蔗、花生、辣椒、豆子、竹子、杉木、水果、烤烟、三七、砂仁等。经济收入主要靠出售经济作物产品和大米、包谷等农产品,同时也出售少量的手工制品,如木桶、木缸、桌子、滑席、水烟筒、刺绣、竹篾纺织品、布匹等。家庭饲养的牲畜、家禽一般很少出售。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县内傣族聚居的村寨也普遍实行了联产承包责任制,农业生产发展很快,出现了一批“万斤粮户”、“万元户”,还出现了一批以种植、加工、经营为主的专业户、重点户,有的人家还购置了汽车、拖拉机等运输工具,傣族群众的生活普遍有了显著改善。
(四)文化
傣族语言属汉藏语系壮傣语支。境内黑傣语言与泰国语和西双版纳的傣族语有相似之处,但不尽相同。水傣多用壮语,红傣多用汉语,一般情况下,黑傣、水傣、红傣都以汉语为交际工具,均习汉文。
旧时,境内傣族和其他民族一样,由于长期受封建统治阶级的压迫和剥削,生活十分艰苦,无钱供子女上学,本民族中有文化的人很少,文盲占绝大多数。新中国成立后,党和人民政府十分重视普及少数民族的文化知识。同时,国家对成年人进行扫盲教育,举办长年扫盲班和农闲扫盲班,通过30多年的努力,傣族人民文化素质有了很大提高。据统计,2000年,6岁及6岁以上傣族有5 907人,未上过学的只有556人。
境内傣族能歌善舞,在长期的生产斗争和社会实践中,创造了丰富多彩的民族民间文化,如歌谣有《牧歌》、《十二月歌》、《送行歌》、《芹菜歌》等,民间故事有《龙和虎》、《青蛙骑手》、《鲁班的木马》等,舞蹈有帕子舞等,常用的乐器有弦子、二胡、三弦、笛、箫、木叶等。
傣族妇女勤劳贤慧,心灵手巧,除承担大部分农活外,还纺线、织布。她们挑花刺绣不打样,不画线,挑出的各种花鸟图案却活灵活现,栩栩如生。
(五)生活习惯
境内傣族喜食糯食,每日三餐普遍以大米为主,杂粮为辅。食用杂粮有包谷、红米、小米等。肉食以猪、鸡、鸭肉为主。傣族喜食蝌蚪,经常捕捞蝌蚪加工为食。其制作方法是:将捕捞回来的蝌蚪逐个捏破除泥,洗净待用;把切好的青菜用开水捞过再换水煮熟,把蝌蚪倒入菜中煮沸,加食盐、油、酱、芫荽即可食用。其味鲜美可口,有生津开胃之效。水傣喜饮烤茶,每家每户的火塘边均放有一个粗陶烤茶罐。先将茶叶放入茶罐中置于火上烘烤,待茶半焦后用开水冲饮,每罐最多2~3小杯,其味苦而回甜。晚上坐在火塘边聊天,借茶助兴至深夜不舍离去。女人喜嚼槟榔,终年不断,嚼得牙齿变黑。生儿育女,有祝米、周岁等各种习俗。
境内黑傣妇女着装特别,仅头饰就有“平头”和“高头”两种。“平头”装饰是用2尺长、1尺宽的黑布打边绣花纹叉在头上,用门头带拴紧。“平头”装饰一般是未出嫁的少女装饰,已出嫁的妇女多顶“高头”。“高头”装饰大体分为6个部分:内包头帕;顶头支撑钩;花银牌固定片;门头带;头帕;装饰顶头帕。每个部分就是包缠的一道程序,经6道程序方能做成一个“高头”。服饰多为黑面襟衣,衣料是自纺自织的土棉布。衣领、胸前各钉有三角形银泡,围边绣有花纹图案,斜开领;衣袖由两块布接成,袖口镶一条3寸宽的黄、白布条。筒裙较长,裙底边镶一条4寸宽的绿或蓝色绸缎,绸缎四周用红色花线绣成“××××”图案。腰间系围腰,围腰长35尺、宽15尺,用黑布缝制,围腰头镶一条5寸宽的绿色缎,绸缎上绣有各种花纹图案,并钉有两组三角形银泡,下部用1寸宽的白布镶边。围腰带分别用三种不同的布接制成3尺长、1寸宽的布带,布带中下段绣有“××××”和倒三角形的花纹,中下段接头处包放一枚硬币。傣族女性装饰因工序复杂,费工费时,今只有少部分妇女仍保留着原装饰,大部分都已减装或改着时装。男子装束无特别之处。
(六)婚丧礼仪
境内傣族实行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旧时偶有一夫二妻的现象。青年男女多是自由恋爱缔结婚约,也有父母包办结为夫妻和“偷婚”、“抢婚”的形式。从恋爱到结婚大体经过“说媒”、“定亲”、“合婚”(交换生辰八字)、“结婚”几个程序。结婚时,多以口头通知亲戚,婚期一般历时5天,头两天是女家办酒席,自姑娘出嫁之日是男家办酒席。男方到女家迎亲的当晚,女家要请歌手8人(男女各4人)唱送行歌。第二天女家要举行“发亲”仪式,即在神龛前摆一张方桌,备好饭菜,请寨中有威望的夫妻双全老人及主要亲戚陪坐。方桌正前方摆一草席,新娘跪于席上听候教诲,就坐于上席的老人说:“孩子,从今天起,你就是人家的人了,到了公婆家后,要好好做人,孝顺父母,尊重自己的丈夫和兄嫂,祝你们夫妻恩爱,白头到老。”新娘听完教诲,要向列祖列宗神位和在座老人叩三个头,然后由寨中老妇牵出家门交给接亲的人。此时,新娘要表现出不情愿的样子,甚至哭闹着不愿离爹娘而去,否则将被指责为“忘恩”。县内黑傣结婚时新郎不到女方家接亲,新娘步行到新郎家;而水傣和红傣则须由新郎去接亲,新郎要抱新娘上马,下马时则由新郎的兄长或家人抱下马。新婚之夜,新郎不准与新娘同床,要等回门后始得同床。回门时,岳父母要送女儿、女婿两个碗、两双筷子和一些粮种。婚后若双方感情不合,旧时经寨中头人公断即可离婚。若一方早亡,再娶或改嫁均很自由,但必须是当年或3年之后。
傣族实行棺木土葬,人死后,向亲戚报丧者必须带孝帕。若死者生前自己选好了坟地,则直接抬到那里安葬;若死者生前没有自选坟地,则由其长子拿个鸡蛋到山上择地。长子把鸡蛋从前额滚下,若鸡蛋摔烂了,说明死者愿意埋此地,若不烂,则须另择一地,直至鸡蛋摔烂为止。也有请风水先生帮选坟地者。
(七)节日
境内傣族的节日主要有农历“二月节”和“六月节”。“二月节”,傣族称为“大年”。每逢正月二十六、二十七日左右,娘家都要去接嫁出去的姐妹回来过年。此时,各家各户都要杀鸡、宰鸭、舂粑粑,等待着亲人和节日的到来。二月初一,亲人欢聚一堂,亲朋好友你来我往,男青年背上三弦、二胡、弦子,约上相识的姑娘,三五成群到村外郊游,对歌、谈情说爱。同时举行祭龙、祭月亮、祭观世音等祭祀活动,祈祷全村平安、六畜兴旺。有的地方节日过4天。过节期间,忌工,不准做活计。
“六月节”,傣语叫“老步一赵库”,是傣族的传统节日,过六月二十三、二十四这两天。届时,家家杀鸡宰鸭、染花糯米饭,互相邀请做客。二十四日晚上,在寨中竖起一棵10~15米长的圆木,顶上搭成“人”字形的棚子,棚中挂着各家提来的灯笼;家家烧支火把,把寨子上空映得通红。全村人汇集灯下,看灯观火,青年男女寻机传情,颇具韵味。
(八)信仰
境内傣族信仰原始宗教,主要崇拜龙山、龙树。傣族称龙山、龙树为“大佛爷”,称观音菩萨为“二佛爷”,其次还崇拜水神、天神、地神、山神、寨神、月亮神、太阳神、七星神等,同时迷信“五海”, 崇拜巫术。
二、马关傣族如何发展
随着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马关县傣族经济生活状况也得到很大改变,但由于县内傣族同胞居住偏远分散、自我发展能力差、基础设施脆弱等种种因素的影响,与其他民族特别是汉族相比,仍然还有一定的差距。因此,如何加快傣族总体发展步伐,是摆在每一位傣族同胞面前的共同话题。
(一) 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努力打牢发展基础
基础设施脆弱是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一大“瓶颈”。就马关县傣族地区的情况来说,大部分傣族同胞的生活来源都是依靠农业生产,但由于农田水利设施滞后,“靠天吃饭”、“听天由命”等现象仍然存在,农业生产受自然状况影响较大;加之道路交通条件的限制,有的地方仍然延续着“人背马驮”的历史,农产品的贩卖十分不便,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傣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因此,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是解决好一切问题的根本。首先,要争取国家及有关部门的支持。为繁荣民族地区经济社会,促进各民族间的共同发展,在2001年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就已经明确提出“上级国家机关在投资、金融、税收等方面扶持民族自治地方改善农业、林业等生产条件和水利、交通、能源、通信等基础设施”。近年来,为发展落后地区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各级各有关部门也制定了相关措施,从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加大了扶持力度,极大地改善了民族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所以,傣族地区特别是贫困的傣族地区应该积极用好用足国家扶持少数民族发展的各项政策,以高昂的积极性争取有关部门的扶持。其次,要团结起来共同建设。傣族同胞团结互助的精神历来都被外界所推崇,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今天,更应该继续发扬好这一精神,团结起来通过投工投劳共同建设好自己的家园。同时,应该互帮互助,发展速度相对较快的傣族地区应该伸出援助之手,通过传授经验、“一帮一”等形式,帮助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第三,要加大基础设施管理力度。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国家扶持、自筹建设等,使傣族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得到完善。但不容忽视的是,由于部分群众主人翁、管理者意识不足,对基础设施的管理不到位,部分新建基础设施损毁现象较为严重,使用寿命大大缩短。因此,被扶持地区群众应该进一步强化主人翁意识,自觉加强对区域内基础设施的管理,确保效益得到充分发挥。
(二) 提高自我发展能力,努力增强发展后劲
一个地区要实现长期持续发展,必须提高自我创新能力,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在十六届五中全会上,以胡锦涛总书记为首的党中央也指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必须依靠科技进步和劳动力素质的提高。首先,要增加生产科技含量。就农业生产来说,由于信息较为闭塞,科技知识传播相对滞后,马关县的傣族大部分仍然延续着以往的传统生产模式,用工大、用时多,且产量低,农产品仅能满足自身需求,剩余产品较少,经济发展受到限制。所以,提高农业生产科技含量,是促进经济发展的根本需要。要主动邀请农技人员指导做好科技种植、养殖,并通过自发开展科技评比、交流等活动,促进先进经验的流通、使用和互带互进。其次,要提高劳动力素质。据统计资料显示,2000年,马关县傣族人口6 550人,只有大学专科30人,本科2人。文化知识的相对贫瘠,导致劳动力运用科技的能力偏低,生产发展受到限制。因此,要重视教育的地位,提高傣族自身入学率,积极送适龄儿童接受教育,并大力培养高学历人才;要加强职业教育学习,提倡成年人通过参加职业技术培训或自学掌握1~2门适用技术,增强自我发展能力。除此之外,要倡导未婚成年人认真做好婚前检查,努力提高新生儿总体素质,从源头上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三) 加强文化交流学习,努力推进精神文明
由于历史、风俗、地理等种种原因,傣族地区文化发展与其他民族相比较为落后,一些原始的生产生活习惯仍然延续至今,阻碍了精神文明的进步。因此,加强民族之间的文化交流,学习借鉴先进外来文化,是促进傣族发展的一大重要途径。要坚持开放的心态,立足自身发展实际,着眼于科学文化发展的前沿,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的原则,积极参与到与其他民族间的交流和合作中,通过多种形式的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博采各族文化之长,促进傣族自身文化建设。同时,要处理好学习借鉴和自主创新的关系,在学习借鉴的同时,大胆进行自主创新,以提高傣族文化在社会上的竞争力。另外,要发扬展示傣族优良传统文化。经过千百年的发展,傣族人民在生产生活中也创造了丰富多彩的民族民间文化。俗话说,民族的才是世界的。从部分较先进的傣族地区文化发展情况来看,由于宣传到位,傣族文化得到了进一步的发扬光大,特别是以西双版纳为典型,傣族文化不仅走出了傣区,走入了国际,走向了市场,同时也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发展良机。马关的傣族文化虽然与西双版纳地区的文化同源,但由于发展过程中产生的区别而具有不同之处。因此,要学习借鉴典范,找准适合本地区文化发展的路子,让马关的傣族文化得到发扬,并转化为经济发展成果。
(四) 积极发展自身经济,努力推进物质文明
经济发展状况是决定地区发展实力的一大重要因素。傣族地区由于经济基础较为薄弱,综合发展实力不足,因此,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致力于地区经济发展。而要实现经济的跨越式发展,应该扬长避短,找准地区经济的突破口,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经济发展战略。要从资源优势出发,从市场需求出发,从当地自然资源上找,从产业链上找,从社会关系中找,选择具有区位优势、成本优势或者人才优势的优势产业,以比较优势取胜,以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提高本地区的核心竞争力。特别是对于资源相对集中或是优势资源相对突出的地区,可采用“一村一品”的形式,以村为单位,集中村民发展同一产业,并通过建立产业协会,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模式,不断增强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同时,要以协会为龙头,注重本产业产品的开发、创新,不断延伸产业链,增强市场竞争力。
(五) 积极参政议政,努力推进政治文明
是否大力参政议政是体现一个地区、民族发展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同时,少数民族同胞积极参与政务,是党和人民赋予的特殊权力,也是自身享有的义务、权利。特别是近年来,为加强少数民族参政议政,中央及国务院出台了许多政策措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也明确规定:“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根据当地民族关系、经济发展等条件,并参酌历史情况,可以建立以一个或者几个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的自治地方。”“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政府的其他组成人员,应当合理配备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和其他少数民族的人员。”虽然上级出台的政策较为优越,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傣族参政议政人数仍然较少。就马关县目前的情况来看,在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374名中,傣族只有4名,仅占 1%。从一定程度上讲,自身素质是影响参政议政能力的重要因素。因此,要大力推进傣族同胞参政议政的能力,必须先让傣族同胞自己苦练内功,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有为才能有位”,傣族人民只有站在时代的高度,重新审视自我,努力提高自身素质,苦练内功,才能脱颖而出,从而更好地实现参政议政的权利。同时要有进取精神,克服怯弱、狭隘、依附和自卑心理,增强勇敢、果断、自信和进取精神,积极投身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去,努力推进傣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进步。
本文责编:帕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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