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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央统战部部长杜青林到德宏州调研民族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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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梁保卫 文/图 t 点击率:2685 转自:德宏团结报|http://www.dhtjb.com 更新时间:2011/5/13 12:01: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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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央统战部部长杜青林
到德宏州调研新形势下民族工作
杜青林一行在三台山乡允欠村民小组调研新农村建设。
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央统战部部长杜青林5月5日至6日来我州调研新形势下的民族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白恩培,省委常委、省委统战部部长黄毅等随同调研。我州党政领导赵金、孟必光、龚敬政、杨跃国、番跃平、李有升等陪同调研。 在我州期间,杜青林一行先后实地深入盈江县平原镇下拱别村民小组(易地搬迁景颇族村)、拉勐村民小组(“3·10”地震重灾傣族村)、屯董村民小组(“8·20”、“8·21”地震灾后统筹统建傣族村),瑞丽市姐相乡银井村民小组(“一寨两国”),芒市三台山乡允欠村民小组(易地搬迁德昂族村)进行调研。所到村寨,杜青林都与当地群众亲切交谈,详细询问群众的生产生活、产业发展、教育卫生、文化生活等情况,勉励各族群众加强民族团结,因地制宜生产致富,实现共同繁荣发展。同时,杜青林一行还先后深入梁河县南甸宣抚司署、姐告边境贸易区、南亚红木国际博览中心、畹町桥,调研我州民族文化、中缅进出口贸易往来、口岸产品加工贸易等情况。 5月6日上午,杜青林一行在瑞丽听取了州委书记赵金代表州委、州政府做的工作汇报;听取了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毛勒端、原州政协副主席余正来等人关于加强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建议。州委副书记唐文祥参加座谈会。 经实地调研和听取汇报,杜青林说,云南一直是民族工作的示范区和模范区,长期以来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在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加快发展,改善各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巩固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中,探索出许多行之有效的好做法,积累了不少值得借鉴的好经验。德宏州作为云南重要的多民族聚集区,在做好民族工作和边疆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取得了可喜成绩。特别是近些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有力领导下,州委、州政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托优惠政策发挥综合效应,立足区位优势,挖掘发展潜力,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杜青林指出,民族工作是关系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重大工作。民族地区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最快、少数民族群众得到实惠最多的时期。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依然面临着不少的困难和挑战。我们必须保持清醒,高度把握民族工作的主题和根本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政策,扎实做好民族工作,在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方面取得新的进展。他说:一、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基础在于推动民族和民族地区科学发展。我们要切实用好、用活、用足国家各项优惠扶持政策,发挥重大项目的辐射带动作用,更好地推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要加大省内对口扶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力度,促进地区间的交流协作;要紧紧抓住东部产业转移的有利契机,从自身自然条件区域特点产业状况出发,培育战略支撑产业和优势产业,提升市场的竞争力,推动本地市场与外部市场融合;要加强经济要素合理流动,扩大人员往来,努力提升经济整体实力。二、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目的在于实现各族群众的共同富裕。要认真落实省 “兴边富民”行动十大工程和保障措施,让更多的群众尽早脱贫致富;继续通过贷免扶持,扶持创业推动就业,特别要在边境地区、贫困山区培养致富能手,带动一方发展,富裕一方百姓;加强交通、通讯、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解决好群众行路难,饮水难、用电难的实际问题,提高各族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三、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核心在于凝聚各族群众共同团结奋斗。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意见,进一步丰富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的内容和形式,让民族团结走进基层、走进群众、走进生产经营和服务单位,动员各族群众广泛参与民族团结创建活动,大力推进民族团结和谐村寨、和谐社区、和谐单位、和谐家庭建设,大力宣传民族团结典型人物和事例,进一步培育团结进步、文明和谐的新风尚;当前,要结合建党90周年大力宣传党的民族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宣传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在党的领导下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进一步增强各民族群众的聚合力和凝聚力。四、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根本在于实现中华民族文化的认同。要加强双语教育,学习和掌握国家通用语言是增进四个认同、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必然要求;要在民族地区大力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积极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教育,同时要注意保护和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民族的团结进步根本在于文化认同。五、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关键在于推进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不仅是党和政府联系少数民族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也是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示范者和带头人。我们要把建设一支业务精良、作风优良的高素质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培养作为民族工作管根本、管长远的重大任务。六、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重点在于推进城市少数民族社会融入。随着城市少数民族居住的大量增加,城市已经成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重要平台,因此,要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保障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城市民族工作政策措施,注重做好服务保障工作,积极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解决少数民族群众在劳动就业、子女入学、医疗保障、法律援助等方面的问题;加强依法管理,加强民族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妥善处理涉及民族方面的矛盾纠纷。在做好民族工作的同时,必须高度重视宗教工作,要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认真贯彻宗教事务条例和有关政策,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切实保障少数民族群众的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宗教活动开展;坚决打击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活动,确保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
本文责编: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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