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及云南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促进民族团结、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科学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精神,近日,云南省德宏州正式制定出台了州委、州政府贯彻《决定》的实施意见,强化各项措施,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推进新时期全州民族工作。
第一,加强领导,健全制度。一是调整和充实州委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2010年内从27个调增至40多个。要求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民族工作,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民族宗教工作。二是要求州、县市(区)、乡镇层层建立民族团结和宗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充分发挥各级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研究解决民族宗教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三是明确每年10月份开展“民族团结月”活动,每5年召开一次全州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对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和财政支持力度。一是要求各部门积极主动抢抓桥头堡黄金口岸建设的历史机遇,争取项目、资金,注意各部门之间资金、项目的相互衔接、整合资源,努力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为德宏州桥头堡黄金口岸建设提供良好的、持续的投资环境。二是“十二五”期间,州级民族机动金由每年100万元增加到200万元,要求各县市也相应增加本级民族机动金。
第三,加强生态建设。要求大力创建生态村寨、生态乡镇、生态县市,力争到2020年,实现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农村(村委会)创建生态村达60%,生态乡镇达80%,生态县市达80%,为实现“生态立州”战略奠定坚实的基础。
第四,重视和加强民族教育。要求对在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就读的少数民族农村贫困家庭以及城市低保户子女实行免费教育并给予生活补贴;州级财政每年安排20万元的少数民族教育基金,用于补助少数民族贫困大学生和在州属高中就读的少数民族贫困学生。争取到“十二五”末,基本实现全州高中阶段学校的傣、景颇、德昂、阿昌、傈僳5个世居少数民族在校生的比例与人口比例相当。
第五,积极推进农业特色产业建设。制定了《德宏州农业特色产业发展规划》,按照专业化、标准化、科技化、规模化的要求,重点扶持发展竹子、咖啡、澳洲坚果、柠檬、油茶、核桃、番麻等“六棵树一棵草”,使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力争至2020年,实现发展生物特色产业基地520万亩,工农业总产值230亿元以上。
第六,加大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力度。要求对报考非少数民族岗位的少数民族考生给予适当加分,设置乡镇少数民族岗位或根据用人单位人员配置情况设置少数民族岗位,坚持同等条件下依据法律和有关规定优先录用和招聘少数民族考生。到“十二五”末,力争实现全州少数民族干部比例与总人口比例大体相当,各少数民族比例与本民族人口和总人口比例大体相当,使少数民族干部总量有明显增加,干部结构有明显改善。
第七,加强城市民族和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工作。注意做好城市流动民族人口的服务和管理,使其为全州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贡献力量;要求密切联系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关心和解决他们的特殊困难和问题,充分发挥他们在化解矛盾纠纷,做好群众工作方面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第八,加强民族工作队伍建设。一是加强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建设,提供人员、经费保障;二是党委统战部、人大民侨工委、政府民委、政协民宗侨委要加强协调配合,发挥职能作用,推进民族工作社会化进程;三是工、青、妇及社会各界要积极为各民族的发展出谋献策,办实事;四是民族工作部门和广大民族工作者,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加强学习,认真履职,当好参谋助手,不断提高驾驭和处理民族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本文责编: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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