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僧侣学习法律法规知识
近日,受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佛教协会邀请,市司法局结合该市“六五”普法工作中“法律七进”活动要求,来到勐龙镇,对当地的僧侣进行法律知识培训。
在勐龙镇政府会议室,云南博仲律师事务所的杨志忠律师,结合实例向勐龙辖区寺庙的80多名僧侣,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并现场针对部分僧侣提出的在生活中经常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了解答。
为进一步深化爱国主义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强化景洪市僧侣及乡镇佛协小组对国家法律法规、宗教政策及佛学知识的掌握,促进佛教工作健康发展,景洪市佛教协会与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合作,组织开展2011年景洪市僧侣法律法规及佛学知识培训活动。据了解,此次培训将分三个片区进行,第一片区为勐龙镇,第二片区为允景洪街道办事处、嘎洒镇、景讷乡和普文镇,第三片区为勐罕镇和景哈乡,时间为10月20号到11月29号。三个片区的僧侣们将对佛学知识、民族宗教政策以及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学习。
市政协副主席、市佛教协会会长 都 罕:这次培训主要是学习佛学的教规教义,还有关于法律法规的(知识)。希望通过(培训),(让)我们僧人了解法律法规,然后把这些(知识)传播给信教群众、老百姓。
本文责编:龙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