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云南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多措并举,加大民族传统建筑保护力度,推动民族传统建筑传承发展。
一、投入专项经费,抢救、保护和修复少数民族传统建筑。市委、市政府将民族文化保护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切实保护民族文化,推动民族文化发展。每年投入资金对景洪主城区进行民族特色化改造建设,要求所有临街商铺的门头广告按特色化要求进行改造,现已投入资金2000余万元,完成民族特色化改造面积5990平方米,拆除改造门头广告210余家。同时,景洪市严把规划审批关,对城市所有新改扩建工程实行民族特色化评审, 2008年以来,共对79个项目进行了民族特色化评审并签发了民族特色评审意见书,对全市下辖的10个乡镇的新建工程也要求进行民族特色化评审。
二、突出特色,科学编制村镇规划。全市村镇建设规划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打造具有鲜明个性和特色的城镇形象,使城镇文化、城镇精神、城镇风貌和民族文化底蕴得到充分的反映,形成"自然-空间-人类"和谐融合的体系。一是对村镇进行了细致的前期调查和建设定位,着重突出一个"特"字,结合当地的生态环境、地理区位、景观风貌、民族风俗等特点进行规划,使各个村镇展示出各自特色,避免"千村一面"。二是对实行异地搬迁和受灾重建的村寨,实行统一规划和统一设计,如嘎洒镇曼喃新村、基诺乡大巴伞村的整体搬迁等,严格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设计,并进行了民族特色化评审,利用规划指导村镇建设。
三、着力保护好旅游沿线、旅游景点的传统民居。市委、市政府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中充分认识到,发展民族文化是政绩,保护民族传统文化也是政绩。杆栏式建筑民居是傣族民族文化的特征之一,是傣族的一份珍贵物质文化遗产。国家AAAA级景区傣族园景区内的曼将、曼春满、曼听、曼乍、曼嘎的杆栏式竹楼群古朴、雅致、壮观,是傣族园旅游发展的"根",只有保护好它,傣族园的傣族民族文化旅游才有依托,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为抢救和保护傣族杆栏式建筑,傣族园公司于2003年建立了杆栏式建筑保护基金,制定和实施《傣族园风景区关于保护杆栏式建筑的管理办法》,对景区内村寨新建盖傣楼杆栏式建筑的81户示范户进行公开奖励,每户给予4000元保护基金,到目前共发放了32万元的杆栏式建筑保护基金。傣族园通过这样的奖励制度较好地保护了园区内的民居风貌,同时园区内的农民群众也得到了实惠。
四、加大傣族新民居设计方案的宣传推广工作。积极组织专家学者和工程技术人员,开展傣族民居建筑研究与设计项目。通过深入到勐罕镇及景洪城附近的多个村寨进行调研,在进一步了解傣族民居的地域习俗和建筑文化特点、傣家民居建筑存在的不足、傣族人民对现代生活的需求的基础上,重点进行特色化研究,聘请了当地对民居建筑有一定经验及研究的专家进行讨论、分析和比较后,提出并完成了四个傣族民居建筑方案设计。目的是在不违背傣族传统习俗的原则下,运用现代建设材料和施工技术,继承和发扬傣族杆栏式民居的建筑文化,使傣族民居既保留传统特色,又具有现代建筑风格。同时,景洪市建立了城镇规划项目、建筑设计方案特色化专家评审和景洪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审查制度,民族传统建筑文化保护工作已列入地方立法规划。开展傣族新民居建筑设计方案评选活动,建立少数民族建筑文化研究创新奖励制度,编辑出版了《西双版纳傣族新民居建筑方案集》。制定傣族新民居施工导则和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加强民间工匠工艺技术培训。
本文责编: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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