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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花腰傣简史
作者:陶贵学    点击率:16215  转自:新平公众信息网|《新平花腰傣文化大观》 更新时间:2009/4/11 11:26:06


 

口碑传说中的花腰傣
陶贵学

  居于红河上游的彝、傣、哈尼、拉祜等民族中,均承传着有关人类先民生息繁衍的神话、诗歌和故事,这也可以从一个侧面为探讨各民族的历史渊源提供实证。如花腰傣神话《开天辟地》中有这样的讲述:世上最初没有天地,到处是一片混浊,只有水和空气。水和空气上升,凝结成一个足智多谋的“匹法”(天神),“匹法 ”创造了16层天空和大地。开初,大地不稳,他们从身上搓下一些汗捏成6根柱子和1头大象,撑稳了天地。后来,“匹法”又捏狮子、黄牛、大象等动物,顶住天的四方,形成了天地。天地造好后大地上只有茫茫海水和光秃秃的山梁,“匹法”又派了男、女二神,他们打开“吗巴嫚”(仙葫芦),把籽撒向天空,天空就出现了日月星辰。把葫芦籽撒向大地,大地上就有了森林和人,女神捏女人,男女配成双,大地上有了人。花腰傣洪水神话《南桐冬》,讲述了喃姆和阿洛兄妹遭受洪水淹天的灾难后,兄妹躲进一大葫芦里生存下来,然后经老牛、公鸡等作证后成婚,繁衍后代。洪灾后,使荒芜的大地重新有了人类。在与花腰傣相邻的哈尼卡多支人的《莫弥唆咯》(送丧者魂灵到“莫尼”)中,唱述到将丧者之魂要送过一条传说中叫“黑墨照洛”(疑为今元江)的大河时,就有这样的唱述:“滔滔洪峰墨照洛,要涉此江不容易,傣家哨公如水猫,请来船家把船划;船到江中抖三抖,三撑两划落彼岸;送只银铃谢船工,回首再来把情叙。”从花腰傣“雅摩”送丧者魂灵的路线中,也可以粗略地了解到红河上游傣族先民迁徙的路线。如新平漠沙一带的傣族丧者魂灵的路线大致是:丧家(出发点)—本寨家周围—漠沙江边—元江—“ 烧恨者发拉”(传说中元江有一刻有丧者名字的地方),到此折回,到元江曼莱后回新平曼线—关圣—曼勒—“达提”(今马龙河瀑布) —戛纳(今腰街) —戛洒—米纳(水塘) —勐僚(今玉溪坝) —“勐千”(今昆明坝),到了“勐千”后,转到一个叫“勐待”的地方。传说“勐待”是一个聚居着成千上万孤魂野鬼的原始森林,丧者的灵魂要从此处上天,上了天后,还经过几站要寨。第一站要涉过条水急浪高,又宽又长的大河,叫“单哈南荒”;第二站叫“三十干挡扒,那里有三十条通往上天各处的叉道汇拢;第三站叫:“等海三摆哈”,即月亮上那棵有300根枝条的大榕树下;最后一站就是已逝先祖归宿的地方,叫“勐发”,传说“勐发”是一个山川秀丽,牛羊成群,五谷丰饶的坝子。

神话传说中的花腰傣
 

  花腰傣民间世代流传着大量富于神秘意味而又引人入胜的神话传说。如反映天、地、人产生的《开天辟地》,反映洪水淹天及兄妹成婚传人种的《南朋冬》,反映人间悲欢离合的(朗娥与桑洛》、《孔雀与来梅哈》,以及《祭龙节的来历》、<牛头山和土林》、《人和老虎》、《葫芦传人种》、《十个龙子传人种》等等,均以丰富的想象、瑰丽的色彩、神奇的意境,对人类的史前时代作出了千姿百态的描述。
  在花腰傣民间神话传说中,关于人类起源的神话异常丰富。在创世神话《开天辟地》中,形象生动地讲述了天、地、人的形成。洪水神话(南朋冬》中,讲述了人类遭受洪灾后,大地上荒无人烟,只剩下南母和阿洛两兄妹,经老牛、山羊、虎、豹等动物作证后成婚,南母身孕三年生下一葫芦,七七四十九天后按天神“皮法”的指令,在十字路日锯开葫芦,最先从葫芦里出来的是“卡各”,〔苦聪人),他们跑上了山头,居住在原始森林里,其次出来的是“卡国”(彝族),他们也跑上了山头;第三出来的是“卡茂卡拼”哈尼卡多、糯比),他们在半山腰上盖起叶子房居住,最后出来的是“傣雅”(花腰傣),他们跑到江边聆听淙淙流水学说话。从葫芦里出来了各民族兄弟后,大地上人烟开始兴旺起来。在很多动物故事中,都讲述到人与动物都是由天神“皮法”所造,人和动物可以成婚,共同生活在一个家庭中,如《人和老虎》、《狗为什么愿与人在一起》等故事均描绘出了人类与自然和谐相处,平等共存的景象。

花腰傣的考古发现
 

  花腰傣历史悠久,文化底蕴丰厚。大量的考古资料及文献记载表明,早在4000年前,红河上游的礼社江、戛洒江、元江一带,就有花腰傣的先民生息繁衍,并创造了辉煌灿烂的文化。源远流长的花腰傣文化,是中国傣族文化中原生型的文化,是研究傣傣族文化历史发展的重要依托要素之一。
  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以来,随着我国考古事业的发展,在花腰傣聚居的红河上游的新平、元江及楚雄的双柏一带,先后发现和出土了数十处新石器时期的文化遗址,为研究红河上游各民族的文化历史,研究远古的“濮水”文化现象提供了丰富而有力的实物证据。
  红河上游的新石器及青铜器时代文化遗址,主要分布在玉溪市新平县的漠沙、戛洒、腰街和元江县的它克、洼垤、羊街、娜若,以及楚雄州双柏县的鄂等地。发现和出土的文物主要有岩画、石斧、石环、铜斧、铜鼓、铜戈矛、铜编钟等。遗址的发现及挖掘出土的情况是:
  元江它克冲岩画。遗址位于元江青龙厂它克村委会东北1公里处,在一堵被当地人称为“石酒壶”的裸露厦状崖壁上。于1985年12月发现,可认图像有 120个,其中人物62个,动物10个,符号及其他图像48个,最大的图像通高74厘米,最小的4厘米。岩画反映的内容主要有宗教祭祀、守猎、歌舞等方面,据有关考古专家考证,它克岩画作画年代为原始社会母系氏族公社时期,即旧石器晚期到新石器早期,比沧源岩画作画时间早。它克岩画是红河上域古人类智慧的结晶,形象生动地展示红河上游古人类活动的情况。
  新平漠沙曼勒古渡口遗址。遗址位于新平县漠沙镇曼勒村委会粉牛渡口附近(漠沙江东岸)。 1975年漠沙园艺场在开荒时发现。出土文物有一只石环,环孔直径62毫米,外环直径180毫米,内厚25毫米,外薄如纯刀刃,重550克,水成岩石质,呈橄榄绿色,精工磨制,光洁如玉。据初步鉴定,制作年代为西周至东汉时期。
  元江龙树田“铜石并用”遗址。该遗址距元江县城礼江镇南60公里,距味垤林南约0.5公里(含娜若乡内),遗址分布在一大青树旁的台地内。1934年味垤村民李家才在垦地翻土时发现,并收藏有铜斧一件。1980年,又在同一坑内发现有断铜斧2件、断斧1件。1988年,元江县文管部门在此调查时,在距此东面20米处发现灰坑一个,坑深2米,底宽1.5米,坑内烧土呈黑黄色,含沙,出土一完整夹沙褐陶罐盖,若干陶罐碎片,经慢轮修整的罐底残片。此外,还发现有印纹红陶黑陶,彩陶碎片及有使用痕迹的砺石件,有砺面、铁器碎片等。龙树田铜、石器的发现,填补了红河上域从新石器时代向青铜时代过渡的空白。
  新平漠沙西尼渡口青铜文化遗址。该遗址位于新平漠沙镇龙河村委会大沐浴村北、漠沙江东岸西尼河汇入漠沙江冲积而成的一缓坡山地上,距江面约400米。1988年大沐浴村民杨春会、杨庆武父子在自家责任山开挖甘蔗地时发现。出土的文物为一组羊角编钟,共计4件,同时出土的还有三个铜质与编钟不同的一个小铃铛和一个陶盆。4只编钟高250毫米至255毫米,椭圆形的钟口左右外直径150毫米,前后外直径118毫米,钟厚约4毫米,角中间相距14毫米,呈尖角向外分开。钟身一面正中有双菱形浮雕纹饰两侧有铸模隙痕。西尼古渡口编钟与楚雄万家坝出土的编钟形状相同,初步判断为东周文物。
  元江打火地青铜时代墓葬遗址。该遗址地处元江洼垤村西半公里的打火地坡面。 1998年考古工作者在打火地发现了一处墓葬群,确认该处为具有一定规模的古代墓葬地,并经上级批准开挖12座,清理春秋战国时期墓葬70座,开挖和清理中,出土多件文物有戈、剑、矛、钺、斧、锸、刀、耜、锛等青铜兵器和生产工具;石器有石核、石珠、砺石等。随葬品中,最多的是陶器,有陶釜、陶罐等。打古墓葬群的发现,对研究红河上游青铜时代先民的丧葬制、农业、手工业、生活、战争、艺术等方面,提供了重要的实物证据。
  除上述考古发现外,红河上域地区仅在新平和元江发现的古代文化遗址及文物有元江白堵克青铜时代墓葬遗址、哈尼莫青铜时代墓葬遗址、得夺青铜时代墓葬遗址、色争青铜时代遗址、色都关青铜时代墓葬遗址,新平戛洒东磨青铜时代遗址、新平漠沙曼竜青铜遗址、新平戛洒曼费青铜遗址等。出土文物有:铜锄、铜斧、铜锛、铜矛、铜钟、铜鼓、铜戟、铜箭、铜簇、铜凿、铜钺、铜樽、铜耜青铜器具,尤其是元江干坝白沙科出的铜鼓及新平漠沙西尼古渡口出土的羊角编钟,其制形、构造工艺、线饰,近似滇池地区晋宁石寨山出土的铜鼓、铜钟。
花腰傣与文献记载中的傣族先民
 

  从有关傣族先民的古汉文献记载中,我们可以看到,自汉唐以来,有关古越人的记述见诸于各种文献之中。古越人是我国东南和南部古代民族的总称,因部落众多,史学界称其为“百越族群”。关于“百越族群”的记述最早见于《汉书,地理志》中,其云:“奥地牵牛婺女之分野也。今之苍梧、郁林、合浦、交趾、九真、南海、皆奥分也”根据史学家的考证,“奥”即为“越”,“越为称百”, “百越非一种,若今言百蛮也”。从这些记述和考证中表明,“百越”之称不是指单一的民族族称,而是多个民族的泛称,古文献中常见的记载有“于越”、“东越 ”、“闽越”、“瓯越”、“南越”、“山越”等等。从汉唐以来的各种汉文献中,对傣族的先民有不同的记述,“滇越”是汉晋时期对傣族先民的称呼,“濮”、 “僚”、“鸡僚”是汉、晋时期对壮傣语民族先民的称呼,唐代以后记述的“黑齿”、“雕题”、“黑齿蛮”、“金齿蛮”、“绣脚蛮”、绣面蛮”、“僧耆”、“ 茫蛮”、“生僚”、“白衣”等,均为壮傣语族系的部落。明代记述的“百夷”、“人”、“阿夔蛮”、“金齿百夷”等,均为傣族先民的称呼。到了清代,对傣族先民称呼的记述基本与现在的称呼一样,即把“百夷”称之为“摆夷”。如檀萃《滇海虞衡志》卷十二《志蛮》说:“焚夷,一名摆夷,又称白夷,盖声近而讹也。 ”而明、清时期的《元江府志》、《新平县志》中的记述也基本上一脉相承,且根据不同服饰、居住地域,将现在自称为傣雅、傣洒、傣卡、傣泐、傣仲的花腰傣称为“花腰摆”、“沙摆”、“苦菜花摆”、“旱摆”等。可见,花腰傣的先民同德宏、西双版纳等地傣族的先民一样,与古代“百越族群”有着深远的渊源关系。而这种渊源关系可以从致今仍保存完整的花腰傣传统文化特征及民间神话传说等方面还可得到进一步的证实。

《后汉书》中关于花腰傣先民的记载
 

  关于今哀牢山地区及红河上域人类族群居住的汉文献记载,自汉代以来,均有记述。这为研究花腰傣的历史渊源,提供了有关的史料依据。
  《后汉书》关于“哀牢山”的记载。《后汉书》卷116,列博76“西南夷”中,对远古的“哀牢夷”有这样的记述:“哀牢夷者,其先有妇人名沙壸,居于牢山,尝捕鱼水中,触沉木若有感,因怀妊,十月产子男十人,后沉木化为龙出水上,沙壸忽龙语曰:若为我生子,今悉何在?九子见龙惊走,独小子不能去,背龙而坐,龙因甜之,其母鸟语,谓背为九,谓坐为隆,因名子曰九隆。及的长大,诸兄以九隆兄弟谐娶以为妻,后渐相滋长,种人皆刻画其身象龙纹,衣皆蓍尾。九隆死,世世相继,乃分置小王,往往邑居,散在溪谷,绝域荒外,山川阻深,生人以来,未尝交通中国。……哀牢人皆穿鼻儋耳,其渠帅自谓王者,耳皆下肩三寸,庶人则至肩而已,土地沃美,宜五谷蚕桑,知染采文绣,罽毲、帛叠、兰干细布,只成文章如绫锦,有梧桐木华,绩以为布,幅广五尺,洁白不受垢污。先以覆亡人,然后服之,其竹节相去一丈,名曰濮竹,出铜、铁、铅、锡、金、银、光珠、琥珀、水晶、琉璃、轲虫、蚌蛛、孔雀、翡翠、犀象、狸猩、豸百兽……。”

《华阳国志》等文献有关花腰傣先民的记载
 

  《华阳国志》等文献有关唐宋以前“滇越”、“獠”与“金齿茫蛮”、“夷濮”、“鸠僚”、“黑齿蛮”、“金齿蛮”、“银齿蛮”等的记述。《华阳国志•南国志》载:“南中,在昔盖夷、越之地,滇濮、句町、夜郎、叶榆、桐师、唐侯王国以十数。“这里所指的“滇濮”,乃为云南东部以滇池为中心的“滇人”,“滇人 ”为“百濮”之一支。《华阳国志•南国志》中又载:“孝明帝永年十二年,哀牢抑狼遗子奉献。明帝乃置郡,以蜀都郑纯为太守。属八县,户六万,去洛门千九百里,宁州之西南也。有闽濮、鸠僚、傈越、裸濮、身毒之民。……有大竹名濮竹,节相去一太,受一斛许”。《尊唐书•南蛮列传》中载:“茫蛮本关南种,茫期君号也,或呼滿族诏,永昌(今保山)之南有茫天莲、茫吐薅、大赕、茫昌、茫鲜、茫施,大抵皆其种,楼居无城郭,或漆齿或金齿,衣青布短裤,露骼,以缯布缭腰,出其余后为饰,妇发披五色娑罗笼,象才女牛,养以耕。”又载:“群蛮种类多不可记,有黑齿、金齿、银齿三种,见人以漆及缕金银饰齿,寝食则去之,直顶为髻青布为通裤;有绣面种,该踝至腓为文,生逾月涅黛于面;有雕题种,身面涅黛,……”。《蛮书校注》中载:“黑齿蛮、金齿蛮、银齿蛮、绣脚蛮、绣面蛮,并在永昌、西南,杂类种也。”

元明时期有关傣族先民的记载
 

  元、明时期有关傣族先民“金齿白衣”及红河流域的史料国。《元史•世祖本纪》载:“至元十五年(1278年)夏四月丁丑,云南行省招降临安,白衣、和泥分地城寨一百九十所,威金齿、倮倮分地城寨军民二万三千二百所”。《元史•地理志》载:“元江路。古西南夷地,阿槃诸部蛮自昔居之,宪宗四年内附,七年复判乱,率诸部筑城以拒命。至元三十年,遥立元江府以羁摩之。二十五年,命云南王讨平之,割罗槃、马龙、步日、思么、罗丑、罗陀、步腾、步竭、台威、台阳、设栖、您陀十二步,于威元立元江路。”又载“马龙部。因马龙山立寨,在本路之北,所居蛮阿棘,元初立为千户,属宁州万户。至元十三年,改隶元江万户。二十五,属元江路。”《百夷校注》载:“金齿百夷,记识无文字,刻木为约……男子文身,去髭须鬓眉睫,以赤白土傅面,采缯束发彤赤黑诊,蹑,带银。……妇女去眉睫,不施脂粉,发分两髻,衣文锦衣,联缀珂贝为饰。……既产,即抱子浴于江,归付其父,……风土下湿上热,多起竹楼、居濒江,一日十浴……槟榔、蛤灰、茯芪叶奉宾客。少马多牛,杂羁无统……”明代《云南景泰图经》记述马龙他郎甸风俗为:“百夷种类不一,而居本甸者日歹摩,即大百夷也”。明万历《云南通志》记述新化州风俗说:“居夷两种,一日僰夷,能居卑湿,女劳男兔,蚕桑捕鱼”。

清代及民国时期有关花腰傣的文献记载
 

  清代及民国时期的文献记载。清代及民国时期,因各地大兴编修史志,故记述红河流域各民族史实的文献渐多。清康熙五十一年《新平县志•氏族》载:“摆衣,性懦气柔,畏寒喜浴,女人穿筒裙担檐,男子抱儿炊爨……”清代《元江县志•氏族》载:“僰夷,性缓柔懦,男女相悦,始婚媾;喜笙歌,近知向学亦有游洋者。 ”又载:“僰夷,一名摆夷。汉为叵簉甸,唐为步雄嶍峨二部,元初内附。其部落接壤缅甸、车里,今云南曲靖、临安、武定、广南、元江、开化、镇沅、普洱、大理、楚雄、姚安、永北、丽江、景东十五府皆有之。随土流兼辖,与齐民难处。男子青布裹头,簪花饰以五色线编竹丝为帽,青蓝布衣,自布缠胫,恒持巾悦;妇磐发于首,裹以青帛,系采线分垂之耳,缀银环,著红绿裙,以小合包二三枚各著白银于内,时时携之。地产五谷,宜荞麦,输纳粮税,常入市贸易。“民国《新平县志•氏族》载:“摆衣,古僰夷一种,性懦,居炎瘴地,喜浴……分沙摆(居西区)、早摆(居南区岩洞角折)、花腰摆(居漠沙)、苦菜花(住峨得、南独二河) 四种”。

元明清时期的花腰傣
 

  13世纪中叶,元朝灭大理段氏,统一诸部,辖治云南全境,设云南行省。蒙古宪宗四年(公元1254年),元江内附7年后叛乱。元世祖至元元年(公元 1264年),命云南王平乱,置元江路于威远,统管12部,即:罗盘(元江)、马龙(新平漠沙)、步曰(普洱)、思么(思茅)、罗卫、步竭(今墨江以南勐腊一带)、罗陀(思茅官房)、步腾(普文)、台威、台阳、设、你陀。今戛洒江沿岸的新化、老厂及戛洒、漠沙、腰街、水塘等地,时为马龙部二千户所辖,设土官制。至元二年〔公元1265年),蕃臣在罗盘甸反叛朝迁,官军征剿不降。后安抚议和,罗盘甸改为元江府,马龙部改隶元江万户府。至元十三年(公元 1276年)并马龙等甸民官于他郎置司,名为马龙他郎甸司,辖今新化、老厂及戛洒江西部。明洪武初,马龙、他郎二甸改名为马龙他郎甸长官司,直隶云南布政司。明洪武十七年(公元1384年),明太祖朱元璋下文,任命当地土司普赐为马龙他郎甸长官司副长官自此,在红河上游戛洒江畔的花腰傣、彝族、哈尼族居住区开始实行土流并存制。
  明弘治八年(公元1495年),随着明王朝中央集权的进一步巩固,马龙他郎甸长官司改建为新化州。万历十九年(公元 1591年),因磨盘山彝族首领普应春率众抗暴,占据平甸乡,形成地方割据。明将邓子龙授朝廷之命,率师人平甸乡,设鸣鼓营(今新平五花山),“破敌军山,平核桃箐,焚白改寨,扫麻栗湾,擒斩万计”,平息了普应春的抗暴斗争,后请求割元江、石屏、河西、新化地建立新平县,改属临安府辖。清雍正十年(1732年)新平改属元江府乾隆三十五年(公元1770年),元江军民府改为直隶州,新平仍属元江直隶州。
  从元、明、清代新平的历史沿革看,新平花腰傣社会制度的演进发展,由于接受汉族和中原文化的影响较早,生产工具和生产技术等方面也较早受到中原汉族的影响,生产力较为发展,因此,他们进人封建社会的时间与西双版纳、德宏等边疆傣族相比,则早先一步新平、元江的傣族社会早在南诏大理国时期,即已陆续进人了封建社会。故元初治理云南时,曾把当时已处于封建领主制经济的元江府辖地改为“内域”。
  明王朝为了进一步巩固云南边疆的政权,继承了历代封建王朝“以夷治夷” 的“羁康”政策,在云南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土司制度。在傣族地区先后设置了宣慰使、安抚使、招讨使、长官及土知府、土知州、土知县等土司、土官这些土司、土官均为世袭官职,他们对中央政权承担规定的贡赋和征发外,在辖区内仍保存传统的统治机构和权力。傣族土司占有傣族地区大部分土地,对土地的分配和使用一有决定权。农民耕种土地必须交纳总产量30%的官租,土地不准抵押或买卖。此外,还须负担土司的各种差派,如门户捐和无偿劳役等当时,红河上游花腰傣聚一居区设置的土府、土官有:元江军民府,马龙他郎甸长官司元江军民府时为云南有名的三大土府之一,土知府一直由那氏(傣族)袭任马龙他郎甸长官司设一副 长官,由普氏(彝族)袭任。
  至明代中叶后,新平、元江傣族社会逐渐从封建领主经济过渡到封建地主经济,并在地主经济基础上相继推行“改土归流”政策。仅在明朝中叶至清康熙年间,县域内就设置有无数的长官司、土县承、土千总、土把总、土巡检、土巡捕,如:马龙(今漠沙曼竜一带)他郎甸长官司普必蒙氏,新化州漠沙勒(今漠沙曼勒一带)巡检司土巡检普氏南确(今漠沙西尼一带)巡检司土巡检易氏,新平县土县承杨宗周氏、扬武坝巡检司土巡检李尚义氏、丫味(今漠沙黎明丫口寨一带)巡检司土巡检普为善氏、结白巡检司土巡检(今扬武镇与石屏县交界处)方氏、新化州土把总普氏、永丰里土把总方氏、斗门磨沙(一名瓦白果、今漠沙黎明瓦白果一带)土千总邱氏、喇博〔今水塘拉博)土千总普氏、他旦(今漠沙关圣他旦)土把总普氏、老是达(今腰街曼丰新农村一带)土把总李氏、岩旺土把总〔今戛洒跃南岩旺村)李氏等。这些土司的官职,皆因当时归附朝廷或因在朝廷征讨地方叛乱中有功而赐职世袭。如:斗门磨沙(又名瓦白果)土千总邱国良氏,因在清雍正十年征讨杨昌奉等叛乱有功,而授土千总职;岩旺土司李显智氏,也因随其父李毓芳征讨叛乱有功,在乾隆三年(公元1738年)授土把总职;鲁魁山彝族头领杨宗周(彝名勒昂),因接受了清政府的招抚,而授土县承职。
  土司制度的建立,虽实现了封建王朝对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特殊管辖,但也出现了势力较大的土司各自为政,甚至有的实行藩据,成为朝廷的心腹之患。随着朝廷中央政权的不断巩固,对少数民族地区的统治日益深人,为了实现中央政权的直接统治,明清时期在设置土官的同时,又大力推行废除土官、改设流官的“改土归流”政策。新平因属“内域”,在实行“改土归流”过程中,实行土流并存统治的时间比西双版纳、德宏等边疆地区早。这种“改流”并非一改则急改,而是视情形逐渐推进,有的趁土司乏嗣而废袭,有的因参与了地方的叛乱而废袭,有的趁土司间互相杀戮时废袭。在新平,从明弘治八年始,明、清两朝先后多次进行了“改土归流”,但到了民国年间的1933年,土流兼治的土县垂杨氏停袭后,“改土归流”才算完成,而在边疆的傣族地区,直至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之前,仍保留着土司制。
  明、清时期,新平花腰傣居住区封建土司制度的建立和“改土归流”的实施,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当地社会经济的发展。明、清政府在云南推行军屯、民屯飞开荒地、兴水利,发展生产,尤其自明万历十九年(1591年)新平建县后,内地汉族以“戍边”为名,大量从通海、建水、石屏等地迁人新平,带来了中原先进的生产工具、技术和经验,对当地少数民族的生产生活起了很大的影响明朝还允许镇守云南总兵官黔国公沐氏(沐英)私置田土,史称“总镇庄田”、“黔府庄园”、“沐氏勋庄”。沐氏庄园星罗棋布,遍及云南各地。在新平的新化、漠沙、戛洒、者竜等地置有“沐氏勋庄”。沐庄内直接生产者称“庄民”、“沐丁”,管理者称“大小管庄”、“伙头”、“佃长”。新平县域内“沐氏勋庄”的“庄民”“ 沐丁”多为当地的倮倮(彝族)、白夷(傣族),大小管庄、伙头、佃长也多由当地倮倮(彝族)、白夷(傣族)头人担任。沐氏将高度发展的中原地主经济的先进农具、技术、经验移植于哀牢山区,利用当地领主统治下的各族农奴经营田庄,在客观上对当地傣族等各少数民族的生产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这也是红河上域花腰傣居住区由封建领主制向封建地主制经济的过度比德宏、西双版纳等地傣族早的一个重要原因。
  封建领主及封建地主的残酷压迫,曾引起哀牢山区各族人民的不断反抗,哀牢山下的花腰傣同当地各族人民一起进行了反暴政、反剥削压迫的斗争。早在元宣宗四年(1254年),红河上游的元江,内附七年后,当地傣族首领率众反叛,被当时的云南王平定。明宣德八年至正统二年(1433-1437年),漠沙曼勒的傣族万夫长刀瓮、刀眷兄弟率众抗暴,曾攻占马龙他郎甸长官司衙门,后来用抚谕的办法得到解决。清顺治十六年,元江土府那嵩反清,清将吴三桂率军自石屏攻打元江府,围攻府城,那嵩(傣族)率当地各族群众誓守城池与城共存亡,在吴三桂军的猛烈攻击中,坚守城池三个月,镇守军民很多都在巷战中战死,后因弹尽粮绝,寡不敌众,那篙一家登上城楼,在熊熊焚烧的楼上英勇就义。在咸丰五年(1855年)至光绪二年(1876年)的哀牢山农民大起义期间,新平戛洒傣族刀成义,率当地傣族响应起义,并与李文学起义军将领杞彩顺和其弟杞彩云在今双柏、水塘大帽耳山一带建营盘、扎山寨,抵抗清军,并大破驻斗门(今者竜)的清军守将尉迟品玉部,势力达双柏、戛洒、漠沙、元江一带,有力地打击了清王朝在哀牢山区的统治。

民国时期的花腰傣
 

  民国初期,土流并存的统治依然在新平实行。1933年,县衙土官普氏停袭后,土官制消除。哀牢山区的花腰傣社会与相邻彝、哈尼等民族一样,全面进入了封建地主经济制时期民国中后期,中央行政体系的统一管理在花腰傣社会中逐渐加强。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开始在新平各地推行间邻制,以与户为邻,与邻为闻。抗日战争后,废间邻制,推行区、乡、镇保甲制,规定10户为甲,10甲为保,10保为乡〔镇)。
  另外,红河上游的傣族社会很久以前就有自己的社会组织。“布干”是主宰“勐亚”的统治者,“布干”之下有“管事”、“寨老”、“伙头”等。在村寨中,由德高望重的老人担任“寨老”或“管事”,他们的地位受到社会的尊重。有判断是非,排解纠纷的权利。“伙头”由村寨中若干个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人轮流当任,并限定任期,其意为跑腿、打杂,若国民党政府要账款,即由“伙头”直接传达或征收,村寨进行各类重大祭祀活动也由“伙头”负责筹办。每个村的“寨长老”由占卜决定,其主要职责是主持祭寨神,并与“管事”及“伙头”共同管理寨内事务,过去,这些人常被傣家人视为“自家人”,而保甲长则是“官家”。国民政府为了便于统治,曾极力利用傣族本民族的社会组织。
  在社会经济方面,由清朝后期的土流并存制经济向封建地主制经济过渡,且在民国中后期,基本上处于封建地主制经济。原来的土司和流官实际上成了大地主在封建地主制经济下,当地傣族人民承受着种种压迫和剥削。租种地主土地的农民,每年要向地主上交1/3至1/2甚至更多的地租。地主向农民剥削的手段还很多,有放高利贷、“吃谷利”做“白工”等。除此之外,还有名目繁多带有封建领主制残余的额外剥削如傣族农民上山砍柴或打鸟,要交“山租”和“火雀”租;下水捕鱼、拾螺狮也要交“水租”。过春节时佃户每年要给地主“送礼”,钱数不少于地租,还须送糯米把把、芝麻糖、螺蛳、大鱼、苦菜等。每年二三月送甘蔗、香蕉,四五月送荔枝、芒果,七月送新糯谷,八月送竜把。平时还要送鸭、大鹅、火雀、腌鲜肉、扁米等
  除地主的剥削外,国民党政府在傣族坝子收的各类苛捐杂税名目繁多。有“门户钱,’、“人头税”、“壮了费”、“酒课”、“屠课”、“糖课、“乡经费”、“保丁费”以及各种公派款、公粮等。
  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地处滇中的玉溪已有了共产党的地下组织,继而扩大到了峨山、新平、元江等县。1948年1月,云南地下党组织在新平开展革命工作,在建兴帽盒山建立了新平第一个中共党支部。接着组建人民武装一新平南区联防队,开展新平县的革命武装斗争。地处新平“米粮之乡”,的漠钞、腰街、戛洒、水塘等地傣族群众积极参与党组织开展的革命活动,参加联防队,开展减租退押,剿匪反霸等斗争。1949年6月,新平县建立了临时人民政府,同年8月,成立中共断平县委员会,9月成立新平县人民政府。自此,新平的傣族人民同相邻的彝族、哈尼、拉枯等民族一样摆脱了国民党政府的统治和封建地主的剥削压迫,开始了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

社会主义时期的花腰傣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新平花腰傣人民同相邻的彝族、哈尼、拉祜等民族一样,开始了当家作主的新时期。
  1951年至1953年,新平花腰傣居住区实行土地改革,彻底废除了封建剥削制度,世辈受苦的傣族人民分到了田地,实现了“耕者有其田”的愿望,并在政治、经济上真正翻身做了主人。从1953年开始,逐步走上了互助合作的遭路。从互助组发展到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再发展到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957 年,傣族居住区基本上实现了农业合作化,完成了农业生产资料由个体所有制变为集体所有制的变革。傣族地区的农业生产逐年发展,群众的生活得到不断改善。
  傣族地区同全国各地一样,在1958至1978年的20年时间内,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发展经历了一段曲折的过程。从1958年开始,兴起了人民公社化运动,刮起了高指标、瞎指挥、浮夸风和“一平二调”的共产风,挫伤了广大傣族群众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并造成了生产生活上的严重困难。1966年开始“文化大革命”,使傣族地区卷入了持续十年的内乱之中,干部受到批判,农村社会秩序失常,傣族人民的生产和生活均蒙受了严重的损失。
  1976年,党中央粉碎了以江青为首的反革命集团。1978年10月,中国共产党召开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拨乱反正。傣族地区同全国各地一样,在思想、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发生了一系列深刻变化。1980年1l月25日,成立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傣族成为自治主体民族之一。1981年,傣族地区开始建立以包产到户为主要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革除了长期存在并造成严重危害的“平均主义”和吃“大锅饭”的弊病。从而极大地调动了傣族群众的劳动积极性,傣族人民的生活得到了日益提高。进人20世纪90年代后,傣族地区在不断深化改革中,社会经济、文化、教育等各项事业得到快速发展,漠沙、戛洒、腰街、水塘等傣族聚居区集镇发展日新月异,并先后设立了漠沙镇、戛洒镇、腰街镇和水塘镇,农村经济、乡镇企业、商品集贸等得到快速发展。花腰傣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沿着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迈进。

 

 

 

 

 

本文责编:帕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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