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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建设打造美丽傣乡
作者:冯宁娟    点击率:2283  转自:西双版纳新闻网 更新时间:2013/9/3 16:18:16

生态文明建设打造美丽傣乡

 

     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全州各级生态创建办公室紧紧围绕州委七届二次全会中提出的“两个率先”的战略目标,加强生态建设,努力在率先建设生态州方面取得新突破的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全州环境保护暨生态创建工作会议精神,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资源与环境建设、人居环境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着力加快国家级生态乡镇创建,打牢生态州建设基础。 
 
建设生态经济
    认真落实节能减排任务,加大全州重点工业污染源防治和减排力度。全州各级环保部门将减排任务层层分解、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并对污染减排重点项目进行分解督办。多措并举,主要采取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管理减排三大措施,完成了2012年度23个省级重点减排项目建设,预计化学需氧量新增削减量为1883吨、氨氮新增削减量为62.6吨,提前完成省列我州重点减排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削减任务。积极推进橡胶加工行业污染治理示范工程,协助省环保厅组织召开了云南省“十二五”橡胶加工行业污染治理工作现场会。草拟了《西双版纳州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建成了2条机动车尾气检测线(预计年内可开展检测)。实行排污申报登记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对193家省、州、县(市)各级重点排污企业进行排污许可证审核和年检。首次对31家星级宾馆酒店开展第三产业排污许可证的发放工作,对225家企业进行了排污申报登记。完成省列第五批4家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年度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通过验收比例为100%。年度节能减排指标的完成有力地推进了生态创建指标的提升。
    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积极推进节能示范项目建设,全面推进建筑、交通、公用事业、政府机构和居民生活等重点领域节能工作。与三县市政府和州住建局等7个行业主管部门及9户重点耗能企业签订节能目标责任书,加强节能评估审查和节能指标监测分析,积极推进8个省级节能示范项目建设,财政预算2012年全州单位GDP能耗下降1.7%,完成省定目标任务。
    加强生态农业建设。大力推广绿色防控技术,至2012年,全州有29家企业的55个产品开展了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认证,认证面积8万多亩,产量3万多吨。勐海县完成无公害茶叶基地整体认证20万亩。全州推广生态农业模式和环保农业新技术2万多亩、累计推广测土配方施肥371.9万亩、使用高效低毒农药达300多万亩、生物防治面积18万多亩,实施病虫害防治面积103.26万亩次,建立4个作物野生近缘植物保护与可持续利用国际合作项目推广点。推广稻田养鱼1万多亩,完成了中低产田地改造12.43万亩。建成沼气池2.7万多口、节柴改灶8.2万多户。

构建生态资源环境
    加大生态资源保护力度。严格执行森林资源保护责任制,建立起了国家、省、州、县(市)四级1367.4万亩的公益林体系,2012年共兑现2011年国家和省级公益林补偿资金1387.44万元。继续抓好天保工程、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完成全州2011年公益林建设跨年度任务5.5万亩,累计完成天保工程公益林建设222.52万亩和退耕还林27.2万亩,新增造林地面积62.65万亩,1700万亩天然林资源得到了有效保护。全州森林覆盖率达78.3%。加快营林造林步伐,提高造林绿化成效,完成营造林任务7.4万亩,义务植树102.7万株,完成10个生态示范村建设。全面推进水源林保护,编制完成了《西双版纳州小一型以上水库库区水源涵养林保护规划》并推进项目建设。投资7000余万元,实施西双版纳州公路沿线生态建设项目,绿化州内主要公路共计363.5公里。完成《西双版纳州珍贵用材林基地建设总体规划》编制。组织开展了全州第二次湿地调查工作,制定了《西双版纳州澜沧江保护条例》《西双版纳州古茶树保护条例》的实施细则。开展全省第三轮森林火灾保险试点工作,2012年全州森林火灾次数、有林地受害面积、森林受害率、火灾案件查处率均在省下达控制指标内,被省政府评为二等奖。
    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协助省政府承办第三次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联席会议,通过了《西双版纳约定》,征求了《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继续开展土著鱼类繁殖研究和澜沧江—湄公河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共放流云南华鲮等鱼苗277.55万尾。我州积极加强跨境生态保护合作,2012年与老挝丰沙里省共同新划定“联合保护区域”5.5万公顷,与老方签署了三片联合保护区域,长214公里,面积约20万公顷的“中老边境联合保护区域/生物走廊带/绿色生态长廊”初步形成,生态安全屏障进一步巩固。在完成亚行西双版纳生物多样性保护廊道一期和一期增资项目的同时,启动了二期项目勐海镇曼兴村生物廊道提升项目工程。抓好野生动物保护和野生动物肇事补偿工作,将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投保野生动物种类扩展到全部受保护的野生动物,认真实施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工作,共兑现野生动物肇事案赔偿金额996万元,涉及398个村寨5000余户。
    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布龙州级自然保护区勘界核权工作已完成并通过验收。保护区三期工程建设项目基本完成。完成了《西双版纳州州、县市级自然保护区和保护小区规划》,“4185” 保护区建设工程加快实施,分别划定了勐海县级自然保护区38万亩和州内保护小区4万亩。开展了自然保护小区试点建设工作,建立了全州第一个乡镇级自然保护小区—蚌兰础,建立了面积为28.54万公顷的西双版纳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加大对11.48万公顷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管理。野象谷景区被列为全省首批申报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拟推荐单位。
    加强水资源和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全州现有效灌溉面积70.27万亩,节水灌溉面积26万亩,灌溉水利用系数为0.52。编制了《西双版纳州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二五”规划》等水资源保护规划,全面实施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管理制度。对全州主要河流1299.6公里河段开展水质监测评价,监测断面水质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标准,达标率为100%。完成水土流失治理40平方公里,开展水土保持专项检查建设项目125项,完成勐海县那达勐小流域治理工程。
    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严格审批新建的小采选项目,强化矿产资源“两费”的征收管理。去年,共征缴矿产资源有偿使用费7414.5万元、矿产资源补偿费3478.3万元,收缴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216.6万元。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2012年全州共受理各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案件1404起,查处1398起,查处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1959人,收缴林地14.6公顷、林木和木材626.9立方米、野生植物30790株、野生动物及其制品500余头(只、件)、枪支450支。铲除非法侵、抢占林地1.84万亩。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行动等环保专项行动,共对全州辖区内357家相关企业进行了检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311人次、出动车辆1122辆次;检查污染治理设施241台(套),处罚93.96万元。认真办理环保信访投诉和环境纠纷案件329件,处理率达100%,全年未出现因环境问题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

打造生态人居环境
    积极改善市政环境。继续实施以市政道路、市容综合整治为主要内容的“提质扩容”工程,不断完善城镇基础设施,大力实施城区道路改造、绿化美化、亮化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主要道路临街建筑特色化改造工程。景洪市巩固提升“国家园林城市”成果,勐罕镇被命名为国家园林城镇,两县积极开展省级园林县城创建,各乡镇积极创建国家级园林乡镇。景洪市江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和勐腊、勐海县垃圾处理厂投入使用,两县的污水处理厂完成工程建成,州医废处置中心正式投入运营。景洪市积极开展“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中国人居环境奖”、“联合国人居奖”、“国家型节水城市”创建活动。三县(市、区)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集中式饮用水源标准。
    加快推进乡镇生态创建。通过努力,截至目前,全州31个乡镇已建成“云南省生态乡(镇)”,省级生态乡镇建成率为100%,位居全省首位。已命名为国家级生态乡镇有勐罕镇、勐旺乡、大渡岗乡3个,州级生态村178个;2012年通过省级现场考核上报国家环保部待审查命名的国家级生态乡镇12个,2013年4月,完成14个乡镇的国家级生态乡镇申报材料上报省环保厅,启动了三县(市)及磨憨区省级生态县(市、区)申报工作。同时已建成的省级园林单位、小区29个,各级绿色学校69所,州级“环境友好型”企业22户;申报国家级生态村1个,拟申报6个。
    大力开展乡村环境整治。我州先后完成了曼典等3个单村和曼嘎俭等2个行政村的中央和省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示范项目的建设,在全省率先开展农村连片环境综合整治试点示范。勐捧镇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连片环境综合整治等一批项目在建,通过以点带面,全州有116个行政村主动开展不同程度、规模的环境综合整治,投入资金约5774万元。其中,中央、省级资金738万元,地方投入3703万元,群众自筹1333万元。

大力宣传生态文化
    坚持依法保护,实现生态保护与建设有法可依。在严格执行《州环境保护条例》《州森林资源保护条例》《州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州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同时,修订完善了《州澜沧江保护管理条例》和颁布实施了《州古茶树保护条例》,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生态文明建设法律体系。
    充分利用州内各宣传媒体,大力宣传生态文明创建。通过《西双版纳报》、州电台、电视台报道生态文明创建工作,拍摄制作了《神奇美丽的西双版纳》等一批对外宣传专题片,面向国际进行宣传。成功举办了《生态与傣族传统文化》论坛,把生态创建和《规划》重点内容纳入州、县(市)党校培训计划,共培训处级、科级和村级干部3200余人次。加大对学校的环境教育,将生态环保教育知识纳入全州各类学校教学计划广泛指导中小学校创建绿色学校、开展以绿色低碳为主题的环保教育等活动。对31家州、县(市)级生态绿色系列创建单位进行命名与授牌。利用各种宣传活动,印发各类宣传单、宣传册等材料21万份(册),开展生态文化理念宣传教育“进机关、学校、社区、乡村、企业”活动,为生态州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本文责编:龙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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