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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连土司历史简述
作者:莫汝德    点击率:11816  转自:孟连旅游网 更新时间:2009/2/17 14:31:49

 

 

 

第一节    孟连傣族历史渊源

一、唐南诏时期孟连傣族

  孟连傣族载入史籍,始于唐南诏时期。当时,孟连属永昌节度,称“茫天连”,孟连一带的傣族称“茫蛮”。唐人樊绰所撰《蛮书》卷四《名类》记载:“茫蛮部落,并是开南(今景东)种也……从永昌(今保山)城南,先过唐封(今凤庆),以至凤兰苴(今临沧),以次茫天连,以次茫吐薅……皆其类也。楼居,无城郭,或漆齿。皆衣青布胯……妇人披五色娑罗笼。孔雀巢人家树上……土俗养象以耕田,仍烧其粪。”方国瑜主编的《云南郡县两千年》南诏永昌节度重要城镇注释,“茫天连”即今孟连县城,“茫吐薅”即今孟连自治县勐阿。《蛮书》记载唐南诏时期孟连傣族族属、习俗,以及傣语地名,说明当时孟连傣族已有一定知名度。
传说,后来孟连傣族聚居区发生瘟疫,人们死的死,逃的逃。浩劫过后,“孟连城灭亡了,变成了荒坝。”勐阿坝只有一个寨子幸免于难,后人因此称之为“芒岗”(剩下的寨子)。

二、勐卯傣族南迁孟连

  据《孟连宣抚司历史情况》说,“傣历六百年左右,勐卯(今德宏州瑞丽一带)地区的土司死,弟兄因互争权位而造成内乱,当时皇朝统治者派兵前去镇压,于是造成勐卯傣族大规模的南迁。”其中“一支由王子率领其家臣、奴隶和百姓,沿怒江南下进入阿佤山区”,然后到达孟连地区。“那时……孟连这片山谷盆地被茂密的森林所掩盖……傣族劳动人民砍伐焚烧”,开辟了许多田地,“他们便把这些地方叫做‘孟连’——即找来的地方”。勐卯傣族“南迁时,原居住于阿佤山的傣族也不断来到孟连”。

  傣历600年前后,没有确指哪一年;造成勐卯傣族大规模南迁的原因,应该是皇朝统治者派兵镇压。而能够把时间和事件挂得上钩的史事,只有忽必烈和兀良合台率领蒙古大军自北南下,渡金沙江征服大理政权一桩。傣历615年(南宋宝祐元年,公元1253年),元宪宗蒙哥汗为实现南北夹击南宋的战略,命忽必烈和兀良合台各领一支大军经川西入云南,当年攻下大理城,大理国王投降蒙古,忽必烈率军北归,留下兀良合台一部继续征服大理国境内其他地方。元代李京著《云南志略》中说:“甲寅(1254,大将兀良合台专行征伐,金齿内附。”勐卯傣族就属金齿一部,蒙古大军压境,迫使一部分南迁,留下来的抵抗不住,只好屈服。由此推断,勐卯傣族南迁孟连,是在傣历616年(公元1254年),按正统纪年为南宋宝祐二年。

  江应梁著《勐卯史话》中说:“根据《明史》和明代文献《土官底簿》等记载,孟定、孟连、耿马……等地的土司,其先都是率部民从勐卯来,定居后世为土酋。”20世纪50年代以来的民族调查资料,把孟连傣族和德宏傣族同归“傣纳”(或“傣那”),就是因为孟连傣族的先民从勐卯来,语言、文化等方面与德宏傣族有着共同的特点。

  从勐卯迁来的傣族逐步开发南垒河、南马河等河谷地带。他们使用牛耕,以种植水稻为主,生产发展了,人烟也稠密起来,“孟连”这块被寻找到的地方,渐为世人知晓。南宋后期,“孟连”、“俄麻甸”(今勐马)两地名已见于历史文献。

 

第二节    土司统治开始

一、木连路军民府

  孟连有建置,自元朝开始,《元史·地理志四》有“木连路军民府”记载。至元十三年(1276)起,元朝廷在怒江两岸设柔远、茫施、镇西、镇康、平缅、麓川等路,委任当地民族首领为官就地治理,在云南西部地区推行土司制度。至元二十六年(1289),设木连路军民府,委任傣族首领罕罢法为总管,孟连土司统治由此开始。

  “木连”即孟连的同名异写,木连路的治所在孟连。木连路先属大理金齿宣慰司,天历二年(1329),木连路与银沙罗甸从大理金齿宣慰司中分出,另设银沙罗甸宣慰司,北为银沙罗甸,南为木连路。据《元混——方舆胜览》记载,木连路管辖范围,除治所在地孟连外,还包括蒙雷甸(今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募乃)、蒙索甸(今西盟佤族自治县勐梭)、俄麻甸(今孟连勐马)等地区。

  元设木连路,委任罕罢法为官治理地方,成了孟连历史上第一位土司。孟连傣族沿袭勐卯对王的称谓,称土司为“召贺罕 ”。罕罢法就是孟连傣文史料中所说的率领勐卯部分傣族到孟连定居的那位王子。南迁途中,罕罢法娶马散(在今西盟县境)头人之女为妻,通过联姻密切傣族和佤族的关系。罕罢法又把许多黄牛、水牛和男女衣服送给马散头人,向佤族讨得地盘,然后带着南迁的傣族到孟连定居。《新纂云南通志》说:“坎把法(罕罢法)……开辟荒芜,招集夷民,守土传世,改名孟连。”傣历651年(至元二十六年,公元1289年),罕罢法建孟连城,作为木连路的治所。从此,孟连城成为孟连历代土司统治基地,孟连地区政治中心。罕罢法去世,子刀罕很承袭木连路军民府总管职。至正八年(1348),木连路为麓川路并吞,木连路军民府时期结束。

二、麓川平缅宣慰司统属

  至元十三年(1276),元朝廷在勐卯地区建立麓川路。至正二年(1342),麓川路头领思可法称雄一方,不服元朝管制。六年,思可法向外扩张,侵夺路甸,元朝廷军事征讨、政治招降,均告失败,怒江两岸傣族地区,渐被麓川思氏并吞。至正八年,元朝廷三易主帅,命“元帅搭失把都鲁讨之,不克,思可法益吞并诸路”,木连路和银沙罗甸也在其中。至正十五年,思可法派遣其子进京贡物归附,元朝设平缅宣慰司,委任思可法为宣慰使承认思可法所并路甸为其势力范围。明李思聪著《百夷传》说,思可法“吞并诸路而有之,乃罢土官,以各甸赏有功者。”原木连路土司刀罕很是勐卯贵族后裔,当思可法势焰逼近时不战而降,虽失去朝廷命官的头衔,但保住了孟连头目的地位。刀罕很去世,其子刀派送仍为平缅宣慰司属下孟连头目。洪武十四年(1381),明太祖朱元璋命傅友德、蓝玉、沐英统军征云南。翌年,云南平。洪武十七年,已故思可法之子思伦法遣头目献方物,并上元朝所授(平缅)宣慰司印。明朝把元代所建麓川、平缅两路地域合建为麓川平缅宣慰司,以思伦法为宣慰使。自此,思可法凭武力兼并之地,明朝承认其合法化。洪武三十年,麓川内部发生变乱,出现分裂局面,建文元年(1399),思伦法卒,原被麓川所兼并的傣族各部,相继脱离麓川而自立。

三、隶属孟定御夷府

  为削弱麓川势力,明朝廷抓住怒江两岸傣族各部脱离麓川而自立的时机,分别建立土司政权,建文四年(1402),设孟定御夷府,下辖孟连。而孟定知府刀名杠,也是旧时麓川平缅宣慰司属下头目,地位与孟连头目刀派送同等,将孟连置于孟定府统属,刀派送不服。孟连和孟定,实力相当,孟定也驾驭不住孟连。这种相持不下的局面,延续了四年。

 

第三节    孟琏长官司

一、设立长官司

  《明史·云南土司》记载:“孟琏长官司,永乐四年(1406)四月设。时孟琏头目刀派送遣子怀罕来言,孟琏旧属麓川平缅宣慰司,后隶孟定府,而孟定知府刀名杠亦故平缅头目,素与等夷,乞改隶。遂设长官司,隶云南都司,命刀派送为长官,赐冠带印章。”《明史·职官五》土司条说:“长官司,长官一人,正六品。”明设孟琏长官司,命刀派送为长官,刀派送从受控于地方政权的头目改变为受封于朝廷的官员,政治地位和声望提高了,孟连土司历史出现一个新的转折。刀派送是载入汉文史籍的孟连第一个人物,但他没等到正式执掌长官司长官权力就去世了,孟琏长官司长官一职便由其子刀派罕继承。

二、长官司领地

  孟琏长官司管辖范围,比元代木连路时期倍增。其原因,据方国瑜《元代云南行省傣族史料编年》说:一是“明代废银沙罗(甸)府,以其地初并孟定府,后分入孟琏及耿马也。”孟连土司管地北抵小黑江和上下勐允一带,即从长官司时期开始。二是“木来府,元为车里地,明并入孟琏,知木来即与木连路接界也”。孟连几种傣文史料都提到,孟连土司帮助过车里宣慰,又与车里联姻,车里宣慰把一些地方划给孟连,作为酬谢和陪嫁,大概源出于此。另外,南卡江以西、喳里江(萨尔温江)以东的“哈瓦”地区,明时也划归孟琏长官司。从《中国历史地图集》明云南政区图中可以看出,孟琏长官司四至:东北隔澜沧江与威远州相望,东南与车里宣慰司接壤;南与孟艮府相连;西与喳里江与木邦宣慰司为界;北与孟定府和猛缅司毗邻。

三、封建领主制度的产生

  孟琏长官司领地广阔,为在全境进行有效统治,土司把全境划分为若干“勐”和“根”,给宗族成员、亲信头目以“召朗”、“召根”的职衔去治理,这就形成一个以土司为首的“官家”统治集团。在这个集团里,土司在政治上是最高统治者,掌握绝对权力;在经济上是土地所有者,山林田地都概属土司。土司把各勐和各根交给召朗、召根治理,他们可以把管辖范围内的土地分给百姓耕种,获取劳役地租作为俸禄,召朗、召根要服从土司的命令和调遣;土司把一部分土地直接分给百姓耕种,百姓要为土司服专项劳役。封建领主制度以领地的支配关系而产生,土司和召朗、召根构成封建领主集团,土司则是最大的封建领主。

  以土司为首的封建领主集团,统治坝区和山区各民族百姓,各勐各根之下,又委派部落首领或氏族长为大小头人,管理几个或一个村寨。大小头人领有份地,从事劳动生产,但可免除对领主的无偿劳役。

四、朝贡与赏赐

  明朝时期,孟琏长官司对朝廷的经济负担有两种:一是“差发”,“岁征银贰百两”,上解省城;二是到京城朝贡,每次朝贡,朝廷皆有赏赐 。《明实录》中,有关孟琏的记事,属朝贡和赏赐的不少,这些史料,既反映孟琏长官司与朝廷的往来,也记录了孟连土司的更迭。据《明实录》记载:

  永乐七年(1409)七月丙申,孟定、湾甸、孟琏等处土官遣头目、通事六十九人贡方物,赐钞币有差。永乐十年三月辛丑,云南广西府土官知府阿觉、镇康州土官知州曩光、孟琏长官司刀怀罕……各遣使贡马及方物,赐钞及文绮表里有差。永乐十四年七月己未,云南镇康府及孟琏、大侯……诸长官司各遣人贡马,悉赐钞币遣还。

  宣德三年(1428)六月辛丑……遣内官洪仔生、徐亮等人赍敕往孟琏及八百大甸、木邦等处,赐土官刀怀罕等金织文绮有差。时刀怀罕等各遣人来朝,贡马、象、方物,故答之。宣德八年(1433)冬十月辛亥……木邦、麓川平缅、缅甸三宣慰司……干崖、茶山、瓦甸、孟琏四长官司土官各贡象、马、方物,遣内官云仙等赍敕往抚之,赐苎丝、纱罗、绒锦有差。

  正统三年(1438)九月乙巳……占城国王遣使臣、暹罗国王遣通事、云南孟琏长官司遣头目招刚等各来朝贡,奉表贡马及象牙、犀角等方物,赐宴并赐织金文绮等物有差。正统七年十二月,敕颁赐隈琏长官司故土官刀派罕男派乐及其妻采币,俱命来使赍与之。正统十一年十一月辛未,云南孟琏长官司遣人并四川马湖府土僧妙容来朝,贡马及银器等物,赐宴及采币表里有差。正统十二年二月癸丑,敕……孟琏长官司故土官刀派罕男刀派乐、孟楞地方头目陶孟曩揲……颁赐各官并其妻采币等物,俱命来使赍与之。

  成化二年(1466)冬十月丙寅……云南孟琏长官司长官刀派栾遣头目板台等来朝,贡马及方物,赐衣服、采缎等物有差。成化十八年秋八月庚子,云南孟琏长官司土官舍人刀派虐遣人来朝,贡马及银器,赐衣服采缎等物有差。成化二十二年六月壬子……云南孟琏长官司遣头目麻朗等来朝,贡马,赐采缎、钞锭有差。

  弘治六年(1493)十二月癸酉……云南孟艮府署府事舍人招帕雅、孟琏长官司护印舍人刀派沾,各遣头目猛笼等来朝,贡方物,赐采缎、衣服等物有差。

  正德十年(1515)二月辛卯,云南孟琏长官司土官(祖)母招曩猛并土舍刀派兰差头目康浩等来朝,贡马匹、银器,赐宴,赏采缎、衣物,并给赐土官(祖)母、土舍苎丝、罗各有差。

  万历十四年(1586)三月癸卯,兵部题:“……孟琏长官司原系属夷,颁有印信,岁输差发。后因莽酋(指缅甸洞吾王朝国王莽应龙、莽应里父子)猖獗,遂尔外附,今护印土舍刀派真悔过归顺,进象乞降称贡。乞将所贡象二只,差官代进,土舍刀派真加以厚赏,查立应袭之人,以坚外藩,仍将副总兵邓子龙加厚赏记录。上从之,赏刀派真、邓子龙银有差”。据明诸葛元声《滇史》记载,(约在万历十六七年)“舍目刀派汉……贿结车里兵,已为内应,杀派真而夺印自立。”清道光《云南志钞·土司志上》补叙:“派汉既夺官,率车里入贡,十九年又劝缅甸入贡,朝廷贳其夺官之罪。”万历二十一年六月丙申,礼部议:缅(莽)应里……进贡方物及金叶表文,止托孟琏土司代进。

五、战乱

  孟琏、孟定忿争仇杀    建文四年(1402),明朝置孟定御夷府,将孟连纳入其管辖范围,孟连地方头领刀派送不服。永乐初,刀派送遣子派罕进京申述,请求改变隶属关系。四年(1406)四月,设孟琏长官司,隶属云南都指挥使司,并将先前划给孟定府的原银沙罗甸土地分出部分给孟琏长官司。孟琏和孟定因此结怨,从而导致长期忿争仇杀。据《明实录》记载:“宣德六年(1431)八月丙辰……兵部奏:‘云南……孟定府土官知府罕颜法与孟连长官司刀怀(派)罕互侵土地,杀人掠财’……”。“宣德八年(1433)冬十月辛亥……孟琏长官司复奏孟定府侵占其地。”朝廷命总兵官沐晟与云南都指挥使司、布政使司、按察使司会商,派员调解,令双方归还互侵土地、所掠财物,安分守职。这种调解措施,只收一时之效,孟琏与孟定之争,仍然时断时续。《明实录》又载:“嘉靖七年(1528)十月戊辰……上曰:‘云南缅甸、木邦、陇川、孟密、孟琏、孟定等处土夷,因忿争仇杀,土民受害,致劳官司抚处、征调数十余年,不得宁贴’……”。其实,这种长期忿争仇杀的局面,是明朝廷“以夷制夷”的民族政策造成的。

  麓川思氏卷土重来    元朝后期,麓川思可法向外扩张,侵夺路甸,孟连地区(时称木连路)被其并吞。明朝初期,朝廷为削弱麓川势力,分其地设土司政权,永乐四年(1406)设孟琏长官司。思可法之孙思任法为麓川宣慰使时,“每大言复祖父遗业”,又向外扩张。据《明实录》记载:“正统四年(1439)二月己巳……云南巡案等官奏:‘反贼思任法遣人犯景东卫,剽孟定地方,杀大侯州知州刀奉汉等千余人,破孟赖诸寨及孟琏长官司诸处,皆降之。’”孟连又陷于麓川。思任法肆意扩张,危及明朝廷在云南的统治,沐晟征讨失败,朝廷命兵部尚书王骥总督云南军务再征麓川。《明实录》载:“正统七年(1442)正月乙丑,总督云南军务、兵部尚书兼大理寺卿王骥,总兵官定西伯蒋贵奏:‘……元江府同知杜凯等亦报,率车里、大侯夷兵五万招降孟琏长官司、亦保等寨’”。孟琏才又摆脱麓川控制。

  外附洞吾,参与战乱   据江应梁《傣族史》载:明嘉靖三十四年(1555)后,缅甸洞吾王朝向外扩张,莽应龙死时(万历九年,1581),怒江西岸傣族各部已被其侵占,莽应里继为洞吾国主,便转而向怒江东岸进犯。万历十年,孟琏土司刀派真在莽酋威逼下外附洞 吾,并被裹胁参与战乱。于是,明朝廷撤销孟琏长官司建制。十一年,明朝廷以刘綎为游击将军、邓子龙为永昌参将,率军在滇西反击洞吾入侵军,招抚孟养、木邦、孟密、陇川各土司。十二年,刘綎、邓子龙移师围孟琏,生擒叛首,献俘于朝。十三年复设孟琏长官司,称“猛脸”。十四年,孟琏土司刀派真贡象悔过,朝廷给予厚赏。

  家族内讧,叔侄相残    据明诸葛元声《滇史》、清道光《云南志钞·土司志上》记载,刀派真有叔父刀派汉,与车里联姻,于嘉靖十六七年之际,勾结车里兵杀害刀派真,夺印自立。刀派汉因随车里入贡,又劝缅甸入贡,朝廷赦免其夺官之罪。然而,刀派汉暗中投靠缅甸洞吾王朝,十九年(1591)与孟艮合攻上猛允,将所掠金银、珠宝、大象、马匹输送到莽应里所居地景迈(在今泰国北部)。万历二十三年(1595)八月,刀派汉勾结威远,阴谋杀害刀派真之子们猛和弟派金,但未得逞;同年九月,刀派汉杀害猛戛头目,引起众怨。于是,刀派金联络众头目,共同处死刀派汉,众头目推举刀派金为代理土司,等待们猛成长。事情呈报到省,云南都司批准,颁给刀派金冠带。

六、佛教传入

  明弘治六年至正德九年(1493~1514),刀派沾(又称刀派忠)在任期间,孟连地方强盛,过往客商很多,传闻缅甸盛行佛教,乃派4个大头人带领随从数十人,携骏马4匹,及金银器皿、采缎等礼物去勐安瓦(即“阿瓦”,位于曼德勒西南,缅甸宣慰司首府,上座部佛教圣地),送给当地土司。缅甸土司回赠大象4头,经书3本(经、律、论三藏),菩萨4尊,还有法器、仪仗等,佛教由此传入孟连。此后,佛教逐渐在孟连傣族中流行,以至成为普遍信仰,对政治、经济、文化和日常生活产生深刻影响。

七、清初的孟琏长官司

  清顺治十五年(1658),清军入云南,进行军事占领。十八年,云南局势已定。康熙元年(1662),设永顺镇,孟连刀派钦归附,清朝依明朝建制,仍设长官司,改隶永昌府。康熙《云南通志》载永昌府田赋:“孟琏长官司(差发)银贰百两,归永昌府项下。”康熙三十年后,削减孟琏长官司差发银,康熙《永昌府志》卷九《田赋》载:“原额孟琏长官司银贰百两内除荒,实征银四十八两。”清初孟琏长官司管辖范围,大抵与明朝时期相同,乾隆《云南通志》载永昌府疆域:“永昌府在省西……府东南一千五百六十里为孟琏长官司,东至车里界,西至旧木邦界,南至孟艮界,北至威远界。”

 

第四节    孟连宣抚司

一、擢升宣抚司

  康熙元年(1662),孟连刀派钦归附清朝,清朝依明朝建制,仍设长官司。刀派钦去世,子刀派鼎承袭。道光《云南志钞》说:“传至派鼎,国朝康熙四十八年(1709)贡象投诚,授宣抚司世职。”从长官司到宣抚司,连升了两级,是有原因的。据《孟连历史》说,是刀派鼎的父亲生前奉调从征有功,刀派鼎袭职时将父亲的功劳报上去,皇帝便给宣抚司的官衔。宣抚司,宣抚使一人,从四品,孟连土司声誉由此大振。孟连宣抚司,仍隶属永昌府,管辖范围与长官司时期同,时征差发银48两不变,刀派鼎任宣抚使时,内地汉族移民和宣抚司境内各民族群众到募乃采矿炼银的很多,募乃厂鼎盛空前,刀派鼎获利丰盛,“愿自雍正七年始,每年纳厂课银六百两以充兵饷”。雍正八年(1730)九月,朝廷就云贵广西总督鄂尔泰奏章批复:“其孟连土司厂课每年六百两,为数太多,著减半收纳,以昭柔怀之意。”募乃厂课银于是减为三百两。募乃厂采矿炼银业的迅猛发展,促使周围部分地区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开始向商品经济转化。据说,募乃厂兴旺时期,从孟连、上允、勐遮向募乃运粮的牛马帮,终年络绎不绝。商品交换和矿区各民族劳动者获得银两报酬,促进了货币的流通。

  随着政治经济的发展和内外交往的增多,孟连宣抚司加强了司署统治机构,土司之下,由萨迪龙总揽军政外事大权,召帕萨管理内务和上城(宣抚司住地),法干宝经理财务和粮库收支,法朗勐统领士兵,召卡任秘书长兼礼宾。此外,设汉族秘书一人,负责与上司的文书往来和接待汉族官员。孟连宣抚司时期,开始出现以交纳粮食为主要形式的实物地租,与劳役地租并存;宣抚司还规定,每户每年须交一次“门户钱”,用以“买路走、买地住、买水吃、买柴烧”。

二、闰五月事变

  乾隆二十七年(1762),明末随永历帝流亡缅甸的贵族后裔宫里雁,因与缅甸木梳头目素有仇隙,战败后欲奔孟艮,经孟连土司地木戛(今属澜沧)时,孟连宣抚使刀派春带兵前往招降,宫里雁犹豫未决,适逢石牛厂(在今耿马境内)周彦青相招,先令其妻曩占(南章)、头目撒拉朵并部属千余人归附孟连土司,自带妾婢和随从数人赴石牛厂。刀派春将宫里雁部属缴械后带至孟连分散于各寨,而将曩占及二女安置城里。不久,刀派春向曩占索取牲畜器物,曩占给予;又先后索娶二女,曩占应允。刀派春恣意妄为,还想霸占曩占,曩占愤极,暗中联络撒拉朵,于当年闰五月十四日夜闯入刀派春家,手刃刀派春及其家人26口,然后火烧孟连宣抚司署。分散于各寨的宫里雁部属见城中起火,遂聚集起来跟随曩占、撒拉朵奔赴孟养,之后到达孟艮。

  孟连闰五月事变,远在石牛厂的宫里雁实不知情,但云贵总督认为宫里雁不除,恐滋事端,即派永顺镇督促耿马、猛猛两土司将宫里雁及其妾婢、随从捉拿押解省城。事报京城,军机大臣等议复,将“宫里雁照酋人聚众劫杀例”斩首。宫里雁在木邦经营波龙厂,素与木邦土司相依,对付缅甸木梳王朝侵袭。宫里雁战败既死,木邦势单力薄,遂降缅甸。继而,孟艮统治集团内讧,又为缅甸控制,缅甸于是经木邦、孟艮侵扰孟连等傣族地区。

三、外敌入侵

  乾隆二十八年(1763),缅甸木梳王朝派人到孟连征索货币,到耿马勒索贡礼,往车里征粮米。据清《高宗实录》记载,乾隆三十年(1765)“木梳莽已觉领兵到木邦猛店地方驻扎,向耿马索取旧规,不给,即渡江来袭……又据顺宁守禀报:‘莽子窜入孟连地方,并及圈空,有人七百,马七匹。’”据光绪《续修顺宁府志》武备·戎事《孙士毅绥缅记事》说,乾隆三十二年(1767)三月,缅兵自木邦入孟连境,孟连土司兵和佤族不能抵御,缅兵占据孟连,继而烧掠募乃厂,又沿上勐允、猛猛入耿马、孟定,到处焚劫……缅宁居民震恐。缅兵总共盘踞二十多天,才渡滚弄江而去。这与《孟连土司历史》傣历1129年(1767)记载基本一致。对于缅甸木梳王朝的入侵,清廷也进行了军事反击,于是发生乾隆三十二年至三十五年(1767~1770)两次征缅事件,虽无所获,也暂时压住了木梳王朝入侵的凶焰。光绪《续修顺宁府志》说:“派春死,子派先袭,乾隆年间两次奉调土练征缅,换颁清(满)汉篆文孟连宣抚司铜印一颗”,就是发生在这一段时间。《孟连历史》记刀派先事迹,也提到两次奉调入缅作战,乾隆发给铜印的事。

  嘉庆十年(1805),暹罗(今泰国)戛于腊与缅甸景栋头目争斗,景栋头目要求孟连土司出兵援助,土司刀派功贪图得利,私自携带印信及士兵300人出境。时戛于腊与孟养相互勾结,刀派功率部行经孟养住宿时遭到突然袭击,刀派功被杀,印信遗失。《孟连土司历史》说:“这时孟连没有土司,暹罗(泰国)兵又上来占了孟连,烧杀得不成样子。”孟连土司印信遗失,云贵总督照会缅甸、暹罗代为寻找,次年三月,暹罗戛于腊头目将孟连土司印信交回。

  据《孟连傣族土司历史》记载,傣历1186年(道光四年,公元1824年),满冷(原南卡江以西、萨尔温江以东哈瓦地区)佤王带兵潜入孟连土司境内,已到贺信纳戛(今西盟勐梭上边),想去霸占银矿(新厂),孟连土司刀派民出兵将其驱逐出境。不久,满冷兵又从班散渡江入境,被孟连勐阿头人将其打退。但满冷兵仍驻扎班散,伺机进犯孟连地区。刀派民派召帕萨统领孟连、勐阿两地武装渡江作战,满冷兵败,逃离班散。

  据《孟连阿哈拉勐》(地方大事记)记载,傣历1244年(光绪八年,公元1882年),缅甸孟艮头目纠集孟养、孟垒武装进犯孟连,孟连土司刀派华出兵在南部边境一线绪截。这次战争时断时续,有时成拉锯形势。傣历1246年,孟艮兵败退出境,战争结束。

  据清张成瑜《潞江下游以东至九龙江行记》记载,光绪十六年(1890十月十六日,一支由英国官兵组成的探险队从缅甸瓦城(曼德勒)出发,前往孟连、车里傣族土司地区进行阴谋活动。出发前,英军收买满冷土司,向其提拱枪支弹药,在南卡江下游孟连土司管地勐阿一带进行武装挑衅,遭到孟连傣族坚决的反击。十二月十七日,英国官兵抵达班养驻扎。二十日,满冷土司去会英国军官,对“洋官送去洋枪洋毯各礼物甚丰富”表示十分高兴,同时又“求洋人帮与孟连讲和”,于是英国人写信给孟连,叫孟连收兵,不然,当帮助满冷与孟连作战。二十六日,英国官兵到达南泥物河边。当晚,有满冷头目带领兵丁数名,直入英军官阿也拜账内,说“二十三日与孟连打仗,战败孟连得数人之头,因闻尊官在此,特来求赏。”二十八日,英国官兵到达南邦,有满冷头目来会,英官员问近日军事情况,云“昨日已退完矣,但各守疆界耳。又问孟连之兵现在何处,云在隔江们阿(勐阿)寨屯扎。”十七年正月初三,英国官兵从班散渡江至勐阿。“初四日,阿也拜与两家讲和,亦各遵令收兵。”初六日,英国官兵至勐马,初八日至孟连城,孟连土司于城外迎接。初十日,“洋官去会孟连土司,请其印绶看........印文曰‘孟连宣抚司印’,外一行字曰‘乾隆XX年制造’,又一行字曰‘乾字四百二十九号’。洋人说与土司,华英二家两相结纳,我英人亦有在北京做官,甚得皇上之宠,若两家不睦,何能如此尔,只管放心也。”英国官兵驻扎孟连时,不断刺探镇边厅驻军数量及布防情况。当从几名在孟连闲游的兵丁中探听到镇边厅参将尉迟东晓几日内“要来与土司说话……又闻有重兵相随,遂不肯多留”。十二日离开孟连,向九龙江(景洪)进发。二月初三日,英国官兵方至九龙江。初六日由九龙江折回,十一日经打洛入缅甸境,又从孟马、孟养等地进入孟连境内的腊福,十九日从腊福到勐马,二十一日经芒海、芒朗,从班弄过南卡江至满冷地。三月三十日,回到驻扎地腊戍。英国侵略者收买满冷土司和孟连打仗,英国官兵到过孟连的事,《孟连阿哈拉勐》(地方大事记)傣历1252年(公元1890)的记事中也有简明记录。

四、各民族反对领主统治的斗争

  孟连宣抚司中后期,由于封建领主阶级剥削压迫加剧,各民族反对领主统治斗争不断掀起,土司统治走向衰落。

  孟连统治家族成员、《孟连土司历史》撰述者、上允头人刀派韩讲述完从罕罢法至刀派昌历任土司历史后说:“嘉庆接位,拉祜就造反了”,究其原因,是“有些人当上官,欺压人民。”

  据清《仁宗实录》记载,嘉庆七年(1802),孟连境内拉祜族“因孟连土司不善抚绥,兼多派累,众心离弃,所有应交山水钱粮 ,不肯交纳,亦不服差派。”他们拥护铜金和尚张辅国,以南兴为中心,据地“三勐五圈”,与孟连宣抚司对抗(“三勐五圈”指哪些地方,史籍无注释。根据有关线索推测,“三勐”当指勐允勒、勐允岛、勐戛;“五圈”即千控、谦六、谦迈、谦莫、谦哲)孟连土司刀派功无力应付,请求上司代为剿办。云南巡抚派员调处,一面告诫刀派功不得苛派,一面令张辅国还俗,委以土目称号,隶属孟连宣抚司,约束三勐五圈之民,代收山水钱粮,转交孟连,局势暂趋缓和。据《孟连历史》记载,嘉庆十五年,孟连、勐滨、勐朗等地局势混乱,清政府恐募乃厂矿工造反,遂封闭银厂,课银从此停止上缴。募乃厂封闭,孟连土司失去一大经济来源,也影响了周边地区商品经济的发展。嘉庆十七年,张辅国带领的拉祜族又在孟连、猛猛土司境内掀起反对封建领主统治的斗争,一时所向披靡。云贵总督派兵配合孟连、猛猛、耿马三土司分路进剿。由于众寡悬殊,次年四月,反抗失败,张辅国也被杀害。

  据《孟连傣族历史》记载,道光十二年(公元1832年,傣历1194年),爆发了由芒掌一个和尚组织领导的反土司斗争。这个和尚在昂朗山结庐建寺传播佛教,因为他是住在山上的和尚,人们称他“帕坝”(野和尚)。这份傣文史料载:“人们说他是天神,有佛……景栋、孟养的拉祜族上来当兵,勐赫、谦六、勐朗、东主、募乃等地的拉祜族都来归他……勐阿、勐马的傣族也都来归附他。他收集了所有的兵。”显然,帕坝是借宗教组织武装,反对土司统治的。孟连土司十分恐慌,请求安瓦缅王、景栋、车里出兵帮助镇压。结果,反抗失败,帕坝被俘,缅兵把他带到安瓦杀害。史料首次披露了孟连傣族起来反对本民族统治者的斗争。孟连坝子西边的芒养,也有关于“帕坝”的传说。

  同治十二年(1873),拉祜族“三佛祖”李阿三率众进占西盟,委派部属和当地头目管理村寨和宗教事务,建立政教合一的统治,西盟地区逐渐脱离孟连土司。

  光绪十三年(1887),孟连、猛猛两土司地拉祜族起来反抗土司统治,两土司穷于应付,云贵总督岑毓英派兵镇压。事后,清政府鉴于孟连土司日益孱弱,无力控制全境,遂割小黑江以南孟连土司地设镇边直隶厅,派流官治理;同时设镇边营,委内地将领统领驻军。光绪十七年二月,当英国官兵从九龙江折返缅甸又进入孟连境内时,孟连坝子以北的拉祜族聚集景冒、景信一带山头警戒,预防土司与洋人勾结进入拉祜山寨。孟连土司疑为拉祜族要来攻城,曾一度惊惶不安。

  孟连傣文史料中,没有提到孟连境内佤族反抗土司统治的事。然而,以拉祜族为主的各民族反抗土司统治的斗争中,佤族的作用是不能忽视的。光绪《续修顺宁府志·武备志一》记述民团、边防时说:“盖孟连、猛猛自嘉庆以后不能自立,所辖土地多为倮黑、佧佤两种类所据,塘汛基址久已坍毁。”佤族是孟连宣抚司境内土著和主要民族之一,由于历史上与傣族结盟的原因,可能没有出现与孟连土司的武装对抗,但其据地自立,据交山水钱粮,不服劳役差派,无疑起到了支援各民族反抗斗争、削弱傣族封建领主统治的作用。

五、管辖范围的变迁

  康熙四十八年(1709)设孟连宣抚司时,孟连土司管辖范围,沿袭明朝孟琏长官司时期四至界线。乾隆中期以后,孟连土司西部南卡江以外喳里江以东的南部阿佤山区(哈瓦地区)脱离孟连土司管辖,形成后来“倔强自雄,既不属华,也不属缅,介居两国边境”的莽冷(满冷)地方。这样,孟连土司西部便以南卡江(含上游南锡河)与莽冷为分界线了,孟连土司领地大减。道光《云南通志·秩官志》说,孟连土司“东至南朗河一百八十里与猛遮交界,南至丙海山(昂朗山)八十里与猛养交界,西至南化河(南卡江)一百二十里与卡瓦野夷(莽冷)交界,北至辣蒜江(小黑江)四百二十里与猛猛交界”,是指乾隆中期以后孟连宣抚司管辖范围。

  同治十二年(1873),拉祜族首领李阿三率部进入西盟,建立政教合一的统治,西盟地区逐渐脱离孟连土司。

  光绪十三年(1887),清政府鉴于孟连土司日益孱弱,无力控制全境,遂割小黑江以南孟连土司地设镇边直隶厅(治所在谦六),另外委派土都司、土守备、土千总、土把总、土外委等分治各地。孟连土司管辖范围又大为缩小,只剩下“北到景信、景冒,东至芒红、芒景(今澜沧糯福区所属村寨),西至公信、勐阿,南至海东、芒信”一小片地方和上允一块飞地了。光绪二十年十一月,清政府根据云贵总督建议,将孟连宣抚司从顺宁府划出,归镇边直隶厅就近管辖,颁给“云南省镇边直隶厅世袭孟连宣抚司印”,上允脱离孟连土司领属。宣统年间(1909~1911),镇边厅依方位将辖区划为东、西、南、北、中五区,孟连宣抚司管地属南区。至此,孟连宣抚使不过是偏居一隅、名声大而实力小的土官罢了。

六、宣抚司时期文化成就

  孟连宣抚司时期,产生了一些流传并影响后世的文化成就,一是地方傣文史料,二是是规模较大的建筑。

  嘉庆十一二年时,孟连土司宗族成员、上勐允头人刀派韩撰述《孟连土司历史》,记述第一世土司罕罢法至第十九任土司刀派昌的名字及各个时期发生的大事,记事时间从明永乐二年(1404)至清嘉庆十年(1805)。记述完毕,刀派韩说:“我们孟连的历史必须写下来,如果不记下来,我们这一代死了,下一代就不晓得了。”接着他又说:“这本书是法勐允刀派韩写出,讲地方历史的。”这是最早形成文字(傣文)的孟连地方史料。80多年后,又出现一份《孟连历史》,因系上允下城刀正记保存的,故译为《上允下城刀正记保存的孟连历史》,记事从傣历651年(元至元二十六年,公元1289年)第一世土司罕罢法建孟连城开始,到傣历1251年(清光绪十五年,公元1889年)刀派华在任时,共列了二十三个土司,撰述者不详。这两份傣文手抄本保留了一些不见于汉文史籍的资料,这是极其可贵之处。但由于都是后人对前人流传事迹的追述,各自依据的资料不尽相同,所记史实互有出入,不同程度地存在某些讹误。研究时要与汉文史籍对照、互相参酌。从傣历1226年(清同治三年,公元1864年)起,孟连上城佛寺长老桑哈拉扎(僧衔)记录地方大事,一般一年记一条,最多记上三条(傣历1242年和1252年),一直记到去世那年——傣历1275年(民国2年,公元1913年),50年间共记了63条地方大事,内容涉及土司和高层官员的重大活动,军事和外事活动,重大建筑(塔、佛寺、官署)兴建,村寨和集市开辟,自然现象和自然灾害等,保存了一些难得的自然和社会历史资料。桑哈拉扎去世,后人接着并保持他的风络继续记孟连地方大事,一直记到傣历1338年(公元1976年),汉文译为《孟连阿哈拉勐》(地方大事记)。

  据《孟连阿哈拉勐》(地方大事记)记载,傣历1227年(清同治四年,公元1865年),建“塔汉勐”,“塔汉勐”意思是坝子尾巴的塔,因其位于孟连坝子尾巴,故得此名。该塔在距孟连旧城3.5公里、南垒河西岸的一座小山包上,与宣抚司大门互相遥望,是为纪念第一任宣抚使刀派鼎的女儿南贺菲而建的。“塔汉勐”后毁于地震,现存周长约50、高约10的三级四边形砖砌塔基。1957年(傣历1319年)以前,每逢傣历715,要在塔前举行祭祀,并在河东一块大草坪上赶摆,傣语称“摆汉勐”。傣历1231~1234年(同治八年至十一年,公元1869~1872年)建上城佛寺(含大殿、僧房、厨房等)。上城佛寺主要建筑大殿建筑面积588平方米,通高12,挂瓦屋面,歇山顶三重檐外廊式土木结构,为孟连佛寺建筑之最。傣历1240年(光绪四年,公元1878年),刀派全在任时建宣抚司议事厅。议事厅是孟连土司和上层官员商讨要事的地方,建筑面积374平方米,通高10.25,挂瓦屋面,歇山顶三重檐一楼一底干栏式结构,楼上议事,楼下为活动场所。傣历1274~1281年(民国元年至8年,公元1912~1919年),刀派永继先辈完成土司住房、东西厢房(用于办公),牌楼式大门等建筑,孟连宣抚司署建筑群告成。1965年,孟连宣抚司署被列为云南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傣历1272年(宣统二年,公元1910年),建中城佛寺大殿,建筑面积406平方米,挂瓦屋面,歇山顶三重檐外廊式土木结构。孟连傣族佛寺、孟连宣抚司署建筑,都具有傣汉民族形式结合的特点,是边疆和内地文化交融的结晶。

第五节    民国时期土司状况

一、封建领主统治的延续

  191110月爆发的辛亥革命,推翻了清王朝的统治。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实行共和政体。然而,云南省边缘地区,仍依清代旧习,保留土司名位,照例以世袭,管理所属村寨,享有原来特权,只是分隶县府统辖而已。民国20年(1931)以前,以刀派永为代表的封建领主阶级,依旧统治者清末(光绪二十年以后)孟连土司辖境的各族人民,孟连宣抚司署,仍然是土司行使统治权力的衙门。

  民国元年(1912),云南省议会选举,孟连土司刀派永当选为省议会第一届旅缅滇侨各区土司特派员。民国2年,镇边直隶厅改称镇边县,4年(1915)更名澜沧县,沿袭清宣统时期东、西、南、北、中五区行政区划,孟连土司管地为南区。民国18年(1929),澜沧全县按各土司管地划为孟连、东宾、西贤、圈六、西盟等10区,刀派永为孟连区行政长官,由其女婿刀秉忠(官名“萨迪龙”)总揽行政事务,各属官分管各个地方。由于土司制度源远流长,孟连境内的傣族对宣抚(召贺罕)有其民族的、宗教的传统心理的信仰,宣抚及其属官在佤族中也有一定影响。民国20年(1931),刀派永年老告退,由其子刀派洪接替宣抚使职。

二、土司制度的削弱与消亡

  土司当权,沿用旧的方式治理,政令难以顺利推行。民国19(1930),国民政府发出逐渐除土司制度通令,云南省政府采取渐进办法,逐步分划土司地区,加设行政官吏进行管理。民国21年,澜沧县依山川形势划为8个区,以序数为名。原孟连土司统属地被划为第二区,下设91镇,云南省民政厅委任刀秉忠(老土司刀派永之女婿)为第二区区长,乡镇长则由澜沧县政府委任。民国28年,澜沧县废区建制,扩大乡镇,全县划为132镇。原孟连土司统属地被划为孟连镇(镇长刀派洪,傣族土司)、勐达乡(乡长刘绍鸿,广东籍汉人)和勐海乡(乡长李崇仁,拉祜族头人)。成立第二区时,区长由土司亲属成员刀秉忠担任,掌握各乡镇实情的乡镇长,虽多为原孟连宣抚司属官,但受委和听命于澜沧县府,已不是土司可以支配的了,头人各自为政的局面开始形成,土司和头人之间,只是保留传统的上下关系而已。废区扩大乡镇,原孟连土司属地方分为孟连镇、勐达乡(1948年改称南卡乡)和勐海乡(1948年改称镇边乡)3乡镇,孟连镇镇长虽由土司刀派洪担任(1947年由其岳父刀秉乾接替),但管辖范围已缩减2/3。唯一不变者,孟连土司仍在清末所统属范围内每年向各族人民收取一次门户钱。据整理出来的孟连宣抚司户口册上记录,1936年向山区民族每户摊派两元(银币)零八个铜板,坝区傣族摊派多少不详,但必然要多一些;1943年的摊派,坝区傣族每户七个半开(银币三元五角),山区民族每户五个半开(二元五角)。这种“将其统属人民归入区乡公所”,而仍使其“享有向有门户之收入”的特权,是国民政府政策所所规定的。

  民国31年(1942)赴缅抗日的国民党第六军九十三师一部撤退到孟连,以刘绍鸿,罗庚(刚)为首的两广籍军人势力形成。刘绍鸿任勐达乡(辖今勐马,公信)乡长和孟连自卫中队(孟连,勐达,勐海三乡镇武装组成)队长,凭据政治、军事实力,在孟连地区(包括三乡镇)贩卖鸦片,摆赌抽头,横征暴敛,任所欲为。戴着宣抚使头衔,有着省政府咨议名分,身为孟连镇镇长的刀派洪及其他傣族上层人士,面对外来势力的扩张已无可奈何。民国36年秋,刘绍鸿借口请假到泰国治病,未准即席卷财物离职迁居缅甸景栋,行前擅自将勐达乡乡长一职让给罗庚。当时,觊觎这一职务已久的澜沧豪绅石炳麟贿赂县长,在民国372月选举活动中,当选南卡乡(原勐达乡)乡长。于是,罗庚和石炳麟霸占和夺取南卡乡乡长的争斗在孟连地区开场,而且越演越烈。同年初冬,石炳麟的武装开到芒洪、贺戛,罗庚的武装据守下城佛寺一带,双方隔南垒河对峙,准备作最后较量。在这紧急关头,孟连土司刀派洪(时任澜沧县参议员)立与城子大头人刀焕贞(民国32年任勐海乡乡长,时任澜沧县参议员)、刀秉乾(时任孟连镇镇长、刀派洪岳父)等磋商,认为石罗两方在孟连打仗,不论谁胜谁负,受害的首先是孟连人民,孟连百姓正面临洗劫之灾。于是,决定请求双方罢兵。经三人昼夜来回奔走,终于达成协议,由刀派洪等筹措6000银元给石炳麟,作为(贿赂买官)损失补偿;石炳麟把南卡乡乡长职务让给罗庚。石炳麟与罗庚是国民党反动势力在澜沧、孟连的代理人,他们之间虽有矛盾冲突,但其阶级本质是一致的。以刀派洪、刀焕贞、刀秉乾等为代表的孟连傣族上层人物,看清了国民党反动派代理人的凶恶面目,在澜沧全境(含孟连)面临革命与反革命大决战的关键时刻,毅然决定派人到谦六找爱国民主人士傅晓楼(时任中共思普地下组织领导下的景澜六军政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表示同意“闹民主”(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统一战线)。19491月下旬,国民党在澜沧代理人石炳麟的势力被革命势力打垮,石炳麟带领残部逃到境外,以罗庚为首的孟连两广籍“在乡军人”也逃到境外,澜沧、孟连获得解放。同年4月,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澜沧临时专员公署成立,宣布废除土司制度,委任刀派洪为孟连县临时人民政府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刀焕贞为副县长,刀秉乾为政府委员。刀派洪交出世袭孟连宣抚司印,接受人民政权任用,经历元、明、清、民国四个历史时期,历时660年(1289~1949)的孟连土司统治结束。

 

 

 

 

本文责编:帕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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