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委、市政府日前出台文件,对每年为宣传繁荣瑞丽文化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文件的出台得益于一份政协委员提案。
在政协瑞丽市第十三届二次会议上,一份题为《建立激励机制,大力支持创作,繁荣瑞丽文化》的提案被呈送到了提案组,提案指出:瑞丽市近年来先后涌现出了获得国家级 “骏马奖”的少数民族诗人唐洁等一大批优秀文学艺术新人,他们为宣传瑞丽和提升瑞丽美誉度做出了贡献。为进一步提高本土作家创作的激情和积极性,建立明确的机制保障,提案建议: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对繁荣瑞丽宣传文化工作做出贡献的个人予以奖励。提案引起了提案委的高度重视,被列为了当年6件重点提案中的第一件,并及时交付由瑞丽市委宣传部具体承办。
提案送达后,瑞丽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尚丽霞亲自督办,多次召集市文联、文化、广电等部门负责人进行研究,形成初步意见后上报市委、市政府,最终催生了《关于设立“宣传瑞丽突出贡献奖”》这份文件。文件规定:每年无偿赞助或捐助金额在30万元及以上,商业投资于宣传文化事业金额在300万元以上,每年在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发稿达10篇以上,文学艺术作品市场发行总数达到3000册以上的集体和个人等均予以奖励。
在5月12日下午举行的提案面复答复会上,李建军等6位委员对宣传部就提案所做的答复予以了一致肯定,他们希望随着该文件的实施,瑞丽的宣传文化事业会更加枝繁叶茂,硕果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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