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大”以来,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下,耿马县坚持科学发展观,始终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县域经济的重中之重,千方百计增加对农业的投入,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使我县农村经济焕发出勃勃生机。全县种植业结构不断优化,畜牧业生产和林果生产快速发展、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农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 一、农业经济建设成效显著 2006年耿马县实现第一产业增加值71768万元,比“十六大”前的2002年增加26758万元,增长59.4%,年均增长12.4%。从产值看,全县2006年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11860万元,比2002年增加42565万元,增长61.4%,年均增长12.7%。其中:农业产值、林业产值、牧业产值、渔业产值年均增长速度分别达到12.5%、17.3%、3.8%、4.6%。 二、农业结构调整取得较好成绩 2006年全县实现粮食总产85308吨,与“十六大”前2002年的82803吨相比,增长3.0%,年均递增0.7%。其中:2006年全县农作物总播种面积885960万亩。其中:粮食作物播种面积449152亩,经济作物播种面积436808亩,分别占全年农作物总播种面积的50.7%和49.3%,粮食经济比达50.7:49.3;种植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复种指数达187.8%,比2002年的156.1%,高31.7个百分点。在充分提高土地利用率的同时达到了农业增产增效、农民增收的目的,推动了全县新农村建设的全面快速发展。 三、农民收入较快增长 2006年全县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1680元,比2002年增加538元,增长47.1%,年均增长10.1元。本期农民收入增长有以下特点: (一)农村家庭经营性收入较快增长,在农民收入中占主导地位。2006年农民家庭经营收入达2104.8元,比2002年的1234.2元增加870.6元,年均增长14.3%。 (二)工资性收入增长较快,成为农民增收的主要支撑。全县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认真组织好劳务培训输出,并在社会就业等方面给予积极引导,有力地推动了全县剩余劳动力的转移。2006年全县农民工资性收入人均441.7元,比2002年增155.4元,增长54.3%,年均增长11.5%。 (三)各项惠民政策措施的实施直接拉动农民增收。“十六大”以来,全县各级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的各项惠农政策,“农业税”全免,农业特产税征税科目仅保留烤烟一种,全县农民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农民种田从此不交“皇粮”,还可从政府那里得到“种粮补贴”。据统计,从2004年开始到2006年我县已累计发放粮食直补等资金994.2万元,有力地促进了农民增收。 (四)农村居民生活消费水平进一步提高 随着农民收入的增加,农村居民生活消费水平不断提高。主要是:一是各项生活消费支出全面增长。2006年全县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015.1元,比2002年增加217.9元,年均增长6.2%;2006年农村居民食品消费中的食品、衣着、家电设备的支出分别达709.1元、59.2元、49.2元,比2002年分别增长26.5%、64.4%、1.4%;二是衣着消费观念逐步更新,追求新颖时尚。近年来,全县农民衣着消费观念逐步更新,追求舒适、注重打扮,衣着消费逐年增加。2006年全县农村居民人均用于衣着方面的支出为59.1元,比2002年增加23.2元,增长64.4%,年均递增13.2%。三是高档耐用品消费品不断进入农民家庭。随着农民收入的快速增长,消费领域进一步扩大,用于各种耐用品的支出不断增加,电话、洗衣机、影碟机、摩托车也不再是只有城里人才可以消费。2006年农村居民家庭每百户拥有电话34部、彩电87台、影碟机64台、摩托23辆,分别比2002年增27部、48台、35台、21辆。四是文化生活日益丰富,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加,农民对精神文化生活的追求也有了提高,精神生活日益充盈。2006年全县农民人均文化教育娱乐消费支出65.4元,比2002年增加25元,年均增加12.8%占生活消费支出的6.4%,比2002年的5.1%提高1.3个百分点。
本文责编:帕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