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甸宣抚司署,在一九九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目前是德宏州唯一独有的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国家文物主管部门打算,将成为:“中国土司制度陈列专馆”,让土司制度的活化石永久传于后人,我们将遵循“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保护方针,加强管理和修复。
南甸宣抚司署,建筑群按汉式衙署式布置,由五进四院, 47 幢, 149 间房屋组成,占地面积 10625 平方米 (约等于 10 亩多土地),按土司衙门等级分为公堂、会客厅、议事厅、正堂、后花园、五进四院,逐级升高。
南甸宣抚司署,梁河最早的古名叫南宋,元代设南甸军民总管府,南甸这个地名从此叫起。为什么要叫南甸呢?因元、明、清时代我县隶属腾越州(今腾冲县)节制。“南”是指位于腾冲南部而言,“甸”是指郊外坝子,所以叫“南甸”。宣抚使是封使时代中央政权在边疆设置的统治政权机构,分宣慰司、宣抚使、安抚司三等。宣抚司是武职,他具有生杀大权,相当于地方的土皇帝。南甸宣抚司平时级高七品,即县官之职,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随官而升,如接待上司或邻邦交住,可随对方官衔而提高,最高可达四品官,也就是当地老百姓说的“见官大一级”。一进公堂后有麒麟屏风,就是四品官之象征。所谓司署,就是衙门,署内除了办公处外,兼有住宿及所需要的附属建筑物等。傣语称:贺弄召发勐底,意即勐底头人的大房子。
这家土司姓龚,原籍南京应天府上元县人。元大德五年( 1301 年)皇赐姓刀,所以又称刀龚氏,民国元年复姓龚,正式称龚姓仅四代有余。刀氏先祖明初随师征讨云南,因屡建战功加封为宣抚使,定居于此,从一三九八年到一九五 O 年五月,历时五五二年,世袭为官共二十八代。
牢房 是一幢三开间土木结构小屋,在原地模拟建造。中是守夜者的火塘、床、桌和象征狱神之图腾对联、香炉等。左边是重犯在的地方,四边栏栅,留有门道,供犯人出入。房内有卡脚枋、四枋枷、鱼尾枷和铁链手烤等刑具。左边的轻犯住处,四边无栏栅和刑具。
对称的两厢楼,右是茶库房 左是 巡捕房 。居住勤杂人员包括亲兵班。亲兵班是从土司属境内外八寨各抽调一人共计十六人组成,他们主要负责保护土司、服侍土司生话。如早点摆饭、倒水、打扫清洁卫生等。土司外出,亲兵就配备武器随从。如果遇到审案,便站班侍立,以助威风,他们的薪资都由抵兵役村寨负担,他们相当于民国时期的宪兵。茶库房,是由二至四人组成,专供应司署内所需要茶水,另外充当炮手鸣放礼炮,兼巡打扫清洁等。
这第二院左厢是属官班住房,相当于现在的办公室。左边是军械库,相当于现在的武装部。也就是大家通常叫的文官、武官公务处,军械库也叫做 军装房。
楼上住看守军械的兵丁,主管看守的人必须具有军事常识,主要负责购买枪支弹药,兼修理武器。土司的武器很早以前是些刀、枪(长矛)、棍棒、弓弩等冷作武器。光绪年代后开始有了毛瑟枪,九响枪,汉阳五子枪。到了民国末年,国民党远征军留下一部分,那时已有六 O炮、轻重机枪、步枪,足可以装备一个团的兵力。(指左边家属区)那建有现代房屋的地方就是过去土司家的大练兵场。左厢“ 属官班 ”,他们是由十二个召朗或波朗以及被土司提为署职的办事人员组成,他们都是一些年高望重的人,轮流到衙门值班,早晚可以陪同土司吃饭,协助土司处理民事诉讼,接待宾客。
前面讲过这大阳门之威严,没有品位的官员和妇女都严禁出入,可是有一对大象可以大摇大摆的由此通过,专门有人为它抬粪擦尿。传说这右厢楼原是“ 三班房 ”,即站班、吼班、承审班住的地方,后来作了大象楼。据说在很早很早以前,前三院的木料是靠这对夫妻大象从 40 多公里的龙塘村拉来的。因为当时没有任何运输工具,全靠它们的鼻子卷来,所以它们是“有功之臣”很受土司宠爱,特许它们进入第三院,通过大阳门与人共寝,由此可见,我们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把大象和孔雀视为吉祥物这是有实物例证的。它们与人类发展都有着息息相关的联系。第三院议事厅里曾有重大意义的要事三件。一、土司是“土司领袖”,经常召集其他土司头人来此会盟、议事;二、一九五 O 年五月中旬,梁河、盈江、莲山工委书记、 122 团政治处主任张琦,邀请梁河土司龚绶、盈江土司刀京版、莲山土司思鸿升在此开会,共商建立各族行政委员会等问题。现尚有仍贵历史照片在展厅里。这次会议中,龚绶对缴枪、土司改革都同意,唯有州政府建在梁河他不同意。他说:“梁河地点窄小,不适宜州政府在 …… ”。实际他怕的是国民堂会卷土重来。共产党怕在不长。另外他不愿意把苦心经营二十八代的土司府亲手交给共产党。
左厢楼上是专供土司和眷属看戏的楼子,形似现在的包厢。但男不跟女混。在旧社会阶级等级、老幼男女,主仆平民都划分得比较严格。楼中为土司、印太,左儿子、右女子专座,侧厢楼檐为官员看区,地面为百姓看区。这座戏楼四角飞翘,虽不十分精湛,但具有特色。我们傣戏以唱功戏为主,没有像其他民族有过多武打之武功戏,所以无须过大的台面。戏楼右厢楼除看戏外,曾做 学堂 。这所土司大院内有学堂二所,有子弟学堂和平民学堂。是土司在民国末年前办的私塾学堂。解放前土司就重视教育,曾有堂伯叔二人毕业于日本早稻田大学。学堂外面是一个可容千余人的大练兵场,每年土司都有“霜降操练”的习惯。每当操练时,调来各路兵勇,时间 3 - 5 天,练习跑马射箭等。
南甸宣抚司署建筑群最为华丽的就是这第四大殿,在整个建筑群中所投入的财力、物力最多。左厢是 书房 ,右厢是 帐房 。
帐房是由一总管和副员组成,主要负责司署内的财政、钱粮收支。买办司署内的日用品,执掌一般开支,大宗项目的列支要经得土司同意。另外附设粮仓,设专人收放粮食,屋内有大秤、帐本、量箩(傣族篾编量斗)和上刻“司署制”字样的木制斗等。书房人员是由秘书、师爷、誊录员组成。专司誊写,起草文稿整理诉讼卷宗,管理文稿和各项收租票据。师爷的地位较高,他可以代理土司外出代办,可以与土司同桌共餐。一九五 O 年,楼上曾为“各族行政委员会办公室”。同年十月下旬,中国人民解放军梁河驻军营长卫永华,梁河军政代表团副团长和友贤、地方工作人员瞿富生等,与末代土司龚统政的全权代表龚安周在此谈判。龚安周当时的身份是末代土司的官,又是“反共救国军”第二路总指挥。当天谈判席从简,摆一张黑漆大圆桌,桌上摆着“团结牌”香烟和几盘茶叶糖果。谈判内容为:一、关于南甸自治问题。二、关于土司权益问题。三、关于解放军驻扎问题。四、关于保留土司自己武装问题。五、关于土地改革和反霸斗争问题。后来,龚统政不但不接受这五点意见,相反继续武装窜扰各地,因谈判无效,中国人民解放军于 一九五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进军萝卜坝剿匪,反共救国军一败涂地,龚统政率亲信六十余人经陇川逃亡缅甸。从此,梁河彻底解放,推翻了长达五百余年之久的土建土司制度。末代土司龚统政久居缅甸,于一九九三年清明去世。
大殿左是小姐楼 。是小姐专门玩耍、梳妆打扮的地方。当时女人行动是要受到节制的,只能在一定区域活动。只有胭脂妆,他们可尽情享受。一九八四年,人大会议后,他家迁到了这小姐楼,现在末代土司的第三妻还住在里面,一下大家有幸和她交谈合影,但见面后不要论数一、二、三 …… ?末代土司共娶了七个媳妇,这是第三妻。
后花园土司每早上起床有重要的三件事,一习武坐禅。第二是诵经,念傣文经,最后是有人击鼓喊冤才去办理公务。左前角这一幢三开间小房,过去就是经书房。小院相通,习武之后是土司必去之处。
南甸宣抚司署,是由三代人完成,从一八五一年到一九三五年间,用了八十四年的时间,如此宏大的古建筑群,在全国土司署中属于前列,人们称它为傣族的“小故宫”。
五进四院逐级升高,周围另有二十四间耳房、花园、佛堂、戏楼、小姐楼、佣人住房、厨房、粮库、马房、军械库、监狱等建筑应有尽有,而且各有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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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甸宣抚司署第一大院 |
南甸宣抚司署第二大院 |
南甸宣抚司署第三大院 |
南甸宣抚司署第四大院 |
南甸宣抚司署三班房 |
南甸宣抚司署书房 |
南甸宣抚司署军装房 |
南甸宣抚司署小姐楼 |
南甸宣抚司署学堂 |
公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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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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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帕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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