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民族多、语言多、文字多。除汉族外,已确定民族成分的有55个少数民族,约占全国人口总数的8%,分布在占全国总面积50-60%的土地上。55个少数民族中,除回族、满族已全部转用汉语外,其他53个民族都有自己的语言。有些民族内部不同支系还使用着不同的语言(不包括转用或者兼用汉语的情况):瑶族的不同支系分别使用勉语、布努语和拉珈语;高山族的不同支系分别使用泰耶尔语、赛德语、邹语、沙阿鲁阿语、卡那卡那布语、排湾语、阿眉斯语、布农语、鲁凯语、卑南语、邵语、萨斯特语、耶眉语共13种语言;景颇族的不同支系分别使用景颇语、载瓦语;怒族的不同支系分别使用怒苏语、阿侬语、柔若语;裕固族使用东部裕固语、西部裕固语;门巴族使用门巴语、仓拉语。因此,全国55个少数民族,共使用72种语言。这些语言分别属于五个语系:汉藏语系、阿尔泰语系、南岛语系、南亚语系和印欧语系。
汉藏语系又可分为汉语和藏缅、苗瑶、壮侗三个语族。属于藏缅语族的有藏、门巴、仓拉、珞巴、羌、普米、独龙、景颇、彝、傈僳、哈尼、拉祜、纳西、基诺、怒苏、阿侬、柔若、土家、载瓦、阿昌等语言;属于苗瑶语族的有苗、布努、勉、畲等语言;属于壮侗语族的有壮、布依、傣、侗、水、仫佬、毛难、拉珈、黎、仡佬等语言。
阿尔泰语系又可分为蒙古、突厥、满-通古斯三个语族。属于蒙古语族的有蒙古、达斡尔、东乡、东部裕固、土和保安等语言;属于突厥语族的有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乌孜别克、塔塔尔、撒拉、西部裕固等语言;属于满-通古斯语族的有满、锡伯、赫哲、鄂温克、鄂伦春等语言。
属于南亚语系的有佤、德昂、布朗等语言。
属于南岛语系的是高山族诸语言。
属于印欧语系的是属斯拉夫语族的俄语和属印度-伊朗语族的塔吉克语。
此外,朝鲜语和京语的系属尚未确定。
现有的少数民族语言,都是经历了历史上语言功能竞争的考验而在长期的使用过程中发展起来的,这些语言发展至今成为本族母语,是客观实际需要决定的,都有其客观必然性。各民族都热爱自己民族的语言文字,把语言文字看成民族特征的重要方面,当作民族的宝贵财富,并对民族语言文字有着统一的愿望和意识;同时对本族文字又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种稳固或守旧的心理。
现在除少数几个民族程度不同地转用了汉语外,多数民族以本族语言作为日常生活的主要交际工具;一些民族有传统的文字,一些民族使用新创文字。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在少数民族社会生活中起着十分重要的、其他民族的语言文字无法完全替代的作用。
目前少数民族语言的使用情况大致有以下三种类型:
第一种类型,如蒙古、藏、维吾尔、哈萨克、朝鲜等族,有大片聚居区,人口均在百万以上,文字历史也比较悠久,他们的语言除了在家庭内部、邻里亲友间使用外,还在本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各个领域中使用,甚至在一些邻近的或者杂居在一起的其他民族中使用。
第二种类型,如彝族和傣族,他们虽然也有成片的聚居区,有传统的文字,但是文字没有统一的规范,方言差异也较大,本民族的语言在社会上的应用不如蒙古、藏、维吾尔、哈萨克、朝鲜等民族那么广泛。壮语和傈僳语、拉祜语、景颇语、载瓦语由于语言内部差别较大,全民族通用的共同语还没有形成,文字的使用范围也很小,语言使用情况与彝语、傣语接近。
第三种类型,民族的语言只在本民族内部日常生活中使用,在政治生活、学校教育中往往使用其他民族的语言(主要是汉语,有些地方也使用其他少数民族语言);没有与本民族语言相一致的文字,一般使用汉字。属于这个类型的少数民族语言相当多,大约占语言总数的四分之三以上,使用人口占少数民族总人口的一半以上。
55个少数民族使用语言的情况列表如下(不包括兼用汉语或其他少数民族语言的情况):
民族名称 使用语言的名称
蒙古族 蒙古语 回族 汉语 藏族 藏语 维吾尔族 维吾尔语 苗族 苗语 彝族 彝语 壮族 壮语 布依族 布依语 朝鲜族 朝鲜语 满族 汉语 侗族 侗语 瑶族 勉语、布努语、拉珈语 白族 白语 土家族 土家语 哈尼族 哈尼语 哈萨克族 哈萨克语 傣族 傣语 黎族 黎语 傈僳族 傈僳语 佤族 佤语 畲族 畲语 高山族 泰耶尔语、赛德语、邹语、沙阿鲁阿语、卡那卡、那布语、排湾语、阿眉斯语、布农语、鲁凯语、卑南语、 邵语、萨斯特语、耶眉语 拉祜族 拉祜语 水族 水语 东乡族 东乡语 纳西族 纳西语 景颇族 景颇语、载瓦语 柯尔克孜族 柯尔克孜语 土族 土族语 达斡尔族 达斡尔语 仫佬族 仫佬语 羌族 羌语 布朗族 布朗语 撒拉族 撒拉语 毛难族 毛难语 仡佬族 仡佬语 锡伯族 锡伯语 阿昌族 阿昌语 普米族 普米语 塔吉克族 塔吉克语 怒族 怒苏语、阿侬语、柔若语 乌孜别克族 乌孜别克语 俄罗斯族 俄罗斯语 鄂温克族 鄂温克语 德昂族 德昂语 保安族 保安语 裕固族 东部裕固语、西部裕固语 京族 京语 塔塔尔族 塔塔尔语 独龙族 独龙语 鄂伦春族 鄂伦春语 赫哲族 赫哲语 门巴族 门巴语、仓拉语 珞巴族 珞巴语 基诺族 基诺语
文字是书写语言的符号,它产生以后,克服了语言的时空限制,扩大了信息传播,增加了文化积累,对社会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在我国,汉字不但是汉族的文字,也是全国各个少数民族通用的文字,是在国际活动中代表中国的法定文字。全民族都通用汉语的几个少数民族,很自然地以汉字作为自己的文字,没有与自己语言相一致的文字的少数民族,大多也选择了汉字作为自己的文字。现在中国55个少数民族中,除回族、满族已不使用自己民族的文字而直接使用汉字外,有29个民族有与自己的语言相一致的文字,由于有的民族使用一种以上的文字,如傣语使用4种文字,景颇族使用2种文字,所以29个民族共使用54种文字。列表如下:
民族名称 使用文字的名称 蒙古族 传统蒙文、托忒文 藏族 藏文 维吾尔族 维吾尔老文字、维吾尔新文字 苗族 老苗文、黔东苗文、湘西苗文、川黔滇苗文、滇东北苗文(后4种为新创) 彝族 爨文、规范彝文 壮族 方块壮字、壮文(新创) 布依族 布依文(新创) 朝鲜族 朝鲜文 侗族 侗文(新创) 瑶族 门方言文字、勉方言文字 白族 老白文、白文(新创) 土家族 土家文(新创) 哈尼族 哈雅文、碧卡文(均为新创) 哈萨克族 哈萨克老文字、哈萨克新文字 傣族 老傣仂文、新傣仂文、老傣那文、新傣那文、傣绷文、金平、傣文 黎族 黎文(新创) 傈僳族 老傈僳文(大写拉丁字母的拼音文字、格框式拼音文字、表音的音节文字)、新傈僳文 佤族 撒拉语、佤文(新创) 拉祜族 拉祜文 水族 水书 纳西族 东巴文、哥巴文、玛丽萨文、纳西文(新创) 景颇族 景颇文、载瓦文(新创) 柯尔克孜族 柯尔克孜文 土族 土文(新创) 羌族 羌文(新创) 锡伯族 锡伯文 俄罗斯族 俄文 独龙族 独龙文(新创) 基诺族 基诺文(新创)
一些只有语言没有文字的民族,为了保存并发展民族文化,扩大信息来源,提高科学水平,千方百计地创造文字。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主要是50年代,政府组织语言学专家、少数民族知识分子经过调查研究,先后为壮、布依、彝、苗、哈尼、傈僳、纳西、侗、佤、黎等10个民族制订了14种拉丁字母形式的文字方案,其中,分别为苗语的不同方言制订了4种文字方案,为哈尼语的不同方言制订了2种文字方案。后来又为景颇族的载瓦支系制订了拉丁字母形式的载瓦文方案,为土族制订了拉丁字母形式的土文方案。80年代根据本民族的要求,又为白、独龙、土家、羌、基诺等民族设计了拼音文字方案。
藏、彝、蒙古、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朝鲜、傣等民族都有自己的传统文字,有的文字如藏文、彝文已经有一千多年的历史,其他文字也都有几百年的历史。它们大部分已经有比较规范的习惯用法,使用范围较广,影响也较大。苗文和壮文虽然创制时间不长,但使用人数也较多。下面重点分析这10个民族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及信息处理情况。
本文责编:帕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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